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小七
2014-03-23 00:36:43
沒有人有評判他人生死的權利
約翰.克萊默的邏輯,可能有人覺得荒謬,有人覺得其實發人深省很有道理。
但是即使他的邏輯是正確的,那麼他就應該殺人嗎?
如果他的邏輯是正確的,那麼他為什麼還是不應該殺人?
是評斷別人的生死,他沒有權力去評斷別人的生死。
就像克萊默抓保險公司的老總威廉.伊斯頓的理由,克萊預設為伊斯頓的錯是他用自己的價值觀評斷並且決定了他人的生死。
可是克萊默自己不也是一樣?他一直在評斷並且決定別人的生死,包括伊斯頓。
如果克萊默的邏輯是正確的(他自己應該是認為自己是正確的,因為他這樣做了),所以伊斯頓就應該收到懲罰,應該被他決定生死;那麼伊斯頓當初決定其他人的生死的時候何嘗不是一樣?伊斯頓同樣認為自己的邏輯是正確的,按照policy拒保。
邏輯的正確與否是個很危險的概念。
恐怖主義那一次不是認為他們是正確的,是在做偉大光榮的事?
我沒辦法反駁克萊默的邏輯正確與否,可是無論其他人做什麼事,多麼的不道德,或者多麼壞的人,都不應該被克萊默評判他該生或者死。
至於誰應該評判我不知道,但是不是克萊默。不是某個認為自己正確就要用自己的價值觀去決定這個世界的人。
我討厭替天行道這種詞語。
依靠法律或者因果報應去應許在某些我們認為的壞人身上或許也不是多麼有區別或者靠譜的邏輯。但是真的沒有人有替天行道的資格。
就我所知那些自以為替天行道的人似乎所做的都是擅自評判並且傷害別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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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漫長的影評只想表達一句話:任何人都沒有決定別人生死的權力,無論那個人多麼的罪惡,十惡不赦。任何人都沒有權力決定任何一個人的生死。甚至其他。
我們必須明白我們沒有資格去評判和決定。
難怪美劇里常常說no ju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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