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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人魚--The Moon and the Sun

日月人鱼/日月人鱼:国王的女儿/路易十四与美人鱼

5.1 / 6,009人    n/A

導演: 史恩麥納瑪拉
編劇: 羅那貝斯
演員: 皮爾斯布洛斯南 威廉赫特 凱亞絲柯黛蘭莉歐 范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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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1 17:17:29

揭露行內惡勢力,力挺真正為電影本身而奮鬥的電影工作者。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稿件來源於:電影製片人 /2017-02-10/ 發稿

「熙頤影業:我們擁有《血戰鋼鋸嶺》中國版權 ,沒「買辦」麒麟影業什麼事」。

編者按:《血戰鋼鋸嶺》自上映以來獲得一致好評,並斬獲本屆奧斯卡六項大獎提名,電影內容精彩紛呈,電影背後的恩怨糾葛也是跌宕起伏,熙頤影業與麒麟影業你來我往,好不熱鬧,如今一場「鬧劇」也要落下帷幕,熙頤影業例舉諸多證據對麒麟影業提起訴訟,關於署名權、操控輿論等問題進行了回應和提供了合同在內的紙質文件,此次回應道出了兩家公司自相識到產生矛盾撕逼的前因後果,這次的紛爭雖然不是大家願意看到的,可它也給業界的同行提供了一個有助於中國電影走向世界的案例和成長的苦痛,至於誰是誰非還是讓法律說話吧。

近日,熙頤影業及其負責人因人氣大片《血戰鋼鋸嶺》捲入與麒麟影業的風波。影片於2016年12月由熙頤影業引進中國,與北美上映僅隔月餘,幾乎與全球同步上映。這部創造多個進口片記錄的影片尚未下線,麒麟影業指責熙頤影業「刪除聯合署名、製造騙局、玩空手套」的說法就不斷見諸網路。
「作為一支具備華爾街和好萊塢雙重職業背景的創業團隊,熙頤影業一貫秉承守法信法的原則,相信一切爭議都應放到法律的框架下去解決,任何說辭都需要在證據鏈的佐證下方能成立。加之影片當時還在上映,並沒有選擇第一時間站出來反駁,而是希望等到影片下線再通過法律途徑向對方提出訴」,熙頤影業負責人對記者說。

如今,這家新興電影公司終於決定向媒體也亮出文件證據。
 《血戰鋼鋸嶺》:版權方之爭,到底誰是誰非?
麒麟影業最先開炮的是關於《血戰鋼鋸嶺》的署名權問題。按照麒麟的說法,麒麟影業是《血戰鋼鋸嶺》的聯合出品方,並擁有該片版權。但在國際上映的版本中,麒麟影業(Kylin Pictures)的署名並未出現在片頭,只在片尾和另一家公司共享一頁署名,在中國上映的版本,連這個署名也沒了。
12月26日,麒麟影業以「中國特供版片頭」為噱頭,在京召開新聞發佈會,當著諸多媒體記者提出,「希望中國地區的發行商熙頤影業就麒麟影業署名『消失』事件給予書面情況說明。」同時,其公司發言人——麒麟影業高管史雷永還在發佈會上反覆強調,自己是該片的「版權方」。
當天,熙頤影業公開發佈「關於電影《血戰鋼鋸嶺》中國版權的聲明」。聲明中指出:作為《血戰鋼鋸嶺》全球聯合出品方(除北美)及中國版權方,熙頤影業合法擁有電影《血戰鋼鋸嶺》在中國地區的所有相關權益及權利,且並未與麒麟影業簽署任何協議或合同。
此外,在這場發佈會上,麒麟影業向媒體控訴熙頤方面拒絕就此事與其溝通回應。熙頤影業提供的證據卻顯示,在此次新聞發佈會召開之前,曾經多次與其進行溝通,並且始終堅持,麒麟影業如果想要證明白己擁有合熙頤影業公開發佈「關於電影《血戰鋼鋸嶺》中國版權的聲明
法的署名權,請向中國版權方提供相關有效文件材料。

                            
麒麟影業卻自始至終都沒有提供一紙文件,反而是熙頤影業方面整理出超過25份,包含有各方簽名和蓋章的版權鏈文件,其中包括從原型授權到項目公司各個環節所有版權持有方的授權,從合同內容到簽署頁,一應俱全。但是無一例外,這些文件中全部沒有麒麟影業(Kylin Pictures)的名字。

「如果真是如麒麟影業口口聲聲說的自己是該片的版權方,25篇版權鏈上為什麼沒有這家公司的名字 。」熙頤影業負責人回應稱,麒麟影業在網上和新聞發佈會上公佈的合同隻有部份截圖,並沒有顯示最後的簽署方部份,無法確定其簽約主體,熙頤影業申明多次請麒麟影業提供補充材料,確定其合同主體以及相關權益。
該事件發生時,《血戰鋼鋸嶺》仍在各大影院熱映,為了不讓這場爭端喧賓奪主影響到影片聲譽與觀眾觀影訴求,熙頤影業希望這件事情在網路上自然平息,同時積極整理證據鏈,爭取在法律的框架下解決事端。
2017年1月12日 ,熙頤影業正式在美國加利福尼亞洲高等法院提起訴訟,申請認定Kylin Pictures Inc(麒麟影業)和Kylin Pictures International, Inc.(麒麟國際影業)「無事生非,別有用心或無動於衷地無視原告的權利,且惡意欺詐、打壓、圖謀不軌地傷害原告人。」要求「被告收回虛假言論,並公開道歉。」並給予原告,「與審判證據相一致的損害賠償金。」
「我們相信法律的公正,也希望用法律來保護和捍衛我們的名譽。」熙頤影業負責人表示。
《日月人魚》:延期究竟為何?
麒麟影業與熙頤影業的另一個紛爭體現在電影《日月人魚》上,影片由麥克納馬拉擔任導演,比爾麥肯尼柯和韓薇等任製片人,國際巨星前007皮爾斯布魯斯南,加勒比海盜5新女主卡雅斯考達里奧以及中國影星范冰冰主演。故事改編自榮獲星雲獎的同名小說《The moon and the sun》,這部小說的受歡迎程度比肩當紅IP權利的遊戲。
熙頤影業與麒麟影業的相識相交,正是緣於這部影片。
融資多阻:麒麟影業的「買辦」身份
2013年的上海電影節。在美國從事製片工作的熙頤影業創始人韓薇與其合夥人比爾麥肯尼柯正在籌拍《日月人魚》,全片預算資金4020萬美元。當時,影片已經有部份投資,但由於各種原因,簽約投資方的資金遲遲沒能到位。比爾和韓薇不得不再次帶影片回國融資。
在上海電影節,雙方首次結識,龐洪號稱自己曾在國內操盤魔幻影片《畫皮》、《畫皮Ⅱ》,令比爾與韓薇對他的感覺一見如故。龐洪也表現的非常爽快,迅速做出對《日月人魚》項目投資2000萬美金的承諾。然而龐洪並沒有百分百的向製片人說明白己當時的融資情況,為日後資金到位埋下了隱患——「麒麟影業並不是投資,只是為影片融資,在這個過程中他找到無錫華萊塢影視基地,向對方承諾會將《日月人魚》落地在無錫的華萊塢影視基地拍攝。但實際上,這部影片從來就沒有在中國拍攝的計劃,只計劃在法國拍攝11個工作日,在澳洲拍攝28個工作日,龐洪從頭到尾都非常清楚。」韓薇說。
同年9月,比爾和韓薇在洛杉磯見到了龐洪背後的投資人——茅迪影業創始人,老劉總。據龐洪介紹:這是一位白手起家的創業者,依靠經營傳統行業坐擁百億資產,想在江蘇建立一個影視文化王國。雙方在洛杉磯簽訂合同,合同約定2013年10月8號投資資金應到位。
到了約定時間,茅迪影業出了事故,承諾的資金無法按時到位。比爾以為投資又泡湯了,有些心灰意冷,幾乎放棄項目,所有主創再次因為投資不到位需要協調檔期也開始有些不耐煩,皮爾斯布魯斯南也曾經想過退出項目。
韓薇繼續跟恆大影業接洽,2014年年初,對方告知資金到位,同意繼續投資。這時候,龐洪再次現身,這次他把盈峰資本帶到了幾位製片人面前。後來得知,這幾個投資方,都是經過無錫華萊塢影視基地接洽的。
經協商,恆大最終保留300萬美金的投資份額。其餘2000萬美金由盈峰資本出資,製片人通過預售抵押,澳洲政府支持融資1750萬美金。
所謂製片人融資,是比爾和韓薇以製片人的信譽做抵押與澳洲及法國政府協調,在開拍前獲得澳洲與法國政府的退稅支持,再加上部份國際預售,以版權預售合同做抵押借出貸款。這些手續牽扯各類信譽調查,第三方銀行監管以及完片擔保等諸多手續,十分複雜,沒有經驗和信譽的製片人無法組合這種國際投資結構,絕非被某些媒體解讀的 「空手套」。那時的麒麟影業也是第一次從幾位製片人那裡學會了國際電影融資模式,並在國內四處宣揚新模式。
2014年3月,龐洪帶盈峰資本將首期製作基金600萬打進項目帳戶, 比爾預先抵達法國建組。開機在即,盈峰資本的後續投資卻又遲遲沒了動靜。
作為引資方的龐洪此時並沒有急於協調後續資金,而是在那時提出自己要拿與本片總製片人比爾90%的製片費和的利潤分成,並要求作為他個人的「製片人收益和署名」單獨簽署合同。同時,替他處理英文事務的史雷永和龐洪妻子也提出索要41萬美金作為自己的勞務報酬。按照以上的要求,僅僅龐洪個人佣金和收益一下就要佔用過百萬美金的製片預算,短期內很難調劑。一方面影片要如期開機,幾百人的團隊已經在法國建組,每個工人都有工會保護,失信於人,製片人將無法在業內生存。另一方面,影片需要完片擔保,必須全資到位,還要有複雜的法律程序需要完善,否則根本無法支付任何費用。韓薇和比爾雖然明知這些要求非常不合理,但為了影片能夠順利開拍,也不得不做出讓步。整個團隊又重新調整預算、重新調整貸款及完片擔保等合同。製片團隊也為此72個小時沒有合眼,比爾蒼老了很多。事後,他回顧一路走來的辛勞,還給韓薇以及律師們寫了一封郵件表示感謝。

在簽署製片人合約的同時,龐洪還做出承諾,承諾自己有能力將影片申請為合拍片,享受國產片待遇,無償地引進中國。並提出這是其作為中方製片人對影片的貢獻,這一點也成了雙方之後爭議的一個主要導火索。
按照麒麟現在的說法,自己在項目上不僅沒有投入任何費用,沒有做製片工作,反而拿走了百萬美金,才真正是自己口中的「買辦」。
 
久未上映:合拍片無望 遺憾錯失派拉蒙
影片終於開拍,比爾和韓薇等其他製片人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全程都在跟組,解決各種各樣的問題,光是時差,就讓在項目上工作的所有人吃盡了苦頭:「沒辦法睡覺,因為團隊橫跨四個時區,(作為製片人)總有人要找你解決各類問題,我還幫助過龐洪解決各類需求,他帶領導和投資人來片場,帶公關和媒體人來片場,我們需要兩邊配合協調。」韓薇說。法國的事情結束了,澳洲的同事又起床了。就在這樣的工作條件下,影片按時完成拍攝39個工作日,順利進入後期。
為了把錢都用到影片上,比爾提出,所有製片人的工資都要放到拍戲上,等影片上映後,大家再從票房裡回收自己的工資,這種方式也是好萊塢慣用的激勵製片人的方式。比爾之所以提出這種建議,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影片有限的預算無法滿足龐洪等人突然提出的製片費要求。因此,在這個項目上兢兢業業工作了幾年的製片人幾乎都沒有任何收益。韓薇回憶稱:「我為這個項目工作三年,大概只拿到了幾萬美金,(剩下的)大部份工資還需要等影片上映,但我想通了,這都是學習的過程,是行業經驗的積累過程,是我事業上的血淚史,但最終只要影片好,一切都能釋懷。可如今得知影片被某些不專業充專業,不尊重專業,踐踏專業的人改的一塌糊塗,以致於連比爾一個總製片人都提出把自己的署名拿掉,這是何等的悲痛,只有經歷過這個過程的人才能真正體會。而這些經歷也是我最終下決心搬到上海建立團隊,自己創業的原動力。」
「我們的製片過程製片人並沒有因為沒有工資就對工作有所懈怠。儘管大家都很辛苦,整個過程卻很順利,演員們也非常敬業。所以接下來還是由比爾做總製片人的《血戰鋼鋸嶺》幾乎延用了同一班製作人馬,都是一線創意人才,才創作了一部偉大的作品。」韓薇補充到。
經過十幾個月打磨,2015年2月底,《日月人魚》全片完成。
韓薇和比爾拿著精剪的影片找到了派拉蒙,對方十分看好這部影片,立刻答應調出復活節的檔期上映,甚至針對影片的上映做了宣傳。「第一版預告片就是派拉蒙推廣的。」韓薇告訴記者。

誰知此事卻遭到了龐洪的反對,他以申請合拍、申請進口指標為名,多次要求國外延期上映,等待中國上映時間的明朗化 。當時,長期在海外生活的韓薇和比爾並不了解,申請合拍許可一定要在開拍前進行,已經開拍的片子是不可能再申請合拍許可證的。而且,當下申請進口指標也絕不是在朝夕間能夠完成的。
這樣一來,電影在當年復活節檔期與觀眾見面已是無望,就此錯過了派拉蒙的發行,這其實才是影片久久未能上映的主要原因。一旦錯過發行日期,派拉蒙將不再對影片進行任何投入,之前約定好的宣發基金也轉向其他項目。
龐洪史雷永這時又出來承諾稱,只要海外市場可以等,麒麟願意出資墊付北美市場的宣發費。但有一個條件——想要申請指標,必須先和他簽署《日月人魚》在中國的發行合同。比爾為了讓影片儘快在北美上映,只好將中國的發行權無償給了麒麟影業,並約定麒麟影業有權追加6000萬人民幣的宣發費用從票房回收, 還要求比爾說服韓薇不要參與影片在中國的宣發工作,也不能對外多說項目情況,比爾明知這是麒麟影業的貪得無厭,只能勸韓薇多為影片全球上映著想,韓薇就此淡出專案管理。
可所謂6000萬宣發費,市面上幾乎聽不到任何關於《日月人魚》的消息。「這些條款寫在合同裡面,說墊付北美宣發的前提是中國區域宣發費用6000萬元,影片回款後要求先收回宣發費,再支付代理費等其它費用。」但究竟追加的這6000萬宣發費具體用在了哪裡?至今也是一個未解之謎。
熙頤無奈淡出 麒麟繼續「融資」
之後,龐洪又以出資墊付北美宣發費為由,多次交換其他條件,其中包括韓薇作為一個「中國臉」,不要參與這樣一個「國際電影」的宣發等理由,要求熙頤影業不要在參與影片在中國地區的宣發統籌。
比爾勸慰韓薇:製片人都要為影片受些委屈,影片能在國際市場成功上映,一旦成功,揚眉吐氣之時這些委屈就都不算什麼了。為了影片能夠順利上映,韓薇選擇退出影片後續的宣發管理工作。因此,2015年上海電影節,《日月人魚》劇組主創悉數缺席影節紅毯,奧斯卡影帝威廉.赫特乾脆陪著製片人韓薇在上海玩了一週,也沒有出席《日月人魚》的宣傳活動。演員在拍片過程中與製片人建立了友誼,外國演員始終不理解,為什麼麒麟影業作為中國宣發方,不讓影片製片人參與影片宣傳?
在龐洪聲稱能夠給影片申請合拍的過程中,劇組專門製作了一個示範視訊,告訴大家范冰冰飾演的美人魚是用了何種表情捕捉技術,是什麼樣的CG形象。而且好萊塢標準製片流程,美工,概念設計樣樣齊全。

 這個後面被抹黑成『女巫』的角色出自好萊塢著名概念設計師,效力工業光魔多年,他為多部好萊塢電影完成了CG概念設計。整個CG人物雖然是海底生物的形象,但表情動作皆由范冰冰演繹而成。
然而,龐洪的團隊卻在影片成片後突然提出,要范冰冰的臉,否則就失去了中國區票房號召力。這也是兩支團隊的主要分歧所在,比爾認為,冰冰有一種神秘的東方美,因此以冰冰的臉為基礎,做一個CG角色,面向全球市場是極其有優勢的。而龐洪的團隊卻認為,冰冰的參演是一個噱頭,在國內的版本上,一定要讓觀眾看到性感美貌的人魚,至於角色形像是否在劇作中合理,他們似乎不在乎。
據韓薇介紹,影片製作完成後,他們都對影片進行了測評,《鋼鋸嶺》評測獲得有史以來最高分93分,而比爾和韓薇交付給麒麟的《日月人魚》也同樣獲得了86分的高分。但這部原本製作精良的影片如今卻被剪輯的面目全非,影片總製片人比爾選擇退出,要求不在影片中署名,「主創給我寫郵件說片子質量太差了,剪得亂七八糟,把美人魚變成另一種形象,不符合海底生物的劇情,而在好萊塢所有拍電影的理論基礎就是要現實主義。熙頤影業至今還保留著之前的精簡版本。「
在創意分歧的背後,麒麟的融資動作也一直在配合著他們的需求。麒麟影業以宣發、製作《日月人魚》為由多次在中國市場進行融資,公開資訊顯示,目前總金額已經超過4億人民幣,遠高於影片的製作成本。現如今回想,麒麟影業真是因為在全片完成之後開始覺得范冰冰的人魚形象像「女巫」還是有其他原因實在不為人知。因為從頭到尾所有參與者都知道人魚就是用CG形象來表現該海底生物的魔幻效果,從沒提出過用范冰冰真人形象。

麒麟影業CEO龐洪

讓人吃驚的是,到目前為止,龐洪仍然在拿這部影片進行融資,不久前爆出的快鹿追債風波中,《日月人魚》也赫然在列。
《龍之誕生》:《日月人魚》「劇情」再次重演
另一部影片《龍之誕生》原本是Bill Block所在的QED公司,熙頤影業和麒麟影業共同投資的影片。在最近的媒體報導中,麒麟影業將QED描述成一家根本不存在的騙子公司、李鬼公司。但只需稍作查詢便可以發現,QED公司不僅存在,而且還非常知名,著名影片《破壞者》和《狂怒》都是這家公司投資拍攝的。
而被龐洪用來作文章的是QED picture公司,是隸屬於總公司QED holding之下的主營影視業務的公司。由於該公司股東受到了美國FBI調查,因此CEO Bill Block提出離職,激怒了其股東,他們對公司的經營狀況進行了排查,抓住CEO的不嚴謹操作無限放大,試圖給這個所謂的「叛徒」造成一些麻煩。如今事情已經平息,BillBlock依舊活躍在好萊塢。並操盤著一家更大的影視基金公司,而且這個項目並不受內部紛爭的影響,熙頤影業是與QED總公司簽約,手續全部合法合規,公司也完全合法,項目在操作層面上也沒有出現任何問題,備案的UCC-1(UCC: 《美國統一商法典》UniformCommercial Code)也是和合法持有版權的QED簽署的。
在熙頤與麒麟試圖合作這個項目的時候,正是《日月人魚》分歧越演越烈的過程,熙頤已經不敢再相信麒麟,所以當《龍之誕生》的合作擺在面前的時候,熙頤沒有選擇麒麟提出的:只做製片公司,分乾股的合作模式。始終堅持要自己公司投資「股權份額」,宣發上也要公正透明,雙方協作完成。
 
於是,這才有了龐洪曾經提到的一體化合約,合約中規定,熙頤和麒麟作為共同體,一致對外談判,所有利益和權利五五分,這就意味著,熙頤要拿100萬美金的製片費,麒麟同樣也能拿到100萬製片費。
此外,在最近的媒體報導中,麒麟方面卻將《龍之誕生》時的合作稱為因為龐洪不懂英文,是被逼著簽的合同。事實上,麒麟早先參與《日月人魚》的籌資工作時,就與熙頤簽訂了十分細緻的英文合作合同,各方職責明確,利益共享。據熙頤介紹,每次合作都是用英文簽署合同,龐洪的團隊也有專職的雙語人才負責審閱合同,史雷永也是專門處理英文業務的,『不懂英文被逼簽合同』實屬空穴來風,以不懂英文被人逼著簽署合同這樣的藉口推卸責任,不禁讓其背後信任他的投資人哭笑不得。
採訪過程中,熙頤影業也出示了這份關鍵性的合同,讓真相大白天下。合同約定,熙頤作為製片公司,負責對外談判、融資、敲定主要演員等工作。麒麟則負責影片融資和立項審查等在中國地區的工作。工作了9個月之後,熙頤已經確定了大部份演員,其中不乏海內外一線大咖。沒想到,麒麟這時候又開始利用種種手段逼熙頤退出。
「片子組盤到那個地步的時候我們都覺得很有信心,給到任何一個投資人相信他們都會搶著投資,因為我們有五六個國內外一線明星,一個很用心的導演,一個好故事,一個經過努力操盤組合的這麼漂亮的影片雛形,我們不會隨意放棄參與權的。」韓薇說。
但龐洪不斷拿QED picture公司沒有版權說事,甚至有人不惜以身試法,冒充影片外方製片人Michael London的名字給龐洪寫信,說不希望跟韓薇工作希望熙頤退出等等,措詞用的是中國式英語。事後向其本人求證,Michael回復的郵件很明確地說:龐洪所說的都是不實的資訊。

同時,麒麟屢次強調把熙頤在洛杉磯告了並勝訴了,奇怪的是,案件不僅沒有被正式受理,麒麟還主動向熙頤提出和解,要求繼續合拍,被果斷拒絕。這件事在某些自媒體的報導中被描述為「麒麟勝訴」,其根據是韓薇放棄了署名權和UCC-1中規定的權利。而報導中提到的「QED退回的100萬美金」一事,熙頤根本毫不知情。
我們在近期法院披露的兩份和解書中也了解到,韓薇放棄權利是分兩步的。在第一份和解文件中,韓薇只釋放了UCC-1中規定的拍攝權,保留了其他權益。在影片拍攝結束後的第二份和解書上又放棄了署名權。可見,熙頤影業在權利保留和釋放的過程中一直是佔有主動地位。最終放棄署名權完全是因為影片的創作不能達到熙頤對作品的要求。
至此,與《日月人魚》類似的橋段再次重演,《龍之誕生》更換主創、預算增加、偏離最初的影片原形,製片人失去信心,放棄署名權。韓薇對此只是簡單回應:「所有原先我們談好的主創主演都沒參與,大部份演員相對年輕,製片成本卻比原先高了很多,在經歷了所有一切之後,實在不想再和這家公司有任何瓜葛。」與《日月人魚》一樣,《龍之誕生》事後也在國內進行超額融資。
近日,熙頤影業已對麒麟影業在美國洛杉磯高級法院及中國上海同時提起訴訟,決定用法律手段對於一切惡意抹黑的行為和言論繩之以法,以維護熙頤影業以及公司負責人的名譽。據悉麒麟影業已經接到中美兩國法院訴訟通知,熙頤影業向法院提出麒麟影業惡意誹謗中傷「無事生非,別有用心或無動於衷地無視原告的權利,且惡意欺詐、打壓、圖謀不軌地傷害原告人。」要求「被告收回虛假言論,並公開道歉。」並給予原告,「與審判證據相一致的損害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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