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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在他鄉 Brooklyn

布鲁克林/爱在他乡(台)/布鲁克林之恋(港)

7.5 / 150,429人    111分鐘

導演: 約翰克勞利
編劇: 尼克宏比
原著: 科爾姆托賓
演員: 莎柔絲羅南 休葛姆雷 布里德布倫南 吉姆布洛班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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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ebe

2016-01-12 05:19:15

自我實現高於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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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實現高於一切
                 ——小城市無法實現的夢想


當人類達到自我實現的時候,也就是充分利用了生命;他對受轉瞬之念和不受控制的本能轄制的生命少有尊重之心。自我實現將人擁有的每一種能力都帶至最高的完美境地,使你從生命中得到了所有能夠從中擠出的快樂、美麗、情感和興趣;但自我實現的困難在於,他人的要求常常限制你的活動。(略)這樣的目標需要極度的冷酷無情和對自我的全神貫注,而這會令人不快,也常常讓自己顯得荒謬可笑。(毛姆)
                      
                                                                                                             

布魯克林,是紐約的一個區。

在最愛美劇之一《Sex and The City》中,我喜歡的獨立理性睿智喜好獨立空間的Miranda生了兒子後從更發達的Manhattan搬去了稍差些的布魯克林,開始她是不情願的,後來因為布魯克林租金更便宜,可以有一個小花園,一家三口躺在草坪上一幕記憶猶新。還記得有一集幾個女人去了趟LA,受了一通打擊之後回到Manhattan,應該LA是比Manhattan更發達些,有一本書叫《美國大城市的生與死》並沒有看過。

就是這樣一個連Manhattan都比不上的城市,連Manhattan的skyscraper都沒有,但比起Eilis的落後閉塞、機會稀少的家鄉Ireland,仍不失為一個夢想之城,所謂人往高處走。

影片一開始,Eilis天不亮就表情呆滯地出門去教堂,和那個在她店裡做工的Miss Kelly和另一個店員坐在一起,她忍不住困意打哈欠,卻被表情刻薄的Miss Kelly側目責怪。在店裡和那個awful的Miss Kelly一起,是沒有起碼的尊嚴的,勢利的Miss Kelly對待顧客態度大相逕庭,就跟我們生活中遇到的一模一樣,衣著光鮮的才是顧客,衣著寒酸的被像乞丐一樣訓斥,彷彿買他家東西他就是人間最高法律一樣。

我想起中學同學來自農村,媽媽曾背著被子送她上學,在餐館吃飯時被人鄙夷。(本來就敏感自尊心極強的她,此後立誓一定要出人頭地飛黃騰達。一路拚死拚活直至今天,還因壓力大曾經抑鬱過。感情也拼,找結婚對象,高級法院啦公務員啦是她的理想,也就是權力。)這事不是常有嗎。以貌取人、趨炎附勢的勢利之人不是多了去了。

而在Miss Kelly店的Eilis就是這樣被欺負過來的,一張受欺負的臉。再加上並不能養活自己沒有未來,連衣服都是做會計的姐姐幫買的,當地年輕女孩的唯一出路就是打扮漂亮嫁得好就像她的朋友Nancy,而在俗稱「心氣高」的Eilis眼中,「那些男孩們,打著髮油,穿著休閒外套/And those boys with their hair-oil and their blazers." 後半句被朋友打斷沒有說出的話應該是:「反正我也沒太看得上」吧。精神上還是有優越感有追求的她不屑於屈從這個規則,去刻意打扮吸引他們注意。

反正我要離開了。外面的世界很精彩,闖出去我就可以活過來。留在這裡我看不到現在,我要出去尋找我的未來。外面的機會來得很快,我一定找到自己存在。一離開頭也不轉回來,我離開永遠都不再回來。下定了決心改變日子真難捱,吹熄了蠟燭願望就是離開。就像我聽到窗外拉杆箱輪子滾動的聲音就蠢蠢欲動。

儘管有剛開始的背井離鄉困窘尷尬笨拙想家,後來遇到一個義大利男朋友才有所好轉。

比起《移民》中從波蘭來紐約走投無路不得不出賣身體的Ewa, 她還算幸運太多了。

印象深刻的是在為無家可歸的Irish老人舉辦的聖誕節聚餐上的,Eilis問神父:Why don't they go home?/為什麼他們不回家?神父回答: If there's nothing there for a clever young girl such as yourself, there's gonna be even less for men like these. Some of them have been here fifty years, that have lost touch with everyone. These are the man who built the tunnels, the bridges, the highways. God alone knows what they live on now. /如果像你這樣年輕有才的女孩都沒有發展空間,他們這樣的人就更沒有生存可能了。有些人來了50年了,和老家聯繫不上了。就是他們這些人建造了隧道、大橋、公路,沒人知道他們現在靠什麼生存。

一個老人唱起愛爾蘭語家鄉民謠,讓人立馬腦海中浮現風笛的聲音。一群思鄉的人眼泛淚花,聊以安慰。

就像我們的農民工,為了城市的建設,貢獻自己的青春和勞動,像被吸乾了汁液的甘蔗,老了無法勞作之時,只剩無用的渣子被吐出,他們的出路又在哪裡?回到凋零破敗的農村?

本來以為這樣一個關於移民的題材要轉化成一個庸俗的愛情故事,後面情節給我驚喜。

姐姐突然生病去世回家奔喪安慰媽媽,並無太多文化寫信還要弟弟代寫卻很明智的水管工男友說:Will you marry me before you leave? Eilis問:You don't trust me to come back? Why do you want to do it?男友說:Home is home./家鄉畢竟是家鄉。

果不其然,環境是思想的皮膚。人一旦換了一個環境,想法等等一切都變得大不同。

剛一回來,朋友準備結婚,介紹一個條件不錯的男人Jim給她,媽媽也很滿意,Jim幫忙操持工作事宜,見了父母,一切順利,收到丈夫來信也放置抽屜沒打開,彷彿忘了還有這樣一個存在,待在家鄉有家人朋友找一個條件不錯的男人不用再背井離鄉似乎蠻有吸引力。

家鄉小鎮的沙灘空無一人,完全不像布魯克林的擁擠,Jim說:We don't really know anything of the rest of the world. We must seem very backward to you now. (這話我倒確實聽過同樣的:「你經常在外面大城市的,是不是看我們覺得很小市民?」)

走在街上,著藍色洋裝白色高跟鞋,戴著太陽鏡,挽精緻手包,時髦髮型,不為某個男人,只為自己的美麗,連打招呼的路人都說喜歡她的打扮。

是啊,跟以前卑微渺小怯弱無光彩的自己相比,現在是找到自我站穩腳跟的自信篤定從容和有底氣,怎能不從心底散發光芒。

姐姐生前曾工作過的會計部門讓她去幫忙做事,媽媽誠惶誠恐催促她快去,她卻淡定地說:「他說什麼不重要,我又不是那裡的職員。我要去也只是幫個忙。/It doesn't matter what he said. I'm not an employee. I'd be doing them a favor.」 話語間全是職業女性的自信和自我掌握自己命運的驕傲和尊嚴。

跟 Jim date的時候,她注意到Jim: no hair oil, and that's not a blazer, it's a sports jacket. /你沒有上髮油,還有這不是休閒外套,這是運動夾克。

(小城市青年受從布魯克林鍍金回來的女孩影響努力所作的時尚轉變。)

Jim 說:It made me think that my life must seem very easy to you. I run my father's bar, going to live in my parents' house. I know what that must look like from the outside. But it doesn't feel like that. I've never been anywhere. I have never even been to England. But I'd like to see London, and Paris and Rome. 紐約. It frightens me , the idea of dying without ever leaving Ireland./或許在你看來,我生活地非常容易,接管父親的酒吧,住在父母的房子裡,我能想像到外人是怎麼看待這一切的。但其實並不是那樣。我從沒去過任何地方。我甚至都沒到過英格蘭,我想去看看倫敦 巴黎 羅馬還有紐約。一想到我這輩子可能都踏不出愛爾蘭,就覺得可怕。

(小地方富二代也是有夢想的有志青年。)女主說:I am glad./(這我就放心了),然後就去見父母了。

下一步順理成章就是Jim該求婚了,女主好像也放下了一切戒備準備託付了。

就在這時,Miss Kelly適時出現,女主瞬間皺了眉頭,彷彿以前的一切壓抑和沒有尊嚴等記憶又回來了。結果那個"terrible old bitch"就開始在那八卦嚼舌根,再也無法忍,趕緊訂票。比起尊嚴和開心自信地活著,一個好條件的男人也瞬間可以放棄。生活環境才最重要!

I'd forgotten what this town is like!/我忘了這個鎮是什麼樣了。

家鄉在你思鄉的時候是美好的,可是當你近距離地跟它接觸,發現它還是以前的樣子,無法忍的那些地方仍然依舊。

本科畢業的時候,有很多人回到家鄉,我知道這個根本不是我想要的。那年8月,在一個中學的校長辦公室,周圍是一些拿著各種證書和資格證等著簽合同的男老師,根本不用思考就離開了。

同樣一個8月,我準備去外省上班,拋下狠話:我走了再不會回來。媽被這句話傷帶著眼淚沒去送我。去車站坐車時,家人送我,因為一句話我把傘低下遮住準備飈出的眼淚。

這個國語都不怎麼講的城市留不住,一件件讓人窩火的事情都讓人恨不得立馬買票逃離,逃往自由的樂土。高鐵站火車站就這樣來來回回地迎來送往,N個春秋。因為要的不是安逸,而是精神,活得像人的樣子。

現在依然如此,辦事仍然是熟人關係,醫院仍然不排隊叫號,亂糟糟擠作一團,一個小小的工作人員都彷彿權力大過天。行政服務大廳,仍然有人給辦事工作人員丟煙說好話,辦事依然像求他一樣看其臉色,忍受故意刁難,習慣了一切方式自助的不會再忍受這個。另外更不用說《神探夏洛克》清一色的國語場了。

之前看了一篇文章說大城市和小城市的平均智商差別,作為一個秉持環境論的人來說這個是相信的。

大概是十幾歲的時候看過一篇文章一直影響我蠻久:《離家的人最有出息》

    在英國,有人曾統計過,最富有創新意識和創新精神的人,絕大數是生長在外面的人,以「創新」著稱於世的美國人,很難找到一生固守一地的,所以人們講美利堅民族是一個「無根」的民族。

    一個人要有所創新,必須具備三個基本素質,即識、膽,才。識,指的是眼力,對事物的洞察力,敏感性; 膽,指的是魄力,敢於探險的精神;才,指的是智力、文化水平、技藝、方法。三者互為依存,缺一不可。這三方面素質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一個人所具有的資訊量,而資訊量的多少,與其工作環境、居住條件,流動性有很大關係。一個人如果長期在一個相對不變的環境中循環往復的生活,沒有新資訊激發他去思考,去比較,很容易思想僵化,更難有預測未來的能力。相反,一個人若生活在無限廣闊的天地裡,處於不斷變化的環境裡,接觸一些新的資訊,「摩擦生熱」的法則就會發生作用。他可以思路大開,把自己在不同環境中觀察到的東西加以比較,找出規律,並以預測未來,發現社會的「大趨勢」。因為社會總是處於平衡的運動中,某個地方的今天往往是另一個地方的明天。

    一個人走向四方,會遇到許多新問題要加以解決。要適應新的環境,這就激發了他的求知慾,學習學習,在學習就會成為一種天職;與知識豐富的人一起工作,可以培養他的競爭力,進取心,好勝心,就會培養他的追求,以獲得勝過別人的能力;新的知識的輸入,不僅增大他的知識儲備,而且是他原有的只是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知識膨脹,廣泛的社會交往時她思路開闊,樂於接受新東西;工作,職業,和地點的變化,加強了它對環境的適應性,有利於對變化無常的社會做出反應。遠離父母。使他失去靠山。養成獨立生活的習慣,有利於培養決策能力和果斷性。選擇職業自由度的加大有利於用其所長髮揮自己的優勢。

    在現代社會,衡量人才的標準不僅是他的知識存量。更重要的是他的創新能力,如果一個人不把他所掌握的只是當作創新的源泉,他對社會將是一個廢才。

    在未來的時代,我們不可能在父母的保護下生存,血緣關係的臍帶不可能給我們輸送生活的養料,家庭的地位不可能在決定我們的地位,救生圈不可能再是關係網。不應再把自己禁錮在家庭的脈脈溫情之中,不應再為自己的出身感到驕傲或自悲,我們這一代應該把愛的重心有家庭轉移到社會,衝破一切狹隘的觀念和束縛。



在幾個城市生活過,感覺還不夠,遷徙上癮,做一個波希米亞人雲遊四方挺不錯。哈哈
總之,自我實現高於一切。


P.S. 社會有時傾向於壓制年輕人,一幫「前輩」佔據高位,貶損他們,愚民他們。但年輕人只要稍微給一點機會就會覺醒,不再接受其給予的一套,利用身邊資源茁壯成長,所以敢不敢給年輕人機會,因為未來終究屬於年輕人。   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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