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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闊天空--American Dreams in China

中国合伙人/海阔天空(台)/三个中国先生

7 / 1,737人    112分鐘 | Taiwan:100分鐘 (Taipei Film Festival)

導演: 陳可辛
編劇: 周智勇 張冀
演員: 黃曉明 鄧超 佟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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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色全味

2013-05-28 20:17:18

自我催眠的合夥人(傲嬌失敗)


都說《中國合夥人》是一部講「中國夢」的電影,但看完以後,令我疑惑的卻是,他們到底有什麼「中國夢」?

《中國合夥人》中的三個朋友開了家英語學校叫「新夢想」,但弔詭的是,其實他們在夢想上根本無法達成共識(其實只是不願意承認)。「夢想」當然沒有貴賤之分,好像黃曉明的「夢想」其實就是踏實賺錢,佟大為的「夢想」就是踏實過日子,而主人公鄧超經常把「改變世界」掛在嘴邊,但在黃曉明看來,這不過是鄧超基於家族傳承的需要,以致於到他們一起開公司後倆人有了衝突,黃曉明想到和解的辦法還是給他買一套300平米的房子,但鄧超說這他媽根本不是他想要的。

那他到底想要啥?

電影的結尾給了答案,當鄧超知道好朋友黃曉明砸了一筆錢將實驗室以他命名後,他喜極而泣,嘴裡還傲嬌似地說出「土鱉」二字,當然,導演說這些其實和錢沒關係,他給出了一個解釋,說這部電影的三個主人公其實是有共識的,他們的「中國夢」其實是「尊嚴」!

我覺得特別可笑。可笑的並非是砸錢在實驗室上刻自己人名字,可笑的是總要用一些大而無當的詞兒」尊嚴「啊」夢想「啊來粉飾自己的個人行為以此製造優越感。像大把大把砸錢這種事兒根本也不涉及政治正確與否的討論,純屬個人修養和個人選擇,就好像你在中國大陸下載個電影,基於國情法律經濟(或許還有人人都是共犯)的情況,也沒人願意去指責你,但版權方對此表示質疑與責難時,你不但把自己合理化了,還給自己戴了個高帽:「這是我們中國人的權利,你要尊重我們。」我的媽呀,這他媽不是搞笑嗎!

我覺得這部電影充斥著這些轉移視線與自我粉飾,先不提三位合夥人在創業過程中的某些手段可能陷入的「不正確「,就拿最後的版權問題來說,雖然故事早就交代了」新夢想「確實未經授權使用了美方教材,但故事中刻意用美國方面對主人公三人的一些挖苦來轉移視線,避開了」是否剽竊侵犯版權「的討論,美國方用」科舉「」舞弊「等詞彙來指責三人,三人義憤填膺,說要」攻陷美國「,最後仍要聲明我們雖然會輸了官司,但我們的市場佔有率會越來越高,「到時候你們會真正尊重我們,就不會再通過打官司和我們溝通。」

什麼時候錢與地位變成了衡量尊重與否的標準了?而」打官司「這種正常普世的法律途徑在他們看來反而是一種歪門邪道和代表」歧視「的一種手段了?電影中老外們在談判桌上對中國人沒完沒了的侮辱,這種刻意刻板到不行的設計,還停留在」我們中國人不是東亞病夫「的階段,反正我是不會相信的,而以此激發的任何關於」中國夢「的想像,無非是民粹和自我催眠而已。就好像暴發戶們總覺得有錢了就代表了體面和自尊,其實連財富和尊嚴的區別也分不清,而我們的電影仍在用這套暴發戶思維自我陶醉,連一些普世價值也沒搞清楚,你說還能指望什麼。

當然,我覺得除此之外,這部電影的時代命題其實一點也不真誠(毋寧說虛偽)。就拿故事開頭來說,甫出開場字幕(年代1980)就放起崔健的《新長征路上的搖滾》,這首歌其實創作於9年後,歌曲和故事背景差了幾乎整個10年,意義就更不用提;而故事中60年代初出生的人們卻於92年左右在ktv高聲歌唱beyond的《海闊天空》,也幾乎是不可能的事,beyond80年代末在北京開過個唱,但在北方地區,熟悉他們的人極少,當時就有新聞說聽演唱會的人越來越少,他們在北方地區開始走紅,差不多是95年後的事了(網友糾正了我此處論證的偏頗和錯誤,謝謝--西風古道 :關於beyond的《海闊天空》,我補充一點,專輯是:《樂與怒》,也就是黃家駒生前最後的專輯了,發行日期大約是1993年上半年,而且專輯的主打歌曲開始的時候是:《爸爸媽媽》,《海闊天空》這首歌被大家傳唱,還是黃家駒去世之後,所以92年在KTV唱《海闊天空》,是不可能的,不管是不是60年代生人的),當然,許多人可能並不在意這些東西,歌曲只是提供一個懷舊的氛圍,很多人都是在那種氛圍中尋求自我感動,其實根本已經與電影無關。

煽情很容易,但做電影卻不應該如此。拍時代就要有對時代的尊重,拍人物就要有對人物的尊重,像電影開頭設計黃曉明無時無刻穿著那件中國t恤藍色運動外套,還要讓他說什麼」紅旗不倒「,我覺得根本就是過猶不及。這部電影功能化功利化,急躁到不得了,恨不得時時就讓你哭上兩下,所以音樂鋪的遍地都是,懷舊場景也是一出又一出,就好像把佟大為和黃曉明設計在錄像廳對話,除了和美國的鄧超做一個轉場之外,這個場景在戲劇上一點作用也沒有,而只是一個符號,和那些歌曲一樣,不過是營造一種氛圍,一種情調,管你是真的假的。他費勁機心,因為他根本就知道觀眾需要的只是」自我投射「,而不是電影本身。

我覺得三個演員有場戲演的很好,就是酒席吵架那場(當然那種多機拍攝然後快剪,實在是通俗又難看),鄧超在最後說自己」我只是曾經覺得自己最重要「,意即我曾經自私,但我現在不是了!可是我看完整部片,覺得他從頭到尾都一樣自私,根本也沒有變過,即便我假設他真的追求的是所謂「尊嚴」,但為了崇高目的就肆意妄為傷害朋友,於情於理也說不通,我不知道編導到底是怎麼說服自己的。後來我看了訪問,說鄧超那個角色是最像導演陳可辛的,我才終於理解,哦,原來鄧超那個角色就是個虛偽的人。

我的結論也許是我的偏見,我不喜歡陳可辛,很不喜歡。

(繼續)

ps:我看了一篇訪問,陳可辛說:「電影也是一樣,這些東西的加入都是因為電影需要。因為講到中國人去美國,那個年代中國人還有一定的民族的自卑感,到後來中國越來越強,所以有後來的那些情節,不管我價值觀認不認同。」「譬如成冬青用孟曉駿的名義去捐贈,用金錢去買回尊嚴,是我個人不同意的價值觀。所以我在那裡也加了一句台詞,孟曉駿說成冬青「土鱉」。雖然他對此舉很感動,但他是感動於友情。」

孟曉駿在成冬青送房子的時候毫不被友情感動,一看到實驗室招牌就感動了,前者是砸錢,後者也是砸錢,如果不是覺得後者代表了「尊嚴」,請問感動源自哪裡呢?

當然最可怕的是一個「創作人」(我懷疑的是他算嗎?抑或只是一個商人)拍出一部電影后,竟然公然說自己並不認同電影裡的價值觀,而且還要百般辯護,說自己是迎合「電影需要」,「不管我認不認同。」

我還有什麼可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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