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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灼心--The Dead End

烈日灼心/不法之徒/法外之徒

7.1 / 1,790人    139分鐘

導演: 曹保平
編劇: 曹保平 焦華靜
演員: 鄧超 段奕宏 王珞丹 郭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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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黑

2015-06-24 05:43:02

電影與小說的改編對比(附主創採訪解說)


=====6月電影節時一刷,8月公映後二刷,前後錯誤有更正=======
===========大量劇透,小說和電影一起透,慎入=============
===推薦白水大大做的OST(http://site.douban.com/baishui/)====
(片尾曲《三個星星爸爸》原曲為白水專輯《雨來》中的《曾厝垵》)

【關於人設】
最大的變化是陳比覺
小說:是個神經正常的天文愛好者,主要是他在船上帶尾巴,閑暇時還跟尾巴講很多星座的故事。小說中有個笑點就是楊自道見義勇為受刀傷感染住院,同時伊谷春對他們仨的懷疑越來越深,他跟另兩人說「別tm急著送死,我還等著觀看十一月兩百年來最壯觀的流星雨呢!」最後死刑時,每人出現了不同的幻覺,他的幻覺就是飛翔在獅子座的流星雨中。
電影:是個裝傻的傻子。不知編劇設置為裝傻有啥深意,因為1)他平時面對的就是尾巴和另兩個兄弟,裝傻有啥必要?2)如果楊自道和辛小豐真當他傻還讓他獨自一人在偏遠的船上帶小孩,那他倆心也真夠大的。
-------------主創talk-------------
鳳凰娛樂:其實電影裡的最後一段,您用了一個主觀鏡頭,當時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一個想法呢?最後那一場戲,就是跳海。
曹保平:明白,就是因為那個是你藏在裡面的一個東西,就是因為從一開始這個角色,其實是沒傻,但是他的智商太高了,所以他就用裝傻來把自己(偽裝起來)。其實早早的就為自己將來的逃逸鋪了一條路,當然不到那個時候,他也沒必要,而且想法和實施之間永遠都不一樣,有距離。而不是說我們要想到但觀眾不知道,因為我們給觀眾的就等於是插進的樹枝,導致他其實傻掉了,就像一個半傻一樣。而最後其實不是那麼回事,所以我覺得這也是劇情可能需要,是一個技術化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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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呂頌賢演的台灣人
小說:是辛小豐突發奇想去gay吧認識的,硬要跟辛小豐交換電話,辛把他存在手機里叫「樹林裡」。(出於人民警察的保密意識)到死他也不知道辛是警察,辛跟他接觸(並且上床)一方面是自己對自己性向的懷疑,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從他那拿錢(當然不是辛開口要,是台灣人主動給),而不是為了故意做給伊谷春看。這事他一直背著伊谷春和其他兩兄弟(畢竟攪基賣身不光榮),倒是某個機緣巧合下伊拿到辛的手機,看到「樹林裡」給辛發的種種肉麻的簡訊,這才發現辛真是同性戀,進而徹底懷疑起自己以前的推測。
電影:電影的改編還是很有意思,「一個人跳樓自殺,自殺者的同性戀人去現場看了看也跟著自殺」這在小說里是確實發生了的案子,只不過電影裡台灣人變成了那個「跟著自殺的人」,這樣就讓台灣人通過案子認識了辛小豐,然後當著伊谷春的面追求辛,還安排了伊把他倆「捉姦在床」(老段震驚臉好好笑),比較快地讓伊「推翻」了對三兄弟的懷疑,也淡化了辛小豐「賣身救女」的實質。


【關於基礎梗】
三兄弟的兇案真相
小說:滅門案就是三兄弟乾的,但那是十三年前,三兄弟還是中學生(楊自道是職高生),因為這事本來很有希望的陳比覺和辛小豐大學也落榜了,三人幹著最底層的工作(辛當協警以前是警衛),只求泯然眾人矣。不過小說也沒明寫當時的殺人動機,只是「一不小心鑄成大錯」,類似激情殺人。
電影:滅門案是七年前,那麼以兄弟子人30多的樣貌(總不能騙觀眾說他們是20幾歲的青年吧),案件發生時他們也起碼20齣頭了。似乎電影覺得三兄弟「不應該是那麼壞的人」,所以安排除了辛小豐是真把人強X至死,其餘的受害人都是「第四人」動手殺的,他們仨只是從犯。電影這樣改是給三兄弟「洗白」?如果是為了過審而讓「看起來是好人的殺人犯不是真的殺人犯」,那麼被執行死刑豈不是冤案誤判?

其實《太陽黑子》最大的主題是關於人犯罪後的贖罪,三兄弟之所以拼命逼自己贖罪(楊和辛做好事及抓壞人都非常拼命不計後果),是因為之前的罪孽實在深重。如果這個「罪孽」到頭來其實沒那麼重,那贖罪的力度似乎也沒那麼強了。

-------------主創talk-------------
鳳凰娛樂:就是這三個人,它原著中應該是真正犯了這個罪行,但是這裡其實有一個反轉在那,這個是怎麼考慮的?
曹保平:這個是兩方面的考慮,因為我覺得電影是一個大眾傳播媒介,你是要站在受眾的角度,然後有一些問題要考慮,(比如)它的接受尺度和這個範圍。就像我們公眾電視台,你是不可以像電影院裡放電影的尺度一樣,是因為你這個傳播媒介面對的受眾,決定於你的這個電影的界限在哪。我是覺得如果要是這個慘案就是他們做的,然後那麼慘的一個案子的話,我覺得這個恕罪無論如何觀眾是接受不了的。他(觀眾)對人物沒有愛的,他不會愛這幾個人,我覺得觀眾會非常討厭和反感。(所以)我覺得這個作為一個劇情片和類型片,然後又是規模比較大的商業製作,我覺得它會有問題,就是觀眾很難接受。
當然人性有各種複雜性——我們都承認,我們都尊重,我們都覺得各種可能都有——但是作為個人的道德價值來判斷,我其實覺得有很多人——包括我自己——其實也會有接受不了的,就是這個罪是恕不了的。所以就像我們這個片子,核心表達的意思一樣,就是恕罪有時候是不可能的,這是你的片子的主旨,也和我的價值觀一樣,我是覺得從這個角度考慮。在一開始要改(電影)的時候,我就對這個影片做了一個很清晰的判斷,就是我覺得它不可以那個樣子。

鳳凰娛樂:但是一般的這種國產片,可能在作為警察的這個形象到最後是應該不能斷錯案的,這部電影其實最後有一點他們抓錯人了那種感覺,這個有沒有出現問題?
曹保平:我覺得好像不會吧,因為其實這個也談不上是(錯案),當然我們生活中可以說有很多這樣的(情況),但是我覺得在我的故事形態里,這個不是重點,因為這樣的事情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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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巴的身份
小說:尾巴本是陳比覺姐姐收養的棄嬰,也是真·五歲。姐姐姐夫意外去世後,他們仨接著收養,具體是誰的親生孩子沒提,只提到尾巴的生日跟滅門案是同一天,所以他們第一次知道尾巴生日時就驚了,辛小豐震撼最大,當她是被他害死的那女孩轉世來的。所以兄弟仨撫養尾巴也是「贖罪」的一部份(作為對可能是受害女孩投胎轉世的靈魂的補償)。
電影:八點檔地增加了尾巴直接是受害女孩私生子的設定(也許是因為尾巴和受害女孩都有心臟病而開出的腦洞),好讓「贖罪」的因由更直接一點(撫養受害人的小孩),同時又以「尾巴慢漫長大,以後肯定無法面對養父們是殺害親生母親的兇手這個事實」這一點,蹩腳地去圓為什麼他們被抓起來被冤判了死刑也不申述也並未供出「第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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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刷後抓到一個bug:電影中伊谷春去到天界山,發現房東竊聽處有一大堆畫外音和特寫鏡頭,其中桌上記錄竊聽對話的本上「投胎轉世?」幾個字一閃而過——「投胎轉世」是小說裡的梗,是陳比覺某次跟楊自道打電話「他(辛小豐)怎麼不理性?他已經把尾巴看成那個姑娘投胎轉世,你看不出嗎?!」被房東聽到而記錄在本子上分析,按照電影的設定,既然尾巴就是受害女的女兒,「投胎轉世」這個詞就不應該出現在他們對話中。——側面可看出編導對於基礎梗的設定也是在創作過程中幾經變動的吧?…


【一些漏掉的點】
去拿小金魚
小說:是辛小豐買了送給尾巴的,尾巴第一次心臟病發作住院後想看小金魚,辛就去替她拿,為此找伊谷春請假,伊不准,但後來看到辛非要去,就開車送他。在小金魚之前就發生了楊自道+辛小豐+伊谷春兄妹在醫院碰上的一幕,那之後伊谷春就知道了尾巴的存在,所以辛以拿小金魚請假,伊大概就知道是為了尾巴。
電影:出現在電影開始沒多久的時候,在這之前尾已從未出場,也沒提及生病住院的事,突然就在辛與伊的對話中來了句「去拿小金魚」非常突兀,雖然後面車上兩人對話交待了尾巴以及生病,但時間線的調換也會讓沒看過小說的觀眾產生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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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刷公映版後更正:電影在「去拿小金魚」之前尾巴已出場(鏡頭非常短),在魚排上跟辛小豐打電話「老陳在給金魚消毒呢」,甚至金魚都出了場:被陳比覺從嘴中吐到魚缸里(這是哪門子的消毒?)。好吧導演至少是給過「上文」了。


為什麼那麼快就被抓起來
小說:雖然故事中一直是伊谷春在懷疑兄弟仨且在有一搭沒一搭地收集證據並且最後非常肯定了三人是真兇,但其實最後告發他們仨的人是變態房東。而房東告發他們是因為陳比覺把房東的狗踢了兩腳導致狗生病死了,房東一氣之下(加上之前靠著竊聽和入室收集的素材推斷得出)就寫信告發了,根本沒給伊谷春勸他們自首的機會。
電影:高樓追兇結束後伊谷春的師傅馬上就帶人來抓辛小豐,所以理論上也應該是房東告發的,但電影並未直接說明,只有一個房東騎車帶狗去看病與伊谷春插肩而過的鏡頭,以及緊接著伊谷春發現竊聽裝置以表明房東已知道他們是兇手。光是這樣,沒看過小說的人誰知道:「小狗生病」與「房東告發」的聯繫啊!
小說中變態房東卓生髮是個內心戲很豐富的變態人物,他的竊聽、推斷,以及他與三兄弟的生活矛盾都是一步步展開的,特別有意思。電影因為篇幅的關係只點明了他是個變態,具體怎麼變態略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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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刷公映版後更正:
1)電影中房東的寵物只有雞沒有狗,是我記錯啦;
2)根據辛小豐被銬起來後伊谷春跟他的對話「我必須這麼做」「你恨我嗎?」可知是伊谷春在從辛小豐住處去往雙子大廈的路上打電話通知師傅來抓人的(話說立馬辦好逮捕令從西隴趕到廈門這效率真夠高的),跟變態房東沒關係。
那麼問題來了:伊在吊著的時候勸辛小豐放手,並勸他「你們三個去自首吧」,那時他難道認為,辛放開他轉身去就能抓到歹徒,抓完後還有空閒時間趕在他師傅來廈門前優雅地去自個首?又有資料說「去自首吧」是後來配的音,老段的口型原本說的是「放手吧,我去過天界山了」——難道他言下之意是「我死了,就沒人知道你們的秘密了」??難道他認為他最好的下屬是可能為了守住自己秘密而置自己上司於死地的人???(再說他自己已經告發了啊,他死不死這個秘密都會馬上曝光)
俺的智商已不足以圓掉伊谷春這句「去自首吧」了……


伊谷夏的智商
小說:伊谷夏一開始出場是個咋咋呼呼的姑娘,她與楊自道算不上標準的一見鍾情(並沒有親眼目睹楊見義勇為),而是吵吵鬧鬧中兩人逐漸加深了解。伊谷夏的語言風格有點意思,不是純粹的「腦殘」,作為富家女也有普通女孩的煩惱,被父母逼著相親,被痛經折磨得死去活來,她跟她哥的對話也有很多笑點。快結尾時伊谷夏表現了身為警察妹妹的智商,她其實也早就猜出了三兄弟是滅門案的逃犯,對楊表明她願意跟他們一起逃走(同時也傷心楊不信任她這個警察的妹妹),也做了很多手腳來側面迷惑伊谷春(雖然後來還是被她哥識破了)。個人比較喜歡這段BG,因為伊谷夏的智商情商是慢慢體現出來的,她跟楊自道的感情也還算令人信服,最後的表白也很感人。
電影:可能因為戲份不太多,為加快節奏直接讓她目擊楊自道見義勇為的過程而愛上楊,省去了一個富家女跟一個窮司機本會有的一切三觀磨合。最後伊谷夏幫三兄弟迷惑她哥的手腳,僅保留了「她在她哥面前哭哭啼啼說三兄弟都是gay」這一點,可能一般觀眾還看不出來她這是故意做出來的(因為前面她在楊面前脫衣服那一段,的確像是在糾結楊是不是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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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刷公映版後更正:電影還是很細緻,用幾個快切鏡頭表現伊谷夏在脫衣被拒並被楊自道告知「回去問你哥吧」後回家翻了伊谷春的案件綜卷,自己猜出了滅門案真相。而正因為她的翻箱倒櫃不小心漏了個便簽在地上,反而促使她哥識破她「哭哭啼啼他們是gay」是在做手腳,進而推翻辛小豐是gay的結論,重拾對三兄弟的懷疑,然後直接去辛小豐家調查。電影雖然把「伊谷夏做手腳」給簡化了(原著中的手腳可花心思了),但「懷疑——撤銷懷疑——再度懷疑」的邏輯鏈條還算符合原著。
另外還有個小問題也跟了過來:按說案件綜卷不能被外調的警察隨便帶出當地警局吧?電影中伊谷春時常在翻動他那袋宿安水庫滅門案的檔案袋,一開始我腦補:可能是他自己私人收藏的資料吧。結果後來發現裡面還有指紋圖片、現場照片…這些東東伊谷春不在西隴任職了還能隨身攜帶?不光帶到廈門,還帶回家放臥室……為了圓「伊谷夏自己發現滅門案真相」這一點這個檔案袋出場也夠勤勞的。


【電影的觀後感】
作為一個犯罪懸疑故事,不管是小說還是電影,首要任務是要把故事編圓,其餘才是探討人性善惡、法制人情、社會心理等blabla。前面說的關於基礎梗的變動,導致電影的劇情有硬傷,故事不圓了。
小說改編電影容易出現這種毛病,本來處理得好也可以避免的,然而劇本的一些處理上,比如開頭,小說中三兄弟的生活是徐徐展開式的,關於他們是逃犯的身份,也是從三兄弟日常對話和事件中提及以及伊谷春對滅門案的心理活動兩方面來慢慢點明的。雖然「滅門案誰是兇手」並不是整個故事藏著掖著的「懸疑點」(懸疑的他們如何一點點暴露在伊谷春眼前),但像電影這樣開頭以說書的口吻直接就把「兇手是誰」給抖出來,似乎也不太妥。而且這是個發生在南方城市的故事,北方口音的說書搭配起來很彆扭。
再比如結尾,小說在死刑後就很快結束了(只是多了一段伊谷夏猜出告發人是變態房東跑去當面罵他也是自私自利的人),但本就篇幅有限的電影,卻在死刑後硬生生多了段「殺人犯不是真的殺人犯」(直接兇手是第四人)的劇情反轉,還多了段「傻子不是真傻子」的自白,這樣繞個彎是何苦哇?觀感上也顯拖沓。
電影中強化了伊谷春兄妹與楊自道、辛小豐兩兄弟的對手戲,淡化了三兄弟撫養尾巴的戲份,其實也比較可惜,因為三個大男人與尾巴的相處體現了「那是男人內心最美好的真情」(伊谷夏語),另外他們常常為了尾巴的醫藥費焦頭爛額,現實的難題又引發對陳年舊事的互相指責,指責沒卵用後三人只好互相沉默著抽菸——這都是小說中非常有畫面感的場景,電影也都看不到了。
-------------主創talk-------------
【關於說書旁白】
鳳凰娛樂:電影裡面也有一個就是跟小說不同的一個地方,就是用了這種說書人這麼一個旁白,為什麼要這樣去處理呢?
曹保平:我覺得它可能會更有趣味,也會更獨特吧,就像你說昆汀(即著名導演昆汀-塔倫蒂諾)當時拍《落水狗》甚至最後大紅的《黑色追緝令》,他為什麼不把故事好好順著講,他要倒著講呢?其實道理一樣,我覺得有時候不同的敘述的方法代表著你的態度和創造者本身的審美趣好,這其實是一個黑色犯罪的、很激烈的一個故事,然後評書又是最大眾化、最世俗化,是中國人最容易接受的一種講述故事的方法。另外呢,這個片子本身其實想要變得很黑色,我覺得那個評書,包括我們選用了那樣的一種聲音,包括評書裡面有大量的俚語,很下里巴人的那個語感和方法,我都覺得它可能會很好玩,會有一種反諷。
其實我們後來評書(部份)原來應該更多一些的,中間和結尾部份其實都有,後來我是給它拿掉了,因為這個片長的問題,可能會(顯得)有點臃腫,有點多。本來在原來的形態里,這個評書從那個開板開始其實是站在一個最一本正經的立場上去譴責這三個壞人,但是經歷了這個故事的完成過程之後,到了結尾的時候,這個評書人最後再提到這三個人的時候,態度發生了變化,他不會說那三個惡棍,他會變成說那三個人。就是原來最早的版本設想是評書是作為一個不出現的人物,只是一個聲音的敘述,就是一個講述者最後在故事經歷的這個過程中,發生了心態的改變,當然現在是因為一些原因就把這一層放棄掉了。
【關於楊自道與伊谷夏戲份的弱化】
鳳凰娛樂:因為他們(辛小豐和伊谷春)兩個的戲份比較的突出,會不會導致郭濤跟王珞丹的那條線就是稍微弱一點?
曹保平:對,因為這個是不搭著的,他們倆這邊這條線是貓鼠遊戲,就是最緊張的那條線。然後那邊那條線其實是一條情感線,和這邊的肯定會關聯在一起,但是沒有那麼強烈的關聯,那完全是王珞丹和郭濤之間的那一種狀態。那狀態是我覺得可能也與片長有關係,是因為我們這個題量太大了,最後就沒有把他那些拿下去。拿下去的時候這邊這條線是主體趨勢的一個線,就你不好動。就你要動了,可能在一個需求環節上他都就不太能講的明白了。然後那邊就被迫拿掉了一些,可能也是因為這個,才會影響到他們現在這個樣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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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改編也還是有驚喜的地方,比如很重要的「伊谷春第一次懷疑起辛小豐」的戲,小說中是有一條伊谷春收養在警局的狗叫哈修(電影去掉了),辛小豐經常沒事就遛狗玩,某次伊谷春跟辛小豐一起遛狗,辛在跟狗上藥時伊無意中第一次對辛聊起滅門案,辛在聽伊講的時候中很震驚,上藥棉簽都掉了一根,但從頭到尾他並未抬頭看伊的臉,也沒多問問題。伊事後覺得辛並未表現出普通人聽到這種大案時應有的好奇和追問,就此開始注意上了辛。
電影裡伊第一次對辛講滅門案是在拿小金魚的路上,開車的辛小豐因為震驚(心虛)而閃了方向盤,緊接著車後出現一條小狗,以表示辛開車失誤好像是為了避開狗。
小說的場景比較平淡,伊注意起辛主要是伊自己的心理活動(他善於從平淡的表象下發掘一閃而過的異常瞬間),電影的改編一方面加強了戲劇效果,讓觀眾也不得不注意到辛的異常表現,另一方面也呼應了小說中這個場景「跟狗有關」。
-------------主創talk-------------
段奕宏:你能想到我們第二天六點半要出發拍攝,第一天晚上,我,他,小豐,我們仨聊到三點。就是在汽車裡我開始洞察小豐的那場戲,因為心裡沒底,到底要怎麼呈現。我們就開始設想一個車裡的空間,搬了沙發坐在那比畫,已經魔怔了,特別像三個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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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來說,電影對小說的完成度還是比較高,保留了不少精華片段,趕腳得出編導還是尊重原著故事的邏輯和智商的。曹導特有的凌厲剪輯風格讓節奏保持得比較好,另外選景不錯,南方城市那種濕漉漉的色調質感處理得很好,日光透過百葉窗縷縷照在人們若有所思的臉上,光線並不強烈,灼心的是對法律的堅守和對道德的敬畏。


【關於伊豐的「JQ」】
好吧終於講到重點……(¯﹃¯)
小說中伊谷春的心理描寫比較豐富,因為那條狗的關係,他跟辛小豐很快親近起來,另外辛小豐工作很賣力,抓罪犯不遺餘力,伊很欣賞他的頭腦和膽識,但他對辛的欣賞總是與他對真相的推測、對辛的刨問糾纏在一起。最精彩(我個人也最喜歡)的一處心理活動就是「取到指紋」後——
『辛小豐的指紋,就躺在伊谷春的抽屜里。是一個磨損比較嚴重的指紋,識別起來確實有點困難。宿安水庫兇殺現場留下的唯一指紋,就是左手指紋。伊谷春獨自比對琢磨了很久,清晰度是比較糟。但是,越模糊就越有意味——這個人,為什麼要反覆磨損這個指紋呢?
要走進這個迷宮並找到出口嗎?伊谷春感覺自己站在萬丈懸崖邊。
他站得太外邊了。看到辛小豐驍勇玩命地工作,回望辛小豐完全不計報酬和後果的無聲付出,伊谷春簡直擔心,懸崖邊,隨便來一陣風,就會把自己吹下法律的深淵。在辦公室沒有其他人的時候,伊谷春幾次拿出指紋紙,獨自看著它,推想著。有時他看著自己的電話,這裡面,也連接著更精準、更冷酷的獵人的槍口。師傅看到這個模糊的指紋,他會想追蹤比對嗎?會,肯定會。一定會。他太了解師傅了。職業精神的極端境界,和賭徒是沒有兩樣的,他的眼睛裡只有一個目的,看不見任何路邊風景。
伊谷春仔細看著,又小心收藏回去。他想,辛小豐的指紋,也許還要再弄一次,但也許,他的抽屜,就是這幾個指紋永遠的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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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刷公映版後發現:電影中對此的表現是:伊警長隨時攜帶了滅門案卷宗,取到指紋後直接就與案件指紋圖片比對了!不過似乎採集的指紋太模糊,一開始沒比對出結果,本來把辛小豐指紋先放回讓抽屜,想了想,又從抽屜拿出來塞包里,好像要再研究研究的樣子(並沒讓抽屜成為「這幾個指紋永遠的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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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中伊一直給辛施加很大的精神壓力,甚至到後來專門挑跟辛獨處時跟辛反覆講滅門案,就為了觀察辛的反應。面對這種心理攻勢,辛小豐只能以沉默來勉強招架。『辛小豐感到伊谷春就像一個來自天空的陰影,鷹隼一樣地張翼,越來越暗地籠罩在他的身邊,他感到自己走不出這個陰影了。』
電影中因為沒有了哈修這個「兩人感情的紐帶」,倒是比較正面地描寫了伊對辛的好,比如工作中救辛的命,猜測辛與大款交往可能是因為缺錢,主動給辛銀行卡,即使在「當時就震驚了」地撞見辛的好事後,也故作平靜地安慰辛「你的取向是你的私事,我不會過問,你不要有負擔」(在當今天朝,主要角色在電影中能說出這種話挺有正面意義)。電影中的伊警長似乎溫和了很多,沒有那麼多暗地裡給辛施加精神壓力的心理折磨。而辛對伊也表現出後輩對前輩、下屬對上級的依賴和信任,稱呼他為「頭兒」(小說里都沒出現過辛小豐對伊谷春的日常稱呼)。小說中的辛小豐心是無底洞,更像個凹孤獨憂鬱造型的文藝青年(「你那個眼神……讓我感到,世界都消失了,只剩下孤獨和憂傷。」(台灣人語)),電影中的辛小豐更傻更楞一點,底層青年的「俗氣」更多一點。
總結兩人的感覺,小說中伊豐更多心理較量,更虐心,電影中伊豐更多互動,辛小豐甚至還能小小的扳回一局(比如在伊眼皮子底下拌gay)。

-------------主創talk-------------
曹保平:我覺得在這個戲裡,他們倆這個做的非常好,而且我覺得他們倆也互相愛上對方了,就是他們在那個人物上都會很惺惺相惜,而且我覺得他們倆自己也會,在拍的那種狀態和關係都很好,又彼此珍惜和彼此欣賞,那個勁兒挺好的。

鄧超:老段根本就沒有塑造好,他沒有掩飾住他生活中對我的愛。……他生活中很愛我,然後他在戲裡也都這麼愛我,他就不對,他塑造的不好,你不覺得嗎?我生活中很愛他,在戲裡你看不出來,對吧?我塑造的很好。

段奕宏:我想說的是,無論是男男也好,女女也好,老與少也好,很多瞬間是不確定的,我願意去捕捉那些不確定性的東西,你能說明白你自己許多時間裡的感覺,只是一個朋友關係?未必。電影的魅力,這部電影的力道就在於,我跟他(鄧超)之間的關係,有些時候不只是協警和民警之間的工作關係,我是他的上級,也不只是一個同志關係,還有朋友、兄弟情,你看到的所謂的男男、基友關係,我覺得有點搞笑。戲中辛小豐之所以發生同志關係就是要迷惑我。拍攝時,導演曾叫我來看看他怎麼操練這場戲的,我說不要,我就要第一眼看懂的感覺。我要那種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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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編出彩的段落】

三刷後,俺已經是秉持「凡事要看到光明的一面」,對bug視而不見了~( ̄▽ ̄~)  
除了百看不厭的老段的眼神,前半部份幾個改編的段落回味了下還是挺出彩的。
  
比如「雨夜初見」,小說根本沒提兩人的初見的場景,電影中倒是濃墨重彩,除了幾個特寫鏡頭表現辛小豐「氣質與眾不同」「手指掐滅菸頭」「神色惶恐」,伊谷春方面,又是雨靴特寫,又是黑暗中射來的兩道目光,又是拿腔拿調的港片做派,又是意味深長的「回頭聊」,這個初見足以讓雙方都留下難以磨滅的印象(腐女觀眾表示很受用~)(除了老段自身的表演功力,劇本也真的是把伊谷春提到了很重要的位置)。
  
比如「看一眼就拔槍」,小說中只是辛小豐在一次談話中略略提及,而且是伊谷春自己開的車,電影裡正面拍了這一幕,改成了辛小豐開車,這樣在表達「伊谷春眼睛很毒」的主題之外,還順帶表達了「辛小豐跟伊谷春在工作上有天然的默契」(看到伊眼神不對就馬上踩油門別車)。
  
比如「去拿小金魚」,小說中的伊谷春其實還更「體貼」一點,往返的路上都是他在開車,讓疲倦的辛小豐睡覺休息。去程睡覺無話,回程也就抱怨了下一根筋拿金魚,也從綠筍聊到了水庫滅門案,但辛小豐表現蛋腚,並沒有驚慌失措。總體而言「拿小金魚」是兩人關係中一個有趣的插曲(主要是表現伊谷春「內心泛起的一點溫潤」)。
電影中的「去拿小金魚」擴容了好多。因承接「污水救援」伊谷春水中開槍自己的腳被擦傷,所以他讓呵欠不已的辛小豐開車,自己在副駕上一會側躺一會看窗,眼神像毒蛇一樣不斷地向辛小豐吐著信子(但扭來扭曲又莫名傲嬌)。而車內兩人的聊天也承載了電影開片以來最大的資訊量:去程有綠筍—水庫滅門案—現場證據—案情推斷—案子跑偏—等待天譴,返程有養女兒—有兄弟—女兒是棄嬰—兄弟三人共同撫養。聊天中還有心虛閃方向盤引發懷疑的小高潮。
總之電影從污水救援——去拿小金魚——楊自道見義勇為負刀傷——辛小豐送醫院——尾巴又出事這一大段看下來,節奏明快,一氣呵成,高潮迭起,五星品質。
  
比如「伊谷春說法+包庇下屬4500」,小說里比較偏辛小豐視角,在「伊谷春說法」之前辛小豐有一段跟楊自道的很長很壓抑的談話,楊自道問了好幾次你這4500拿來的?辛小豐說「你不要管了」,又略帶「憤世嫉俗」地說道:「人和人差別真是很大。昨天那一大攤,那些傢伙看上去大多數像白痴一樣,那種弱智的眼神,看了就想踹,真讓人瞧不起,可是,他們所帶的錢,我想比我一輩子掙的都要多」。沒過多久他就被伊谷春叫去聊,伊谷春對他「說法」,說完法後又扯到了宿安滅門案走了彎路他師傅因為一直沒破案心情苦悶曾抱著他大哭但幹我們這一行冥冥之中會一直等待「天譴」什麼的(電影裡把這段話揉到了「小金魚」段落),然後辛小豐就再也繃不住了,承認自己拿了4500——小說看到這一段,給人的感覺就是:伊谷春真是會補刀啊(即使小說中他也包庇了辛小豐),而且一刀還不夠,一插就是好幾刀。
但電影中,這一幕說法的台詞比小說里「潤色」了一些,伊谷春說完法,辛小豐就承認了,然後伊谷春就馬上表示「我會包庇你」——電影看到這一段,給人的感覺就是:伊sir剛剛還說法律是信仰,立馬就包庇下屬,這也太不把自我打臉當回事了吧?關愛下屬的心意也太明顯了吧?
書中這一段的重點落在「辛小豐在伊谷春施壓下承認私拿賭資」,電影中這一段重點落在「伊谷春包庇辛小豐(並且以很溫和很人性的方式)」,立意變了一大截。——當然,老段表演的魅力功不可沒。



【再論結尾,再論主題】

關於結尾的第四人「反轉」,從電影本身來看,加一個真相大白的反轉倒也是跟電影強情節高密度資訊的整體風格相符,也是一般觀眾喜聞樂見的(不過鑒於犯罪懸疑類型片的套路以及《李米的猜想》這種曹保平傳統,「反轉」本身也變成不那麼意料之外的俗套之一了,就像歌手開演唱會總是會有encore的,沒有encore反倒是異類)

但是先從小說一路看過來的觀眾,第一次看電影故事,就會對結尾產生強烈的不適感。(我發現很多先看過小說的網友感受都比較類似,對電影第一印象評價都不高)

刨開所謂的「原著黨對影視劇改編所必然有的失望」(話說原著小說也不是什麼傳世名作,很多人(包括我)也是因為先關注電影才看的小說,面對電影其實心中並沒有一般文學名著粉的那種「改編壁壘」),我覺得還是小說和電影表達主題的傾向、手法上的區別造成的。

小說中借警察、的哥等「接地氣」的人物的活動寫到了很多社會世俗人情,基本上是畫了個人性的「善惡正太分佈座標圖」:

三兄弟比較極端,既出現在箭頭「善」方向很上端(長年累月帶著宗教般虔誠苦行僧似的在「行善」),又出現在箭頭「惡」方向的很下端(犯過的「惡行」嚴重觸犯法律底線,也為社會道德所不容)。——這種善惡大跨度的逃犯故事一般人看來太過奇情(狗血),但可能正是因為小說作者法制晚報記者的出身,見識過大千世界的無奇不有、真實人性的參差多態,才會擰出這種非典型人物來創作。

伊家兄妹是落在箭頭「善」方向比較上面的,哥哥伊谷春偏「理性」象限,代表對法律、秩序、社會公義的信仰以及身體力行;妹妹伊谷夏偏「感性」象限,代表人情中純真善良、重情重義那一面。但伊家兄妹的「善」建立在衣食無憂且家教良好的基礎上,讓他們可以不計得失地投入事業或者愛情。——不過這種前提在現實中並不具有普遍性,且這種「不經世事的天真」出現在故事中一定會面臨挫折,搞不好還會「黑化」。

房東卓生髮是落在「善惡」座標中比較中間偏下的位置,他並不大奸大惡(竊聽應該也違法,但還算沒有犯罪),但極其自私自利,小惡不斷,代表芸芸眾生中那些「平庸的惡」。

小說中還有各種路人甲,帶著各種善意或惡意出現在豬腳們的生活中,大體而言,小善小惡居多,代表社會人性整體呈正太分佈的樣子。

畫好「善惡分佈」座標圖後可發現,圖中有「極端的善」、「正常的善」、「平庸的惡」、「極端的惡」等好幾種狀況,黑白灰各有千秋,也互有牽制。

而人性最複雜有趣(也最真實)的是,雖然每個角色一出場就有各自的座標,但隨著故事發展,每人的位置會有或多或少的游移。這種「善惡的游移」體現在觀念上,更體現在行為上。

三兄弟——大部份時候,他們的道德標準都超出常人,但楊自道也會咪乘客的錢(雖然情有可原),辛小豐也會私拿賭資(雖然情有可原)+疑似性交易(雖然有感情成份/非主動),陳比覺也會跟老闆娘偷情(雖然半推半就)。

伊家兄妹——從伊谷春與辛小豐的關係來說,雖然他對辛小豐有長者的關懷、強者的保護,但他對辛的心理折磨也是有些冷酷無情的(如果不是辛小豐本身帶有guilty的自毀傾向,應該沒幾個人能受得了伊谷春的心理攻勢);伊谷夏這邊也是「被愛情衝昏頭腦」,知道真相後一邊做偽證干擾視聽,一邊哭著喊著要跟殺人犯私奔。(兄妹在理性/感性的象限上也是雙向游移,伊谷春也會感性地「饒過」辛小豐,伊谷夏也會理性地幫助解決尾巴的難題)

房東卓生髮——他私德方面再不堪,也會對尾巴和伊谷夏有起碼的友善,也會同情路邊走投無路的大媽,看楊自道有性命之憂也稍微幫了點忙。


跟小說中完善豐富的「人性善惡座標圖」相比,電影的座標圖就顯得比較失衡且單薄:

三兄弟——原本「罪無可恕」的惡行變得不那麼「極端」,仍然觸犯法律底線,但罪不至死;另一方面,在電影的設定上,他們的善仍然很高標準,甚至極端到「明明不用死但為了小女孩的未來而一心赴死」(順便讓天朝的死刑審核制度躺槍)(——這裡並不是說三兄弟非得罪孽深重才有「資格」去高強度贖罪,而是原本三兄弟身上那種強烈的善惡對比給沖淡了,藝術效果上有點失衡,邏輯上也不太圓);另外限於篇幅關係三兄弟中僅表現了辛小豐的「游移」(私拿賭資+假扮基佬洗脫嫌疑),楊自道扁平了很多,陳比覺更是約等於無。

伊家兄妹——伊谷春沒了那些陰暗的心理折磨,成了正直正氣內心溫潤的好警長(而且似乎頭腦「簡單」了點,一目睹攪基就放棄懷疑,一聽到對話就馬上報警);伊谷夏的做偽證和私奔也顯得不那麼處心積慮。

房東(電影中沒有名字)——完全符號化地亂入,存在意義僅是為了伊谷春開金手指。

整體而言,電影中表現「善」有所刪減(除了伊谷春因為演員的表演顯得超出原著的「溫和又人性」),展現「惡」更是比較單一且蜻蜓點水(可能為了平衡惡的「缺失」,「極端之惡」由第四人大包大攬,然而這第四人前面沒有一點鋪墊,觀眾對他並無感性上的理解),主力聚焦到一個充滿奇情與巧合的故事,而少了一些批判人性的思想深度。


說回到那個電影「本來不該死但一心求死」的結尾,曹保平某訪談說是為了表達「逃無可逃,罪孽不可救贖;垂死掙扎,不如自行了斷」的主題,用大白話說,電影裡的贖罪最後變成一個人倫上的困局:三人一心只想對尾巴好,但越是對尾巴好,尾巴越是依賴他們的話,未來得知真相也就越痛苦。所以只有死(並且早一點死),才是解脫,才是最大的救贖(給尾巴一個沒有負擔的未來)。——以此呼應片名「The Dead End」。

但小說中,通過辛小豐的那個畫正字的記事本細節,在「死亡是終結」的主題上有更進一步的表達:死亡是罪惡靈魂的終極解脫,所以鞋掉下來並不可怕。但在死亡的解脫與活著的煎熬之間,他選擇煎熬。只要一天鞋不掉,就會像西西弗一樣,負擔巨石跋涉在永無止境的救贖之路上。——個人更認可這種震撼人心的杯具力量。   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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