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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U2的搖滾旅程--Killing Bono

杀死波诺/少年U2的摇滚旅程(台)/我是波诺的分身

6.3 / 6,573人    114分鐘

導演: 尼克海姆
編劇: 迪克柯萊蒙
演員: 班巴恩斯 拉爾夫布朗 傑森伯恩 山姆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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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屜饅頭

2016-10-20 23:26:05

什麼殺死你的青春


      喜歡這種精緻的片子,沒有鴻篇巨製的羈絆,沒有對明星的期待,沒有說教,用黑色幽默表達一段青春,舉重若輕,潤物無聲。好的電影可以帶你的靈魂踏上一段說走就走的旅行,一路隨劇中人情感起伏波折,不經意間屢屢見到自己的影子,這種愉悅感絲毫不亞於真的登上飛機拎起行李去跋山涉水。
   青春應該是什麼樣子的?那麼多緬懷青春的電影都在大談初戀,太多無處安放的荷爾蒙應該不是青春的全部。青春還有很多重要的特徵,不知天高地厚的驕傲,不計後果的倔強,堅信夢想總能實現的偏執,還有無知無畏。

      Neil是個把一切都搞砸的Loser,心比天高命比紙薄的自大狂。因為堅信自己能組建最偉大的搖滾樂隊,替弟弟Ivan回絕了成為U2樂隊貝斯手的機會。他和Ivan組建的樂隊卻因為他與一個個唾手可得的機會擦肩而過,不願做U2的跟班而拒絕Bono的幫助,不肯出讓自己的單曲給不喜歡的歌手,回絕了做U2樂隊表演嘉賓的機會,經不住誘惑睡了老闆娘被老闆趕出樂隊(這個確實Low了點).......幼年好友Bono的事業蒸蒸日上,自己卻一名不文,還被得知真相的弟弟埋怨。最後甚至企圖殺死Bono換取成名的機會。

      世俗角度看,Neil確實是不折不扣的Loser。所謂世俗的標準就是非要用成敗這把尺子衡量所有人。

    我喜歡他的驕傲,那是青春所特有的。和Ivan離開都柏林的時候,Ivan問:Bono提過他會幫我們的。Neil回答他,如果Bono覺得我們好的話,那我們不需要他也可以。在倫敦,唱酒吧的Neil的一首單曲被唱片公司看中,要給知名歌手去演唱,但是被Neil拒絕,原因是他覺得那個歌手是個變態不配唱他的歌曲。Bono邀請Neil兄弟做U2演唱會的助演,Neil在電話裡咬著牙對Bono講,對不起,我寧願對著自己的500個歌迷演唱,也不願意面對你的5萬歌迷。咬牙是因為內心明明也知道這是個難得的機會,但是他太驕傲了,固執認為自己終將成為萬眾矚目的明星,不需要去諂媚任何人,不需要做任何的妥協。

     年輕時都不懂去衡量機會成本的損失,不懂驕傲是要付出代價。想想自己年少時候做的那些或大或小的決定,有多少是披著深思熟慮外衣的衝動,但當時自己卻又堅信不疑。因為不懂,所以無畏。人們常說年少輕狂,但是哪個人談起自己的年少輕狂時不是帶著無比緬懷的心情?年少永遠是輕狂的資本。那些道理都是以後才懂得。如果時光能倒流,恐怕我的決定依然如舊。有些驕傲和偏執是青春所特有的。世故不必懂的太早,一旦懂了,你的一隻腳就已經跨出了青春的門檻,後面自有大把歲月供你煎熬。
       
    當然最後Neil沒有忍心舉起槍射向Bono,他只是個夢想沒有實現的年輕人,不是個殘忍的殺手。他只是無比羨慕地看著被萬千歌迷簇擁的Bono,眼中閃耀著不甘和渴望,那百轉千回的眼神讓人無比心疼又無限唏噓。放下槍的那一刻,他也接受了現實,安心做個普通人。Bono 沒死,青春死了。
     
       青春雖好,畢竟留不住。縱有萬般不捨,終有一天要放下所有執著,收斂所有任性和青春做個永別。讓所有的澎湃歸於平息,所有愛恨都深藏心底。

貼一個男主。這是他正在直言不諱的奚落那時還叫Paul Hewson的Bono,一個樂隊的主唱應該長成他的樣子,而不是Bono 的樣子。他確實比Bono 帥很多。

      
     Neil勸自己喜歡的姑娘加入樂隊,姑娘說,音樂人都是很難相處的。Neil說,你就把他們當成一群混蛋,這樣你才會偶爾有一絲驚喜。這邏輯和我不謀而合,我從來不把人想得太好,觸底反彈確實常有驚喜。對人報以期望就是失望的開始,就是放自己一顆真心在露天地裡,可能陽光明媚,也可能狂風暴雨,不可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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