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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隻佬--Running on Karma

大块头有大智慧/大只佬/RunningonKarma

6.6 / 3,324人    93分鐘

導演: 杜琪峰 韋家輝
編劇: 韋家輝
演員: 劉德華 張柏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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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壹

2014-12-05 18:16:41

從時辰未到到唯有業隨身-電影《大隻佬》中的佛教因果律探析


早前轟動全城的龔如心遺產訴訟官司宣判後,獲判勝訴的華懋集團召開記者會。席間有人向華懋代表龔仁心先生提了一道罕見而有趣的問題:「是否覺得天有眼?」。龔先生聽後想了一想,回答道:「可以這樣說,這都是中國人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如果未報,就是時辰未到。」
這句話雖然耳熟能詳,但卻包含了頗為珍貴的一些文化記號。筆者無意對訴訟作任何分析和評價,但龔先生的回答,令筆者想起七年前香港一出罕有地以佛教因果內容為主題、包含了相近因果訊息內容的電影《大隻佬》。
 
1. 從《大隻佬》談起
 
《大隻佬》2003年上映,在第23屆香港電影金像獎獲最佳電影、最佳編劇等殊榮,是香港一出饒有成就的佛教電影。故事的主角大隻佬「了因」當時35歲,在30歲前曾是五台山石窟寺的武僧,當年因為一個名叫孫果的逃犯,無故把自己的好友小翠殺死,孫果殺了人後潛藏山中,了因盛怒難消,決心報仇,於是到山上窮尋孫果。直到山峪斷崖無法跨越,盛怒下亂棍打樹,卻錯手擊斃一隻小鳥。他驚愕之下,坐在小鳥旁,思考了七日七夜。七日七夜過後,他突然得到看見因果的神通力。他看到鳥兒的前世今生,又認為自己已無法再做和尚,於是脫下袈裟,離山還俗。還俗之後,他過著生活毫不檢點的生活,自甘墮落,以「享受」人生。直至有一次,他在機緣巧合下認識了女警李鳳儀。李鳳儀前世是一個殺了很多人的日本士兵,但她今世卻樂於助人,品性善良。了因眼看李鳳儀背後的日本兵一次又一次地出現,意識到她即將受苦死亡,躊躇之間決定嘗試出手相救,以將李鳳儀的命運改變。可是,經過兩次努力的營救後,李鳳儀身後的日本兵影像仍然出現,大隻佬終向命運低頭,向李鳳儀說出真相後,揚言自力有限,無法改變因果的內容。

李鳳儀知悉後無法接受事實,沉淪數天後重新振作,並深信自己無法逃離命運的法規和困限中,故而她希望珍惜自己必死的機會,去幫助了因引誘孫果出來,以解開了因一直以來的心結。最後,李鳳儀上山找孫果,結果被殺,頭顱被割掉,掛在樹上,了因知悉後上山尋找李鳳儀,在日本兵影像的重現下,成功找到李鳳儀的屍身和頭顱,頭顱出現後,鏡頭對焦了了因的痛苦呼喊反應,了因再次因盛怒亂棍打樹,更執意要殺死孫果。這時突然出現一個衣衫襤褸的了因,並與自己有一番跳躍在回憶和現即時空間的對話,對話中段兩人更大打出手。直到了因拿起斷木,大喝一聲,要殺死對方之際,他心中念頭一閃,突然覺悟,呆了片刻,並扔開斷木,盤膝而坐。
然後,兩人再次對話,對話完畢,對方消失。鏡頭這時再顯示了因撥開樹枝看李鳳儀頭顱的一幕,了因繼而展露微笑,脫下俗衣,換上破袍,留山等待孫果。五年後,了因與孫果相遇,他並沒有把孫果殺死,反而趨前向他擁抱包容,並把他帶下山,自己則穿上新的袈裟,重做和尚,至此便告劇終。
  

    曾經有不少學生,看完此片後,認為「看不明白結尾部份」、「結尾部份過於抽象」、「劇情不合情理」等,他們看完一次《大隻佬》,未必能即時領會電影要帶出的訊息,亦難以即時察覺戲中呈現的佛教因果特色,對於要從錯蹤複雜的劇情中處理深邃哲理的他們而言,這種困難是無可厚非的。但假如就這樣判斷這齣戲最大的重心再於凸出「怨怨相報何時了」、「要了斷因果」等主旨的話,未免流於表面。要知,有深度的電影豈止看一次可白,假如我們多花一點時間,靜心、深入一點觀察劇情的發展,以及每段情節所表達的背後動機,就會了解到創作者如何運用高明的手法表達佛教抽象的概念。


筆者認為,此戲用了很短的時間,輻射出最少兩項佛教因果理論中的重要命題,那就是因果與宿命的關係,以及念的重要。
 
2. 因果與宿命的關係
 
要先討論因果與宿命的關係,可從龔先生的話說起。「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我國自古深入民心的一種單純因果觀念。在這種觀念之中,因和果的關係,受到道德製約,兩者存在此有彼有的相依關係。在佛教的「四種緣起說」出現之前,中國人已經普遍相信一種單純的善惡因果報應論。《書?伊訓》:「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易經》:「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老子》第79章:「天道無親,常予善人。」都強調行善可得天祐的道理。

表面上,這種想法能夠從根本上公道地計算和分配到每人的回報所得,然而,假如一個好人,不幸發生了意外失去生命,這種簡單的因果論就會立即失去支持。誠然,善有苦報、惡有樂報的現象,自古以來更是常見之事,那麼,作善未得祥,或作惡未受殃,甚至「積善而致慶」、「積惡而殃集」的情形,可以如何解釋?中國人以固有的思想傳統,並吸納了佛教業感緣起論、一切有部的四緣六因五果系統的基本內容,有智慧地加入「如果未報,就是時辰未到」這種「未熟觀」,把善惡因果觀的不足完善起來。東晉的慧遠 (334-416)提出〈三報論〉(載於僧佑,《弘明集》,《大正藏》,第52冊,頁34bc),明確指出業報分為今生做今生受的「現報」、來生受的「生報」,及經二生三生百生千生才受的「後報」,系統地把「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遲與來早」的意義統整起來。
在中國傳統社會價值觀而言,這種說法固然可以作為際遇不公的解釋,但我們再把焦點擴闊一點勘察,會發現這些說法,似乎只單純地從「因-果」的時間關係上著力,並沒有處理到兩者內容是否存在必然性與關連性的問題。因為假如「因-果」兩者的內容存有必然性的話,那麼它很容易就會墮入宿命論的困限之中,例如電影裡。很多人以為佛教的因果論是「宿命意識」的一種演繹,這實際上是一種誤解。假如前生所作導致今生必然會受某種特定報應的話,那麼修行的價值就會受到嚴厲挑戰,難以解釋後天旨於滅苦而依之修行的法道的意義,不合符佛教強調修道滅苦的根本精神。
對於因果的時間關係,《大隻佬》一戲當然有所展示,例如警犬前生為追殺犬隻的男孩、印度師兄弟的多世積怨,同為今生顯報;而對於因果內容的關連,它同樣有所處理。何以見得?我們不妨從了因「出家-還俗-出家」的行為中,推斷一下他的心理變化,以找出答案。


2.1了因的「出家-還俗」
 
了因當天把小鳥打死後,看到因果,然後還俗。他看到什麼?為何還俗?這在電影的最末部份,與心魔互相質問中交代出來。心魔問他,看到因果之後,他做了什麼?了因回答:「我知道因果是公道的,但再也做不了和尚」隨後他反問心魔,也就是另一面的自己。心魔回答:「看到小鳥前生所作事,為何輪迴做畜生,為何給我打死,該死!看到小翠前生做了什麼,該死!看到孫果前生做了什麼,知道他應該打死小翠。…」原來了因在樹下的七日七夜間,不但看到因果,也憑藉這種神通,看到小鳥、小翠和孫果前生所發生的事。他把他們今生的際遇比配前生的經歷,然後發現因果是公平的,不偏不倚。但是,對白中的「知道…應該」是重要文字,隱含著了因對因果現象的一種潛在評價,那就是人力無法脫離因果運作的支配,連果報的發生,包括其如何發生和發生了什麼內容,都是根據前生所作而「應該」出現的,所以,前生你殺了甲君,今生不論任何情況,你都會被甲君殺死。既然如此,前生所作,今生所受,互有借還,似乎真是公道的。
這麼說,他因亂棍打樹而誤殺小鳥,也是命定的了。既然如此,繼續修行只會讓他活在「無法為小翠報仇,亦無作用於為小鳥懺悔」的拘囿之中,自然不會有任何意義,因果是公道的,公道得我們不能用自力作出任何影響,所以,他作出了決定:「我知道因果是公道的,但我再也不能做和尚」。
然後,了因還俗,還俗後五年間,他幹了什麼事?這從李鳳儀在警局與了因對話中交代了:「你今年三十五歲,三十四歲扮寶藥黨行騙,三十三歲扮乞丐行乞,三十一歲在地盤做黑市勞工。」而了因當時的身份,更是男妓暨脫衣舞男,從「向佛」到「賣淫」這種極端生活模式的轉變,必然是緣自外物對自心心態的深切衝擊所致:那小鳥無論如何都會死,所有事物都是註定的,任憑你幹過好事或壞事,這因果關係都不會改變。即使他繼續修行,他的一生都已經註定了,世界一切事物的發生,就在因果循環的設定中公平地運作。
他看到被槍殺警犬的前生、他看到印度兄弟的前生,更加相信因果內容受到命定的絕對支配,在這個階段中,了因深深相信因果等同宿命。

在電影中其中一幕,亦能看到他這種心態的端倪。有一次,他受召提供性服務,在雷雨交加的晚上,他赤裸裸地站在窗台前吸著煙,思量著李鳳儀的前生今世,他深深相信因果力量的不可改變,但內心的善念促使他突破心理困限,決定向李鳳儀伸出援手。這一幕,他輕輕地嘆說一句「只此一次」,正式向衝擊因果,踏出第一步。

於是,了因再次偷渡到香港,向李鳳儀展示自己的神通力,並訛稱想藉助這種力量拯救即將遇害的警員。李鳳儀接受並提供協作,可惜的是,了因在大戰印度人和勇擒飛天擒蟧後,雖然救回李鳳儀一命,但日本兵的影像仍然出現在李鳳儀背後,這一刻,他意識到因果等同宿命的這種原理,實在無法透過人力去作出任何改變。

正當李鳳儀以女朋友的身份握著了因的手,甜蜜地以為一切危機經已解決時,了因突然向李鳳儀說出真相,並強調「不會再做任何事」,因為「做什麼也不會有用」。李鳳儀不明白也不願接受事實,了因表示,「日本兵不是李鳳儀,李鳳儀不是日本兵」,還謂「只是日本兵殺了人,李鳳儀就要死,這是因果法則。」前一句點出了佛教的「無我觀」,不同世有不同的自我感,個人主體有不斷變化的連續性,但不代表有一個「自我」的靈魂在跳躍,正如寄居蟹的肉身(我們的精神生命體,即佛教所稱之「業」)從甲殼去到乙殼,而甲殼卻不等如乙殼,只是由業變化和生成的暫居體,兩者間的連繫只是一種精神生命上的業力。顯然,了因此時對因果內容髮生的必然性,採取了肯定的態度。他終究認為,人力始終無法影響業力的運作,無論他救李鳳儀多少次,都無法改變李鳳儀必遭惡報的命運。

李鳳儀知道自己前生是殺人無數的日本兵時,無法接受自己要承受前生種下的苦果,因而感到極不合理,極不公道。佛教的因果觀,當然不止於這麼單純,亦非完全以今生為起點視角,去評量今生所得是否公平。不過,未真正了因的了因,只冷冷地向李鳳儀說:「因果是公道的,但我再做不了和尚」,向命運低頭,向因果低頭。

後來,了因與文、武師父在大排檔吃飯時,討論起李鳳儀。過程中,了因突然生髮一種靈思,就是如今善良的李鳳儀,一直在做善事,這是否意味著,她正在努力改變自己的命運?人可以靠後天的努力,改變自己的命運嗎?文師父認同了因的這種想法,了因突然豁然開朗,他知道自己無能力改變命運,但至少李鳳儀正在努力,因此,他心中的結得以暫時解開。
 
2.2了因的「還俗-出家」及「一念相應」
 
因為有神通,看到因果的了因,一直深信前世因種出今世果,前世種了惡業,一生一世也無法彌補,還有可能繼續帶給下一世。他並不肯定一個人善良能否為自己改造命運。可是,這時候看通的不是了因,反而是李鳳儀。李鳳儀認為,人終究一死,既然要死,為何不好好地把握當下我們仍能自主完成的事?於是她跑到孫果匿藏的山上,引來孫果的謀殺。孫果的確把李鳳儀殺死,並把她的頭顱掛到樹上,屍身則埋在黃土之下。了因得知消息,趕到山上,拉出李鳳儀的無頭屍身,了因激動萬分,高聲哭喊。正當他竭力尋找她的頭顱之際,了因再一次看見日本兵的影像在旁邊的樹上出現。他知道李鳳儀的頭顱應該被掛在這處,便趨前撥開樹枝,看到她的頭顱,了因有何反應?相信看過此劇的觀眾都會不約而同地認為了因更形激動,並再亂棍打樹,喊著要殺孫果。可是,我卻認為,了因的反應是,突然出現前所未有的平靜,而且看著李鳳儀頭顱,展露微笑,一剎那間,他覺悟了。

是嗎?劇情真是這樣嗎?

觀眾可以思考一下,電影中了因表面上撥開兩次樹枝看到李鳳儀的頭顱,但事實上只是一次,這是編導一種特別的表達手法。在「第一次」時,事實上那一刻他並沒有看到孫果,更沒有跑上山與自己的心魔對話,只是他在一剎那間,應於一念,一念間,短暫而充滿矛盾、激動、變化、自覺、複雜的境界,突然變得澄明,「我明白了,我明白了!」正是頓然開悟、剎那一念相應之脫胎換骨狀態。那麼,如何知道了因只看過一次李鳳儀的頭顱?大家不妨看看,了因與心魔互相攻擊時,他的臉上傷痕纍纍,血跡斑斑,但「第二次」看李鳳儀頭顱後發出微笑時的臉皮,卻是與剛尋找完李鳳儀屍身時只有輕微污穢的臉皮吻合,這就證明,了因的臉根本沒有流血,有流血的所在場域的活動,是乃正處「念」間,是「念」在發生作用。就此,我們不妨大膽推斷,原來由他「第一次」看到李鳳儀頭顱的激動開始,直到他「第二次」看到李鳳儀頭顱的平靜為止,這一段長達十多分鐘的內容,是編導對他剎那間一念相應的具體描述,都是「念」的一種具體展現。不單如此,筆者認為,這個「念」字更是貫穿整齣電影的「戲眼」,這將在稍後分析。

好了,把這些部份都給釐清後,接下來就只剩下一個問題,就是了因究竟「明白了」什麼。這既是了因最後留山等待孫果的動因,也是他「還俗-出家」決定的根源,更是全劇要交代的因果內容的最高層次。

結尾留白永遠是成功電影用以畫龍點睛的方法。顯然,編導對《大隻佬》所下的功夫,實在匪淺。我們無法在劇中找到了因「悟」的答案,但既然留白,想像和討論空間多了,我們何妨大膽估計一下答案以滿足我們的渴望?


事實上,這一齣戲,由始至終,糾纏在了因「悟」與「不悟」間,都只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對因果的真切了解與否。上面已分析過,由他打死小鳥、盤坐樹下七日七夜開始,他已深信因果等同於命定,人力無法改變因果律的支配。雖然他曾期待李鳳儀以今生的善良去改變自己的命運,但她最終也死於非命。觀眾可能會問,這不也印證了因果律等同於命定論嗎?結局李鳳儀不仍然要死?不錯,可是,從了因與心魔對話之中,點出了他覺悟的端倪:「如是因,如是果,昨日因結成今日果,任何力量也改變不了。佛,只著力一件事,當下種的因。」在這番說話中,了因醒悟了「當下種因」的重要,也就是佛家所說「重業輕報」的一種指導理念。
「任何力量也改變不了」一句指出,人力的確無法抗衡因果律中業報生成的力量,但這並不代表因果律就等同於宿命。我們根本沒有必要去抗衡、突破業報力量,過去所作所為,已成歷史,不可能改變。可以改變的,是過去歷史聚合而成的宿業,在今生發生的作用,我們如何去調整自己加以面對,如何操作當下我們可以操作的一切心境、活動、決定、反應和期望,以對待這種宿業?因果循環的系統中,一件事的發生,絕非單一的原因所導致,由於此生彼生的無常原理,因果不能被量化,也不能被質化,眾多因加以無量緣,引發出一個結果,但這個結果並不就永遠地停留為一個結果,它同時將會是未來結果的其中之因,如是,因果相依相承,環環而扣,卻又無分彼此。那麼,過去宿業既已發生,我們自然沒有力量去改變過去所發生的事,但今天我們著力於當下所做,即便今生生髮上世苦果,至少我們已調整、裝備好今生的一切,能較消極、放棄一切的態度來得積極,果若真要受報,所承受的苦痛亦必然較小。
就以李鳳儀為例,她前生是日本兵,殘殺中國人成性,罪大惡極,人人皆憤而切齒,論因果,他今生該沒有輪迴做人的資格,不過,既然他今生做人,並成為李鳳儀,也就是說這個日本人在前生多世,大概又是善良的人,尺度上仍有做人的本錢,這或是一種定業。李鳳儀雖然善良,但今生的李鳳儀不就可以把日本兵罪大滔天的惡業泯除,她仍然要慘死,只是,因為了因的介入,李鳳儀由原本給印度人殺死,變成給飛天擒撈害死,再變成給孫果殺害,她的死已由沒有價值的普通被殺變成有意義的遭受遇害,這不就是人力在因果律所設定的困限中,發揮了自身最大的影響力嗎?她的善良驅使她從不明不白的慘死中,變成坦然的面對生命、促成了因覺悟的犧牲,那今生積下的這股業力,不就在人力的干預中改變了向度嗎?李鳳儀的死的時間、地點、形式及意義,都完全改變了,這樣的改變,令大隻佬體會到,即使因果關係是存在的,但今天的果未必要完全歸咎從前所種下的因。因果之間仍存在一些變數,而這些變數就是由今天的修為而形成,足以調整最終果報的生成內容。也就是說,人力不能改變發生過的歷史,但能夠左右業報生成的影響,當下種的因,重點在於它擁有不可思議的承前啟後作用。頓時,了因對因果律有一種新的觀感,個人努力的因素有助調整過去種下業報的招受程度,因果律給了因的啟示,至此達到明朗:今天我們生活在世,不該為過去而苦,也不應為將來而憂,乃是要把握當下,活在當下,悟在當下。因果業報,就是要我們在當下中活出一種真生命,活出屬於自己生命裡的真如。

因果律,也就在這種實相的演繹中,成功脫離宿命論的誤區,提取到一個高層次的境界。「了因」之所以有這個法號,正正就是了因了解因果的過程。了因當日雖然看到因果,但卻未了因果,無法在因果論上確立正信。反而因為自己看到因果而無條件肯定了自己對因果的看法,執於無法再出家修行。從心魔一戰的對話中,他把當日正反兩面看法和盤托出,就是這一次的體會,了因明白到他從前自以為理解的因果律,原來並不透徹。在大徹大悟之後,他決定再次出家繼續他的修行。了因與孫果,「了解因果」與「承受酸果」,這對極端名字的設計,不是偶然,都是編導刻意向觀眾提示角色命名原因之所在。


2. 「唯有業隨身」
 
在大乘唯識系統中,決定業報的異熟生與異熟果(即第八識),支配了招感果報的內容。我們知道,無論早期佛教或大乘佛教,對業都有種類的劃分。就實踐形式而言,可分為「身業」、「口業」、「意業」,這主要是人類種種心態和行為的歸類,再配合十惡而應用和詮釋。就性質而言,分為「善業」、「惡業」、「無記業」。「無記業」指的是不善不惡、無意生髮之業因,這類業因具有較多的道德元素。就體性而言,可分為「共業」和「獨業」,也就是眾生共通或獨自所造之業因,能招感自己和他人受報之業。就效度而言,分為「定業」和「不定業」。「定業」即「決定之業」,而非「註定之業」,它指當我們立心做了一件事,這件事是善是惡,也會引發我們將來招感果報,強調的是一種「有心為之」而足以引發「果報」的業因。也就是說,因果律的運作程式是「既定」的,但果報的內容並不是「註定」的,仍要視乎我們在「決定」的前提下所做的種種行為,而招感哪些相應的果報。或者我們會問,「定業」必招果報,這不是「註定」嗎?不錯,定業具有必然性,好像你一拳打在物件上,必然受到物件的回擊。然而,這並不表示你一定會感受痛楚,或必然感受哪一種痛楚,原因要視乎你這一拳打在什麼物件上。顯然,打在凹凸不平的石上,回擊力所造成的痛楚,比打在平牆上倍大很多,打在平牆上,又比打在海綿上更形痛楚。而假如打在沙包上,不但未必感到痛楚,而且還可能生起快感,甚而變成一種可以練成強健體魄的樂趣。如此,我們可以把這種決定「打在沙包上」的動作,理解為「作善事」的比喻。當然,感受的痛與不痛,物件質性只是其中一個因素。物件是否牢牢系固、出拳的姿勢是否正確、出拳的過程中有沒有受外在環境的干預,甚至你出拳一刻的心理狀態,都決定著你受到物件反動的不同結果。而即使受到物件反動,痛苦的出現亦未必是即時的,可以是逐漸的,可以是後來才生併發症,亦可以由始至終完全沒有痛楚,這視乎業的性質和程度。由是,出拳會讓物件有反動,是既定的,但物件如何反動,卻不是註定的,業果的生成,究竟受到我們當下的決定、心識形態、修行精神的影響而有所改變。
在佛教因果律的道德層面而言,惡業必招苦果,善業必招樂果。在大乘《法華文句記》卷10里,甚而強調「定業亦能轉」,認為「心不猶豫,發願淨信修行,則現世惡報及來生,得以佛菩薩之力轉其定業,不使受苦果,而速證無上菩提。」表明眾生所作「定業」,假如屬性太惡,如日本兵,則李鳳儀難以逃避苦報。但若發願淨信修行,則會得佛菩薩之力去扭轉。當然,這裡強調的是以宗教為本位,是力求連「定業」裡的既定性也給削弱的一種想法。
「不定業」的意思正與「定業」相反,指「非決定之業」,即造成一件事前,並沒有立心的思量與考慮,甚至和「無記業」的性質相近,是「無心而為之」。例如電影中李鳳儀開槍誤殺警犬,非有意為之,故果報較輕,因果律的運作原則既非「既定」,果報的內容亦非「註定」。因此,「不定業」並不存在「既定」的元素,反而是「受果不定」,業因性質較為依賴於自主選擇所為。所以,這種「不定業」的作成可能未必招感結果,或招感結果的時間仍不肯定。由於「不定業」的造業者並沒有經過立心思量和考慮,故它為業報運作程式提供很高的自由度,「不定業」中所蘊合的不肯定性和不穩定性,卻更加凸顯了「一念」的重要,同時由於不定業包含很多可能的結果,促使修行實踐、為良行善的價值得以合理地提高。
就以《大隻佬》中的印度兄長為例,他前生給師弟暗算而喪命,折射出今生再與這個師弟結緣結怨的命運。今生因為種種緣故,他遷怒於師弟,並矢志將他殺死。事實上,由他與師弟結識、交往、交惡直到廝殺,每一階段的決定,都是在「不定業」的環境下發生的。例如他們交惡後,他因事生髮殺害之念,便假扮外賣送遞員闖進師弟看守的工廠大廈犯案。這一刻,其師弟縱有被殺之定業,但師兄卻無殺人之定業,殺人與否,是不定的,完全取決於他當下一念的決定。結果,他選擇把師弟活活的打死了,但兩人的仇怨並沒有因此而終結,反而再度昇華成宿世的定業:兩人再次種下惡因,並延續累積前生的宿業,帶到下一生繼續纏繞。
原來,殺人者以為殺人是仇恨的終結,在佛教而言,這反而是宿世仇恨的延續。
在仍取決於個人當下決定的不定業場域下,師兄選擇殺害師弟、警察(四眼仔),並因張警官窮追猛打的遷怒,選擇繼續殺戮行為,這些行為的決定完全是可以選擇和避免的,但他為妄念所蔽,無法醒覺,最終被打至重傷,繼而被抓,更險些被張警官怒殺,這個結局,完全是他在種種不定業的關次中,一次又一次累積出來的現報,最終必須承受順現定業之結局――他無法再獲得選擇的機會。
對此,其實早在佛陀時代,便已有記載。《鹽喻經》載: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使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謂有一人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壽命甚短。…猶如有人以一兩鹽投少水中,欲令水咸不可得飲,於意云何?此一兩鹽能令少水咸叵飲耶?」答曰:「如是。」世尊:「所以者何?鹽多水少,是故能令咸不可飲。」…「猶如有人以一兩鹽投恆水中,欲令水咸不可得飲,於意云何?此一兩鹽能令恆水咸叵飲耶?答曰:「不也。」世尊:所以者何?恆水甚多,一兩鹽少,是故不能令咸叵飲。如是。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東晉僧伽提婆譯:《鹽喻經》,《中阿含經》卷第三、《大藏經》,第一冊,頁433a-434a。)
 
經文指出,假如我們不作善業,不修身不持戒,就好像把鹽投在少量水中,鹽的鹹度會過濃,飲而難嚥。相反,假如我們修心發慧,就如把鹽投在恆河中,卻飲之無味。這個例子,既凸出修行的重要,同時令因果律成功地脫離宿命論的拘囿。以行善修身為水,以鹽為過去之惡業,以飲水為所作業報,三者互為因果,亦互相影響,筆者將這種比喻稱為「稀釋論」。
在佛教中,「宿命」稱為「宿住」,「宿住」是一種過去生命受報差別的總稱,指的是已發生之歷史事實,本質上是無法改變的。但是,在不定業的原則下,它並不必然地導致未來的特定內容的發生。可以說,宿命在業力推動下,會為下世塑造定業。但各人的宿命不同,定業便不同,命運也就殊異,這就是電影中李鳳儀所說的「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的道理(原文為「萬般將不去,唯有業隨身」,出自《龍舒增廣淨土文》)。但不定業和後天人為努力,加上偶然性環境因素的影響,左右了果報出現的內容,這就表明了「因果具有既定性但不具註定性」的原則。
對此,今天我們去理解,當然不必一定要出家剃度才能增加這種「盛鹽之水」的份量,但只要在平常生活中,立身修心,以善為旨,其實已具「稀釋」作用了。重點在於我們如何拿捏我們的人生,一念天堂一念地獄,天堂和地獄其實是同一個地方,我們選擇用怎樣的態度去看待自己的人生,去取捨自己的抉擇,這都決定著我們身處場域的最終性質。
綜上而言,可以見到佛教對實修的效用能產生的變化,持肯定態度。
 
3. 善惡苦樂只是主觀世俗的定義?
 
在大學中與學生討論《大隻佬》和佛教因果律的特色,很多學生都很有思辨力,他們用「善惡只是主觀世俗的定義」,去質疑佛教因果論說的客觀性。事實上,佛教對於業報和因果律之論調,長期以來摻入「善惡」元素,這些元素背後乃依據人類的心理動機而展現。「善惡之因」和「苦樂的報」都具有很強的主觀性,前者受道德價值支配,依社會變化而調整;後者是一種感受的認知反應,隨個人感官而殊異。不過,原則上「主觀性」與「因果現象」並沒有衝突。我們知道,感知現實的程式是「感受→定義」,我們是先有了感受才為這種感受選取一個詞語來定義。那麼,苦樂的感受是確切存在的,只是兩者在定義上具有較強的主觀性,業報運作焦點始終集中於感受而不在定義,都是在身、口、意背後的心識層面上起作用。「定義」對感受性的內容並沒有左右的能力,舉例說,甲君今生是非不分,喜歡胡亂挖苦別人,宿業久積,下世假如輪迴為人,報應身上未必同樣給人以完全相同的方式挖苦,因為兩者(上生被挖苦者和今生的甲君)對這種行為的「苦感」未必相同,故可能今生乙君會因失言而惹上官非,或遭到口舌之禍…等等。那就是說,即使善惡、苦樂的本質乃因人而異,但因果現像隻會傾向循感受去追縱報應,善惡、苦樂的不同定義,對於一個人受報的方法和當下的感受,並不具支配與附從關係,因此,苦樂的主觀性與業性,兩者不存有衝突。
從這推斷,無論用質化角度去剖析因果律,抑或用量化角度去評量業報關係,都似乎無法完全把因果律的不可思議本質描述出來。這就正如上述我所舉的例子,當我一拳擊在石牆上,因為拳擊的力度和石牆的硬度,在剎那間產生了回擊力,回擊到我拳上,造成痛楚感受,這與力學的行動和反應(Action and Reaction)的原理相似。縱然我們可從力學角度去衡量行動力度有多大,亦可計算反應力度有多大,但我們不能以量和質這兩方面,精確說出我們感覺痛楚的全部內容,充其量只能透過「程度的描述」去縮窄形容的範圍,如說「痛」、「很痛」、「極痛」、「刺痛」。但這些都無法讓人準確拿捏到「痛」所處的位置和真切感受,只有拳擊者自己知道,正如禪宗常說「如人飲水,冷暖自知」的道理一樣,是一種自然感受的法則,不存在可以計算的效用。佛教所強調的因果業報,實際上就是以這種義涵為起點的。
順帶一提,佛教以「自作自得」闡述因果的運行法則,到了中國後,經過中土志怪小說的宣傳後,這種色彩已為「業力禍及他人」的思想所取代。後來三言兩拍的流傳(如〈沈小官一鳥害七命〉、〈月明和尚度柳翠〉等典型因果篇章),更讓民眾了解這一套經過中國化的因果觀念,亦讓具有「業力禍及他人」色彩的中國因果觀更加流行於民間。而《大隻佬》一戲,表現的是卻「自作自得」的因果特色,可以說更貼近於因果的早期面貌。
 
4. 九十剎那與一念
 
以下引用上文的例子談談「念」的概念:我們打了一拳出去,這個動作雖然會引發很多不同結果,但回溯緣起,這一記出拳的背後,卻是由我們的「念」操作主導的。佛教所說的「十惡」、「三毒」、「三業」等行為果報的發生,實際上也源於這一「念」。事實上,全劇對於這個「念」字,一直有細心的塑造,而且暗扣不放。何以見得?我們可以分別從電影中角色的「對白」和「行為」兩方面探討。
角色的「對白」:
「一念之間,人命在你手」李鳳儀轉身擎槍時了因說。
「一念天堂,一念地獄。」了因回答張警官問題時說。
「我是你心中的佛,惡念的你是如斯可怕。」戲末了因與心魔激戰,「兩人」在這個「念」的景觀中,盤膝而坐,並進行的對話。對話中,了因心中的「惡念」從身上抽離,並呈現在他面前。他意識到因果的重點在於當下。在當下一念中,要嘛海闊天空,要嘛墮進地獄。以上四處,正是電影接力點出「一念」的戲眼所在。
至於電影裡哪些情節體現了「一念」之重要?實際上是很多的。例如:(一)了因當年見小翠被殺,鏡頭捕捉了他激動哭喊的表情,這時候的了因,眼神充滿殺意,內心動了殺念,這一殺念,也促成他後來錯手把小鳥殺死的後果;(二)印度師兄與師弟結怨,觸起殺念,把師弟殺死,中途更增添了殺死警員四眼仔的惡業,最終被捕,並承受殺傷多人的果報,故延續了來生承受苦報的順次業。可見,種種的事情也因其一念起動而生成;(三)張警官對印度犯人一直恨之入骨,了因制服印度人後,張警官見之,瞋恚之執生起殺念,一時忘記自己身份,執起炮槍欲將之了斷,卻被了因一手擋著,就在剎那間,張警官殺念頓滅,如忘忽憶,清醒過來;(四)了因看到李鳳儀頭顱,在瞋恚與覺悟之間,進入一念之境,始覺與本覺隨即相應,戰勝心魔而達到開悟等等。以上所引的例子,都是電影對「念」的描劃情節。
在佛教中,「念」有心念的意思,亦作時間單位,借指瞬速的時間:一剎那為1/75秒,速度如電似火。而念,則由90剎那構成。計算之下,一念生髮的時間只為1.2秒。每一剎那都包含色相、感受、覺知、意向、意識的變動和生滅,每一念都產生無數可能的結果。所以說,一切唯心造,念就是心識活動的一種決定作用,當下種的因,根源就在當下生滅的念,說到底,其重點乃在於我們如何操作、能否操作。
這也是我常常跟學生說,當我們心情不好的時候,千萬不要做決定,就算做決定,也千萬不要立即落實。原因是,很多時,我們在雜念纏繞時,所做的決定都會是意氣之事,都會是錯誤的。知乎此,即使我們不能臨崖勒馬,讓自己消除瞋恚,但至少知道自己正處瞋恚之時不宜作任何決定,這壓根兒也能有效減低做錯事的可能。
 
5. 餘論
 
5.1 一脈相承的因果律
所謂菩薩畏因,眾生畏果,當年慧遠〈三報論〉(334-416)云:「現報者,善惡始於此身,即此身受。生報者,來生便受。後報者,或經二生三生,百生千生,然後乃受。」又云:「心無定司,感事而應;應有遲速,故報有先後。」(載於僧佑,《弘明集》,《大正藏》,第52冊,頁34bc) 明代馮夢龍(1574-1646)《喻世明言》-〈沈小官一鳥害七命〉:「積善逢善,積惡逢惡。仔細思量,天地不錯。」直到今天龔仁心先生「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如果未報,就是時辰未到。」我們見到,中國傳統的因果思維自古至今總是一脈相承的。佛教傳入後,其核心不但沒有受影響,反而增加了人為力量的元素,變相增加中國因果律的內在積極意義。《大隻佬》拿捏這個抽象的核心思想,用一百分鐘精要地表達,就佛教電影而言,其表現已是十分難得。
 
5.2 續集的可能
《大隻佬》到最後了因覺悟而重歸佛門,做到真正「了因」,這是一個很圓滿的結局。然而,假於要為《大隻佬》構思續集,可以進一步把「業力」的概念形象化,更加凸顯「所造之業必於現世或來世招感相應之結果,但這結果並非有特定內容的指向」的命題。可以考慮讓覺悟後的了因獲得「視看一念未來兩路」的神通,比前更進一步,此亦不為過。張警官、教師(湯寶如) 都是可資繼續敘述的角色,主題亦可放在印度兄弟的關係上,例如印度兄在獄中因事而死,其與師弟再度輪迴為人,並在信任與出賣之間再度糾纏,了因因種種因素而再涉入他們的漩渦之中,最後把兩人的恩怨化解,真正救贖他們於無間地獄之中,等等。
 
5.3 電影內容與佛教相關的元素
最後簡單談談電影內容與佛教微妙對應的一些元素,估計這些元素是編導刻意貫注的。此中包括(一)了因和孫果的名字,附有電影主題的說名,也具有構思者的暗示;(二)印度兄弟來自印度,是佛教的發源地;(三)了因三十歲前是和尚,二十九歲因看到因果而還俗,佛陀二十九歲因四游感悟而出家;(四)了因因觀鳥而看到因果,佛陀小時候於農祭中同樣因看到飛鳥吃蟲而悟通無常;(五)了因坐於樹下七日七夜,佛陀亦曾坐於畢鋍羅樹七日七夜並成就覺悟;(六)了因迷悟之間與心魔戰鬥,佛陀樹下冥想亦與摩羅對抗;(七)從計算而言,了因第三十歲至第三十五歲這六年間,屬於「看到因果但未了因果」的還俗期,佛陀在同樣的年齡階段,進行了苦行生活。
當然,對應未必要做到內容一致,但多少有些點綴的心思,增加耐人尋味的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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