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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辯護人--The Attorney

辩护人/逆权大状(港)/正义辩护人(台)

7.7 / 7,180人    127分鐘

導演: 梁宇皙
編劇: 梁宇皙
演員: 宋康昊 金姈愛 任時完 吳達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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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imson

2014-03-11 07:07:32

主人公原型及事件背景


1、盧武鉉
1946年8月6日出生於韓國慶尚南道金海市一個農民家庭,祖籍浙江金華東陽市盧宅。
1966年,畢業於韓國釜山商業高等學校。高中畢業後的盧武鉉曾應聘到一家魚網公司打工,但一個半月後因不滿微薄的薪水辭職,回到家鄉。他在山坡上親自動手蓋了一間小茅屋,一邊四處打工一邊埋頭自學,備戰司法考試。經過10年艱辛自學,盧武鉉在自己的而立之年通過了韓國司法考試。1977年,盧武鉉任大田市地方法院法官,並於1978年正式成為專業律師。1981年的一樁為窮苦人辯護的案件更使其一躍成為著名的「人權律師」。自此,盧武鉉積極投身於時局運動,為勞工運動和窮苦百姓的命運奔走。盧武鉉一直以底層民眾權利的捍衛者自居。從1981年的「釜林事件」開始,盧武鉉一直對抗當時的軍事政權並為受壓迫的勞動者和學生爭取權益,並於1987年9月通過遭催淚彈襲擊身亡的大宇造船工人「李錫奎事件」被韓國民眾所熟知。

2、1981年的「釜林事件」、
1981年,釜山約30名被捕入獄的學生慘遭酷刑,被當局折磨得幾乎「面目全非」。出於義憤,盧武鉉接手此案並竭力為學生辯護,與全斗煥的軍事獨裁政府周旋、對抗,遂獲「人權律師」美譽。此後,盧武鉉投入民主人權運動,對勞工幫助尤多。
1987年釜山地區6月抗爭、1987年的大宇造船李石奎烈士的葬禮儀式、1988年和1990年現代重工業*等。那麼,我們再來回顧一下當時實際的情景之後,再進一步討論盧武鉉。通過這些就大致可以確定,他在進步和保守之間處於哪一位置。使盧武鉉產生政治意識的「釜林事件」「釜林」一詞是從1980年12月發生的漢城大*動界事件,即所謂的「武林事件」和1981年5月的「學林事件」等以「林」字命名各種事件而得來的。所謂的「釜林事件」是指釜山地區的「林」字事件。此前發生的公安捏造事件「武林」和「學林」的「林」字,實際上來自1960年的「東柏林」事件。這種充滿「捏造」味道的「釜林」是盧武鉉首次與6月抗爭等*化運動結緣的事件。預備拘留運動界人士和「釜林事件」在通過軍事政變和內亂掌權的五共的全斗煥的軍事*政權在執政初期,為確保統治基礎而大規模**化運動實力的時期,「釜林事件」發生。該事件是釜山地區歷史上最大的容共捏造事件。當時政府對釜山地區的大學生及大學出身的活動家共22名青年,以傳閱危險書籍,並在*的情況下進行非法聚會為由,同時以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法》、《*示威法》、以及窩藏法人和逃避進行了拘留處理。「釜林事件」發生前的上個世紀70年代,釜山地區的*化運動是以當時購買和閱讀該地區進步人士所編寫的書籍,並進行討論的「良書銷售利用合作組合」(會長李興祿律師)為主流而展開。之後各領域的YMCA(基督教青年會)、中部教會(崔成默牧師)、南部教會、國際赦免委員會釜山支部(以下為Amnesty,支部長金光一律師)、天主教實現正義司祭團(宋基仁神父)等組織成*化運動的主力軍,於1979年10月並掀起了釜馬抗爭。抗爭結束後,釜山警察局對其幕後勢力,包括金光一律師在內的良書組合會員和釜山大學生展開了調查。在此期間,發生了「暗殺朴正熙事件」,所以有關人士均陸續被釋放。當時遭受一個星期拷問的Amnesty釜山支部長金光一律師坦白說:「因活著的朴正熙而被捕入獄,又因死去的朴正熙而活著出獄。」「真是九死一生。」金光一律師是後來曾擔任過金泳三總統秘書室室長的人物。釜馬抗爭的第二年1981年9月,隨著維新的赤子,而且比維新更惡劣的第五共和國全斗煥政權執政,並根據預備拘留的必要性,在釜山地區拘留「有成為運動家的苗頭」的青年運動家的事件,這便是「釜林事件」。這次被拘留的青年於1983年12月因停止追究刑法責任而被全部被釋放。之後他們成長為釜山地區*化運動勢力的「具有權威的前輩」,並成為1987年6月抗爭的主角。五共時期,*化運動的中心——釜山*市民協議會(簡稱釜民協)等從1984年開始出現的在野、*及勞動運動團體的成立和活動,以及在其發展路線上取得的6月抗爭的顯赫成果是「釜林事件」人物的「大活躍」。(文在寅敘述) 當時,在「釜林事件」中與盧武鉉以律師和嫌疑人的關係結緣後,一直保持聯繫的人士有,直到4月末擔任*市民公園館長的金在圭館長、釜林第3批被拘留者釜山大學76期學生李虎哲、漢城農業大學75期學生薛東日、當時受到殘酷拷問後見到盧武鉉律師的宋秉坤、「Ausung」的具聖愛的丈夫宋世京等。另外最後被捕的逃兵金永是小說《完美接觸》的作者金河基。當時「學生運動的實際援助者」金光一律師稱,「雖然沒有擔任「釜林事件」的辯護律師,但「Ausung」的具聖愛等人領著孩子探監,並為時局事件拘留者的家屬如何做鬥爭開闢了道路。」,「還向第二年發生的釜山美文化院縱火事件拘留者的家屬傳授了鬥爭方法。」


3、韓國釜林事件5名被告時隔33年被改判無罪
韓聯社首爾2月13日電 釜山地方法院13日對「釜林事件」進行了二審宣判,判決5名被告人無罪,距離一審判決時隔33年。法院認為,雖然被告人對檢察機關指控的事實供認不諱,但之後發現他們在調查過程中長期被警方扣押,因此他們很有可能是迫於壓力承認自己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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