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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來越愛你 La La Land

爱乐之城/爵士情缘/啦啦之地

8 / 672,728人    128分鐘

導演: 達米恩查澤雷
編劇: 達米恩查澤雷
演員: 雷恩葛斯林 艾瑪史東 Amiee Conn Terry Walters Thom Shel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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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 21:20:41

導演的精分該治了


再更:

回應一下關於白左的言論。我寫這篇評論的時候恰好趕上你們熱愛的梅姨在金球獎上拿Trump說事兒,再加上前不久Hamilton的演員在Pence去看演出的時候對他進行騷擾,你們還覺得好萊塢和政治無關?前一陣女性遊行的時候多少演員上陣助威?演藝圈一直都是白左的意識形態前線,他們出口到國際上的電影也好,還是留在國內內銷的片子也罷,好萊塢從來沒有偏離過政治正確的基本路線,而該片大肆吹鼓的「夢想」恰恰就是和這個政治正確一樣用來控制思想的工具。

更新: 這兩天我一直在反思自己為什麼不喜歡這個片子,現在終於意識到是因為我總在不自覺地拿這部片子和Whiplash對比。我想對於每個認真嚴肅地練過樂器的孩子,Whiplash的精神核心都會引起無限的共鳴,都會令人想起曾經花一整個下午反覆練幾個小節的樂句的那些日子。我曾經也有一個極其嚴厲的老師,嚴厲到我每次上她的課之前都會由於害怕被罵而盜汗、肚子疼,後來也認識到這位嚴師為我打下了堅實的基本功,回想起來都感謝不已。在我看來Whiplash就有這樣一種精益求精的核心,於是在看La La Land的時候也會不自覺地要求片子裡從事嚴肅藝術的人也表現出這樣一種精神。可惜對於La La Land這並不是重點,當然除了別人指出的那些對老歌舞片的致敬,重點是什麼我也沒看出來。 之所以覺得導演精分也正是出於這種期待。導演很明顯把男女主塑造出了一種和Whiplash里類似的精神核心,比如男主只聽Charlie Parker時期的老Jazz,比如男主去搞流行音樂以後女主會很鄙視他。導演沒有解釋為什麼男主不喜歡那些流行的東西,我來解釋:因為流行音樂太簡單了,專業學Jazz的人能瞧的起才有鬼呢;換句話說,隨便從Miles Davis的樂句里挑出來八句連在一起就能拼湊出一首流行音樂的曲子,排列組合算一下用這種方法能炮製多少流行音樂吧。 可惜片子本身的精神內涵就是和男女主這種嚴肅藝術精神相悖的。老歌舞片捧紅的是無數流行音樂,乃至La La Land自己的配樂都是一大堆流行元素堆砌出來的東西:爛俗的大小調式和弦轉位,以及幾乎完全缺席的七和弦、九和弦乃至其他複雜一些的結構。男主的夢想是做經典時期的Jazz,可幾乎全部用流行元素撐起來的配樂以及一筆帶過的情節意味著這個音樂「夢想」在這裡只是一個空殼,一個掛在嘴上的概念,沒有任何實際的表現(實際的對夢想的表達,請看Whiplash)。以片子裡男主的音樂素養,他如果來到現實里看這部片子,他的表情不會和自己做流行音樂演唱會的時候那種鄙視有什麼不同。如果導演想通過Whiplash中的老師或La La Land中的男主來表現自己對藝術的看法,他看自己這部作品的時候會不會和男主做流行音樂演唱會的時候表情相同呢? 我想導演的內心深處和男主所經歷的委曲求全是類似的,套用《讓子彈飛》裡的話,就是跪著掙錢。當然,這裡也能看出導演本人的變化,從Whiplash裡的為Big Bands立傳以及為Duke Ellington續命,到La La Land里讓Jazz退居背景而主題使用大量流行音樂,彷彿La La Land的男主從在餐館彈Free Jazz的沒落,到在流行樂隊做無腦電子音樂的走紅,導演經歷過的受歡迎的程度基本和男主的經歷重合。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做出一個大膽的預測:等導演拍夠了這種給大眾看的爛俗片子,是否會回歸Charlie Parker,Miles Davis和Duke Ellington呢? 所以,片子觀眾喜歡,這很正常,就像大部份聽眾都喜歡流行音樂一樣;片子容易拿獎,這也很正常,因為這是一個典型的白左夢故事。可惜,就像我(和導演都)無法忍受美國的流行音樂,無法忍受美國人口中的美國夢一樣,我也很難忍受這部片子。 順便再提一句,裡面的愛情很普通啊,覺得「啊,原來這就是愛情」的年齡大於本科畢業的觀眾,對生活該認真一點兒了。還有就是十一年前有個更感人的事兒,有個同樣有去巴黎的機會但是為了愛人放棄了的人,對,就是Friends裡的Rachel,那個時候美國還沒被白左控制,人還能自由地對愛人說,請不要為了身外之物(ie 夢想、ideology等)而放棄我。 —————————————————————————————————— 原帖: 男主的做派我太熟悉了。我就基本不聽流行音樂,電影基本不看商業片,Jazz只聽老派的Charlie Parker, Miles Davis, Duke Ellington等等。我還是一個希臘哲學的研究生,也做著形而上認識論這樣完全不賺錢也很少有人關心的領域。我20歲的時候也喜歡勸人做自己喜歡的事別扯什麼實用不實用。 男女主也這麼覺得,還因為這個吵了一架,自己的戲沒人關注還受人冷顏,這事兒再正常不過了,哲學系認真努力的最後拿不到很好教職的人比比皆是。我很好的朋友,同樣住在LA的Shlomo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他從USC畢業以後恰好遇上了經濟危機,全美文科funding緊縮,以前從來不需要擔心找不到教職的USC畢業生不得不靠做兼職講師過活。雪上加霜的還有此後的離婚,以及不久後他的膝蓋出了問題,一直處於疼痛之中,走路也必須拄拐。疼痛意味著研究很難進行下去,隔一會就得歇一歇,大多數時候都需要大麻來鎮痛。這種鎮痛的方法就意味著記憶力的減退和大腦功能的衰弱,這輩子基本就和建功立業無緣了。但我看到的Shlomo是一個熱愛生活,幾乎什麼話題都可以和人聊的人,他後來又結婚生子,現在為了家庭也同時在兩個學校做兼職,痛並快樂著。我曾經勸他轉行做商業,憑他的腦子能多掙一點。他拒絕的理由是:讀過哲學系的phd意味著就有一個致學育人的承諾,隨意打破這個承諾太難了。不管怎樣,Shlomo對自己生活做出的選擇總是值得我深思。我知道曾患躁鬱症的dq同學也走在這一條艱難而偉大的道路上,他們的選擇都是我生活中的燈塔。 我的朋友們在事業上不如女主這麼幸運,我也不覺得現實生活中有任何人可以像女主那麼幸運。但是這不妨礙我的朋友們在我心目中成為偉大的人,他們沒有在自己的領域很成功,但他們都沒有向生活低頭。如果女主沒有接到那個去法國的機會呢,恐怕她就要回去上學了吧。 男主為了生活也去做了沒勁甚至丟人的事兒。這個思路在中國教育背景下很容易理解:這個就是資本的原始積累階段。後來他財務自由了,開了個jazz bar,活脫一個中國式成功路。可我想知道,說好的jazz不賺錢,這麼多客人又是怎麼回事?那說到底這個club到底賺不賺錢?還是男主砸鍋賣鐵燒錢玩音樂? 所以我們看到,所謂的那些困難都是幌子。我認識很多做著自己熱愛的事卻看不到未來的人:學文科的,學音樂的,學藝術的,特別是那些心裡傲堅決不做大多數人喜歡的爛俗的東西的。這裡面有人堅持有人轉行,這都無可厚非,外人都能看到堅持的人有多偉大,轉行的人有多優秀。可是導演你費那麼大勁塑造一副生活很困難必須需要人犧牲的背景,最後似乎繼續做著的都很光鮮,這個邏輯說不通,那點兒小情小愛無外乎就是老太太的裹腳布。 除了這些,鏡頭我倒是很喜歡。 今天看到這個片子拿了金球的最佳編劇,美國編劇真是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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