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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之光--I Saw the Light

我看到了光/音乐之光(台)/我看见光

5.7 / 5,278人    123分鐘

導演: 馬克亞伯拉罕
編劇: 馬克亞伯拉罕 Colin Escott
演員: 伊莉莎白歐森 湯姆希德斯頓 大衛克倫荷茲 布萊德利惠特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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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大媽

2016-03-28 10:47:14

本文不含劇透,因為本片沒有劇情


作為抖森路人粉,最開始在電影院看到預告片我是很期待的。記得當時剛看完crimson peak沒多久,想當然以為人物傳記片能讓抖森有機會展現演技,然而我還是too young 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

本片剛上映,看到學校附近的angelika film center有排片,週六晚上抖森還會親臨現場與觀眾Q&A。我十分激動,早早買好票,準備膜拜男神。在觀影前,還做了點research,大概看了一下人物原型HANK WILLIAMS的wikipedia主頁,對人物生平有了基本了解。

進入正式觀影階段,因為整部片子都是採用了濃重的美國南方口音,讓我有些不適,所以前二十分鐘還不能完全適應,有些走神。開始我以為走神祇是因為我沒辦法理解對白,沒想到在漸漸適應了這種南方口音後,我還是不斷走神。我一直是自詡為很有觀影道德的觀眾,看電影時候一般不會掏出手機來玩(即使是看時間也很少),然而在觀看這部電影的過程中,我兩次掏出手機看時間,並重複完成了挖鼻子、抓癢、喝水、看抖森面相等一系列活動。同時我注意到,我隔壁座位的抖森迷妹(在Q&A環節堅持手機錄完了整個過程),也在影片進行了一小半後就對影片內容失去了大部份興趣,不斷掏出手機來看,以致於前前後後觀影過程中玩手機的時間超過了半個小時。

究竟是怎樣的魔力,能讓觀眾在觀影時有如此無法集中注意力?關鍵就是故事結構的鬆散以及人物刻畫過於平面。在觀影結束後的三個小時,我試圖回憶影片的劇情梗概,然而只能回想起一些片段,並很難找到一條貫穿前後的線索來串起所有情節。人物傳記片很容易存在的問題就是流水帳式的敘事,這就更需要在電影中有選擇地展現一些重要的情節。Hank 威廉斯的一生短暫而耀眼,我本來以為這會比較容易在影片中進行有重點地講述,但是在本片中,各種事情的發展時間安排都較為平均,且很大篇幅用來拍攝抖森演唱各種歌曲。我理解導演想用歌曲中的歌詞來串聯人物一生起伏的想法,但是在故事情節不夠印象深刻的前提下,用歌曲串聯的作用就不是很好,反而讓人覺得好像是在拖時長。

人物性格模糊也是本片致命的缺點之一。生活中我們的經驗是,每個人性格不同,造就了每個人行為方式的不同,所以做出了不同的選擇。影片中的角色們沒有讓人記憶深刻的性格特點,因此各種爭吵及衝突,都讓人覺得莫名其妙,好像是導演說這裡該有衝突了,所以才發生了衝突。人物的行為沒有性格特點的支撐,顯得沒有邏輯而且喜怒無常。

在表演上,作為最主要的演員,雖然可以看出抖森確實花了心思,吉他、演唱部份都超出我的期待,但人物本身似乎並沒有很脫離演員的固有形象。我記得觀眾反應最為熱烈的,分別是男主勾搭各種女性(抖森展現個人魅力),以及男主喝醉犯蠢玩車庫自動門(抖森扮蠢萌)這兩個場景。男主在身體經歷病痛、事業遭受挫折時的迷茫和痛苦,反而表現得很一般,沒有什麼亮點。在這裡,我忍不住要把本片和同期上映的由Ethan Hawke主演的類似題材(歌手傳記)電影Born to Be Blue相比。Blue中,開片第一個場景,是男主在人生最低谷看著自己的trumpet,在這個鏡頭中,沒有一句對白,只有對演員和樂器的特寫,Ethan Hawke的眼神充滿了迷茫、恐懼和不安,讓我在影片開始就受到了極大震撼,這種震撼的體驗,我在觀看I saw the light中完全沒有感受到。

整體而言,如果沒有抖森的個人魅力,我想我絕對不會去看這部電影。個人魅力是明星的立身之本,然而作為演員,如果過多關注於此,也會因此喪失了挖掘角色深度的可能性。當然,這部影片的失敗,並不主要在於抖森的演技,但是抖森最近老接這種爛片,到底是想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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