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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死官--Justice, My Foot

审死官/威龙闯天关(台)/

6.8 / 2,922人    Hong Kong:102分鐘

導演: 杜琪峰
編劇: 邵麗瓊
演員: 周星馳 梅豔芳 吳孟達 秦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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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3 06: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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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價一百兩,養了兩年,每頓都是吃牛肉,那最少得賠……三百兩!

打跑一條狗得賠五百兩,那打跑一個人起碼得賠一千兩!

「我的阿才可是從花旗國買回來的狗王!」
「我的阿福是從法蘭西買回來的雜碎王!全省城也只有一隻,我養了他兩年,要你賠一千兩是非常公道的。」

算起來,我們都已經死了十二個孩子了。

「打贏了這官司,這些黃金就全都是你的!」
「不行!打輸了我也要一半!」

我們告這位張彪的兒子張小四把朝祥富的兒子朝大文的左手小指的指甲打斷!

不要問,你還不夠聰明機智。

剛剛我何止揍他兩拳,如果他在十年八年之後死了,請問大人,你可不可以告我謀殺?

孩子就是過不了一歲……

凡事不能做的太絕。

哪有做母親的詛咒自己的兒子沒有小雞雞的?

「你念過書沒有?」
「兩天!」

「你幹嘛弄濕我的頭?」
「你幹嘛弄破我的衣服?」
「我什麼時候弄破你的衣服?(上前抓衣服)」

男人長得高有什麼用?最重要的是志氣要高!

茶可以除腳臭。

娶妻求淑婦。

這個女人的老公,是被這個女人的老公的大哥跟這個女人的老公的大哥的老婆毒死的。
這個女人的老公的大哥跟這個女人的老公的大哥的老婆還陷害這個女人,說這個女人殺了這個女人的老公。
幸虧這個女人有個丫頭,告訴了這個女人,這個女人就連夜跑了出來,找這個女人的二哥。
誰知這個女人的二哥又愛賭又沒人性,騙光了這個女人的錢,還把這個女人賣給這個女人的二哥的本家兄弟做老婆。
後來這個女人的二哥丟下這個女人自己跑掉了,所以這個女人只好跟我回來了。

「你見死不救,不是男子漢!」
「你敢再說一次,小心我揍你!」
「你不是男人!」
「我是看你挺著大肚子。帶種你就再說一次!」
「你不是男人!你不是男人!你不是男人!」
「好!……我是女人。」

她說你又小氣、又自卑、又怕事,乾脆去做個女人算了!

(宋世傑被弄成了女人裝,而此時正要趕去衙門幫老婆)
「大少爺!」
「先換衣服,我知道。」
「不是啊,奶媽要冰糖燉木瓜。」
「燉木瓜就燉木瓜,關我屁事!」
「你得先把木瓜給我啊,大少奶奶把木瓜擺在你這兒了。」

我宋李氏跟楊秀珍現在XXOO縣大老爺,楊秀珍的OO(老公)被人XX,楊秀珍她含X待X(含冤待雪),……最後是XX大老爺你全家的OO!

你丈夫宋世傑顛倒是非,你是他老婆,也是刁婦一名。現在掌你三十下嘴已還是看你老公的面子,給我打!

這個仇,不要說我兒子沒有小雞雞,就算連我也沒有小雞雞,我也一定要報!

鐵筆重出江湖,黎民得以申冤!

「楊秀珍原籍山西,是什麼原因要來到廣州告官?」
「大人你原籍湖南,卻來廣州做官,又作何解釋?」

多嘴是因為關心,關心才會多嘴,所以「官」字才有兩個口呀!

你身為山西布政司,連一個廣州知縣都搞不定?

你明知道不能做,就不要叫得這麼騷嘛!弄得我心癢癢的。

杏仁茶這麼快就煮好了?(喝)沒什麼杏仁味。(再喝)好重的奶味。

兩位真的是基……機靈過人。

你連杏仁茶都擠得出來?

夜深了,不要鬼聲鬼叫的。

「三更半夜,你一個婦道人家,鬼鬼祟祟、獐頭鼠目、像個蕩婦似的,潛入兩個大男人的房裡,你想幹什麼?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快點說!」
「我……我是來借尿壺的。這算不算是合理的解釋?」

「老公你果然厲害!」
「你現在才知道?」
「我一向都知道,只是嘴巴不說嘛!」
「我要你以後早、中、晚各說一次。還有,不許梳高髻。」
「哦。」
「更不可以噼里啪啦地揍我。」
「哦。」
「還要全聽我的。」
「重要的我就聽。」
「那就糟了,以你的智商,你怎麼知道什麼才是重要的?乾脆這樣,以後我只要說『麥芽糖』這三個字,你就要照我的話去做。」
「哦。」
「當今世上我最英俊,你說呢?」
「不好吧!」
「麥芽糖。」
「麥不麥芽糖,你都是最英俊的。」

「何知縣不是說他是光明正大的嗎?」
「是開支太大。」
「還說兩袖清風。」
「兩餐吃風啊!」

我老公怎麼說也是個秀才,他只要一日功名在身,你就不能說丙就丙!

你打得我越重,我就告得你越重!

老公,我昨天晚上陪你XXXX到天亮,才知道老公那條XX好厲害。老公,我XX你!

如果有五千兩,我還用做官?

欺人如欺天,無自欺也。負民即負我,何忍負之?

他是官,所以賤,但是賤得很正直。他從來不收黑錢,弄得老婆離家出走。從此他寄情工作,一年之內連升四級,現已貴為八府巡按。

「這裡守衛森嚴,閒雜人等不是隨便說一句話就能進來的。你能夠來到這裡,相信你已經是想盡辦法、歷盡千辛萬苦。」
「可是我剛才進來時只隨便說了一句『喝喜酒的』……」

我也有份?那就砍成三段,我要中間那段。

少了個小雞雞,換回個雞套子。

「連我都讓你騙了,真厲害!」
「如果連你都騙不了,不如去跳海!」

「大膽刁民,居然擋著巡按大人的去路。不管什麼冤情,先打三十大板!」
「有沒有搞錯?申冤也要挨板子?」

尊不尊重是在心裡頭,而不是在膝蓋上。

我抄的那封已經轉交給何大人了,現在我手上這一封才是真蹟。

根據大清律例,凡偷看公文者,都得挖去雙眼!

根據大清律例,侮辱朝廷命官,應該割去舌頭!

大人,請准許我幫我的女兒換尿片!

公堂之上,只准州官放屁,不准百姓拉屎,你們說這還有王法嗎?

先告你山西知縣,在你管轄之內,有人死於非命,你視若無睹,失職!
再告你山西布政,縱妹行兇,知法犯法!
三告廣州知縣何汝大,貪贓枉法,陷害忠良!沒事還亂放屁!
順便連你一塊告。你身為八府巡按,縱容屬下,辦事糊塗!枉你自問清如水、明如鏡,實則浪得虛名,搞得民不聊生、怨聲載道。要是我告上朝廷,包你抄家滅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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