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菁菁

2016-11-22 06:46:57

《林中漫步》觀後感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這是一部關於兩個老男人徒步的影片。
     一個是作家,在受到具有諷刺性的採訪後突然決定徒步,各處搜尋結伴的好友,大部份拒絕了,中間有些橋段很諷刺的就是大部份回絕地原因都是身體抱恙,黑色幽默式的諷刺。最後結伴的是一個作家未曾想過的人,十餘年前欠了他600美元的酒鬼,後者下飛機時讓作家很吃驚,因為偌大的身軀、跛行的左腿、每小時必須進食否則就發作癲癇的狀態都讓作家覺得,這並不會是一個好的徒步夥伴,但他們還是出發了。
     整個故事是由幾個路途中發生的小故事組成的,記錄幾個印象比較深刻的:
1、 出發初期酒鬼就因酒店早餐的煎餅美味想要拖延出發的時間,但作家義無反顧地出發,酒鬼縱然貪戀美食與溫暖卻還是出發了,緩慢,但從沒有想過放棄,即使作家多次質疑過他的堅持、嫌棄過他的拖累,但兩人唯一沒有想過的,就是放棄。
2、 夜間露宿時碰見兩隻大黑熊,兩個人都被嚇得不行,但是仍立即翻看書本查看資料明確應對方法——嚇跑黑熊,只能嚇跑,而不是自己裝死。兩人其實最開始的反應都是想裝死矇混過去,但書本告訴他們,必須直面,嚇跑黑熊才是唯一方法。於是兩人強忍著恐懼大哄大叫終使黑熊退卻。哈哈,其實這和我們生活中很多景像都是一致的,遇見困難,我們唯一能做的,不應該是逃避,而應該是勇往直前。真正的勇氣不是沒有害怕,而是即使害怕,也一樣keep moving。希望以後生活中的我,也像他們遇見黑熊般,抖著膽兒嚇走一切困難,縱使我雙腿發軟、頭皮發麻,我也一樣要眼神堅定、放聲嘶吼!
3、 兩人失足掉下懸崖並被困在半山腰,夜間兩人促膝長談,談人生、談過去、談未來、談遺憾,談不捨,人總是要到最後一刻,才知道生命中最想珍視的是什麼,才會去後悔那些當初沒有說出口的話。所以啊,想說的、想做的得最佳時間,永遠是——當下。
4、 作家說:我對世界的一切好奇,也喜歡我這種好奇的感覺,我對我所生活的世界充滿了興趣與疑惑,我喜歡探索的過程。
酒鬼說:我對周邊的一切不感興趣,這些都是小事情,我不拘小節,我成大事,哈哈。
這段對話挺有意思的,作家屬於人生大贏家類型(successer),嬌妻、兒孫滿堂、名譽全國,無論是從生活上還是工作上都是人生贏家;而酒鬼屬於敗家(losser),老年無妻無兒、當過罪犯蹲過監獄。兩者對待生活是那麼的不一致,也許越是成功的人越有一種特性:永久的好奇心。只有對事物好奇才會願意花時間花精力去了解去探索,才能在相應的領域獲得成功。
其實我現在的人生似乎接近那個酒鬼,一個losser的人生態度啊!只對自己必須學得事情感興趣,或者說,被迫去提起興趣,卻對其他一切視而不見,還美其名曰有限的時間和精力應該留給更為重要的事情,其實殊不知這過程就已經把無限的時間和精力浪費了。
我們會習慣於把工作當做是奮鬥、是消耗精力的,然後認為工作之餘就應該是休息、是補充精力,使得我們在業餘生活就沒有任何的額外提升。就像之前看到的文章《你業餘時間所做的事情決定了你的人生格局高度》,以前不能理解這句話,甚至覺得無比的可笑,覺得業餘時間當然也得用來強化你的專業知識啊,生活除了工作就應該是學習啊,學的也應該是專業相關的啊。然而事實並非如此,生活不是生存,工作也不應該只是為了生存。不要把工作當做是任務來完成,而應該享受工作,工作之餘則享受生活、感受生活、融入生活,不要用補償心理去對待你的所有休息時間,做你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它就是休息。
5、 最後回程過程,作家遺憾地說,我們才走了一半的路程不到。酒鬼說,我不管,我知道,我已經看過了鄂爾多斯山,徒步了阿爾法林道,感受了冬日大雪和夏日炎炎,我認為我已經走完了我的徒步。
「我們離目標還遠著呢。」
「你說什麼,我們做到了呢。」
「我們甚至沒有機會去看一眼卡塔丁山。」(遺憾)
「另一座山?你到底要看多少山才滿足?在我看來,我們已經走完了阿帕拉契山徑了,我們走過了烈日,走過了風雪,我們走到雙腳流血,我們在阿帕拉契山徑遠足過,布萊森。」(自豪)
「或許你說的對。」
恩,這一刻,我覺得酒鬼也是人生哲學家。
就跟余秋雨的那一段的意境很相似:,「爬,爬,只管爬,無論怎麼說,我始終站在已走過的路的頂端。永久的頂端,不斷浮動的頂端,自我的頂端,未曾後退的頂端。」
是的,我們永遠站在我們曾走過的路程的頂端,目的地並不是唯一,旅途中的風景與收穫才是最應該珍重的。

第一次嘗試些影評,只是想給自己一個督促,看過很多的書、看過很多的電影,如果不總結不說點什麼,似乎很快就從腦中過去了。給自己定個目標吧,每看一部電影,每看一本書,都嘗試寫點總結感悟,這也是種知識轉化的過程,把看到的他人的人生提煉入自己的人生,也便成為了人生經歷的一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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