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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線衝突 [2000]--Rules of Engagement

交战规则/火线冲突/烈血的规条

6.4 / 50,331人    128分鐘

導演: 威廉佛瑞金
編劇: James Webb (Ⅲ) 史蒂芬葛漢
演員: 湯米李瓊斯 山繆傑克森 蓋皮爾斯 班金斯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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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fat

2011-04-09 09:33:23

那個攝影頭的方向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我不知道美國電影對於現實的反映是在一個什麼樣的層面上,但是我知道那台監控器一定反映了它看到的東西,但是它的反映會帶來什麼樣的反應真的在真相之外。
   辯護律師,公訴律師,被告,原告(國家安全顧問),辯護律師的兒子,還有被告放走的敵人,所有的人都為了正義,所有人都為了榮譽,所有人都有尊嚴,所有人都帶著敬仰的眼神看著那面滿是彈孔的美國國旗,遺憾的是如此欣欣向榮的愛國主義紅潮之中居然沒有主角,那盤本來應該存在的錄影帶。
   錄影帶在被安全顧問扔到火裡以前,應該有至少兩個人看過,安全顧問本人和將錄影帶交給他的那位。最終安全顧問因為損壞證據被定罪,另外那個沒有交待,加上影片中一直沒有找到直接的目擊證人,所以一起涉及83人死亡,上百人受傷的事件成功的被刻畫成了一起只有一盤曾經出現過但是以後再也不會出現的錄影帶能夠證明的案件。
    攝影頭的方向成為了唯一能夠說明這盤帶子可能錄下的內容的線索。錄影帶的內容在片中並不真實,因為帶子被銷毀後並沒有交待修復了。雙方的律師都是在錄影帶不存在的情況下進行的辯護,如果我們同樣將影片中出現的帶子的內容略去,事情就有意思多了。
     首先帶子沒了,那所有的證據都顯示被告有謀殺的可能。注意,此時領事的證詞是沒有意義的,因為他不在現場。
     如果根據證據顯示被告有謀殺的可能,那麼陪審團和法官的審判就明顯不公正,因為破壞和平這種控告幾乎是無效的,你都派部隊去了,還能說是和平嗎?
     如果審判是輕判了被告,那麼是什麼樣的力量讓攝影頭的方向從牆外轉向牆內呢?本來是為了美國在中東和阿拉伯世界的利益決定犧牲被告,為什麼最後只是像徵性的謀求了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結果?
      辯護律師在基本打贏官司的過程中做了兩件事情,一件是將大使館牆頭的攝影機方向搬到牆內,另外一件是在他的將軍老爹來現場看完結案呈辭以後去了顧問的辦公室,並威脅他你要是被海軍陸戰隊纏上了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
     所以,影片的主線應該是這樣的:被告奉命執行任務---任務中出現平民被殺---政客想用軍方的人平息世界輿論---被告上了軍事法庭---被告選了軍方的人做辯護---軍方的辯護律師支持被告---被告被判了輕罪。
    你看,攝影機指向哪個方向其實並不重要。   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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