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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妳說的謊 The Light Between Oceans

大洋之间的灯光/大洋之间的灯光

7.2 / 41,386人    133分鐘

導演: 德瑞克奇安佛蘭斯
編劇: 德瑞克奇安佛蘭斯
原著: M.L. Stedman
演員: 艾莉西亞維坎德 麥克法斯賓達 瑞秋懷茲 布萊恩布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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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D行者

2017-01-07 06:25:43

我們不能替人假設


看電影或小說,觀眾與讀者經常有種心理,這主人公怎麼這樣,而不那樣。這編劇怎麼那麼蠢,編得這樣狗屎或狗血。
    看這部《大洋之間的燈光》時,相信很多觀眾也有這種心理。
    其實,沒辦法,故事就是這麼來的,不然,一切很理性,一切都按觀眾意願發展,哪有錯綜複雜的故事呢?
    俺看這故事時,開頭沒有多少感覺,直到海上飄來那艘船,伊莉莎白準備收留那個女嬰,故事才真正開始。因為到這個時候,才感覺有戲了。
    如果按法鯊開始的想法,那這部電影也沒有什麼好拍的了。其實,觀眾已經知道,他們這麼做錯了,就看怎麼錯下去。
    如果這個錯永遠不說,不揭穿,可能像某些觀眾想的那樣,那這個故事也就over了。讓女嬰長大了才知道真相?那會怎麼?也是這個故事發展的一種思路。
    但編劇偏偏要讓法鯊良心發現,早早自揭真相。那觀眾會想,這是不是有些傻啊?
    可法鯊的良心就是這樣啊,他愛伊莉莎白,愛女嬰,想把責任攬到自己身上,觀眾怎麼能替他假設呢?
    其實,當編劇或寫小說的都知道,故事就是要擰著來,這樣才有意思。當然這樣往往也會招觀眾罵,會被指責為腦殘什麼的,會讓不少觀眾不爽。
    俺也覺得這個故事後面寫得並不太好,以俺比較正常的經驗,似乎後面也可以這樣寫,也許更合情理:
    法鯊內心糾結,先求伊莉莎白原諒,跟她商量後,去找女嬰的母親說明真相,然後到警察局自首。警察局證實法鯊沒有殺人,因其有自首情節,判罰他短期服刑。女孩交回母親手中,但允許伊莉莎白和法鯊作為養母養父,可以定期探訪。這樣,結局似乎比較圓滿。
    但是,這樣合情理是合情理,但拍出電影來,好看嗎?
    所以,編劇寫人物,往往是錯越多越好,看得觀眾直髮急,心裡想怎麼這樣呢?怎麼這樣呢?編劇才覺得這人物才真的寫好了,劇本才成功了,戲才有了!
    港真,這片子俺覺得演得最好的是那個小女孩,天真可愛,自然質樸。而最感動的也是片尾,就是法鯊老了,等到養女回來,拿出伊莉莎白的遺書,送補給女。
    如果故事編得太合情理,那這最後的感動可能也不會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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