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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俠:開戰時刻--Batman Begins

蝙蝠侠侠影之谜/蝙蝠侠前传侠影之谜/蝙蝠侠开战时刻(台)

8.2 / 1,579,929人    140分鐘

導演: 克里斯多福諾蘭
編劇: 大衛高耶
演員: 克里斯汀貝爾 米高肯恩 連恩尼遜 摩根費里曼 蓋瑞歐德曼 渡邊謙 凱蒂荷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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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懶

2012-09-17 08:36:06

哥譚市需要一個英雄,還是一個制度


前面的話:週末看了《蝙蝠俠:黑暗騎士崛起》
  有一些感受,寫一篇影評。
  
  本來這個影評是早就應該寫好的。只是我的拖延症又犯了,拖了大約一個星期的時間才寫好。
  
  
  
  哥譚市需要一個英雄,還是一個制度?
  蝙蝠俠拯救不了哥譚市
  The Joker:You think batman make Gotham a better place ?
  
  
  OK。
  開始
  完整看了蝙蝠俠三部曲,現在認為。
  諾蘭是用三部曲的形式做了個偉大的社會實驗。哥譚就是這個社會試驗場地,而蝙蝠俠、每一集的反派還有哥譚市民就是這個社會實驗的主角。
  
  
  
  第一部:《蝙蝠俠:俠影之謎》
  基本是為了講述蝙蝠俠之所以成為蝙蝠俠的故事。
  而對於反派,做的是最簡單的處理。復仇,讓對手恐懼,這樣就能超越自己。
  第一部的蝙蝠俠有一個最重要的理念闡述:
  蝙蝠俠的底線是:不殺人。
  【插曲:在原畫之中,DC漫畫公司的《蝙蝠俠》系列和《正義聯盟》裡面,蝙蝠俠一直都不是最正義和道德的代表。代表正義和道德的永遠是超人。超人的人格是完美的,力量是無限強大的。是絕對正義的代表。而蝙蝠俠一直是黑暗的代表。蝙蝠俠沒有規則,無視法律。
  在有一集正義聯盟裡面,美國制定了一個超級英雄法案,讓所有的超級英雄都去聯邦政府註冊。聯盟的四大元老已經達成共識去註冊。其實去註冊就幾乎相當於去自首。但是當他們在飛機上聯絡老爺的時候,老爺只是說了一句:Go to hell。瞬間消失了。
  老爺對法律是完全不信任的。老爺的正義可以被稱為是黑暗的正義。】
  第一部還介紹了蝙蝠燈的來歷。
  還有著名的阿卡姆瘋人院,也預示了第二部小醜的出現。
  最後,老爺成為了蝙蝠俠。以一個人拯救了哥譚市。
  
  
  
  第二部:《蝙蝠俠:黑暗騎士》
  在諾蘭把整個實驗場地都搭建完畢之後,就開始了人性的實驗。
  實驗的對像是全體哥譚市民,蝙蝠俠,光明騎士。操作人:小丑。
  在第二部裡面,小丑演的太棒了。
  真的太棒了。
  我看這種影片的時候從來沒有哪一個反派讓我感到很害怕,因為以前的反派都是有某個目的,而且反派也是人,也會是有所畏懼的。但是這次那誰誰演的小丑,真的讓我恐懼了。我感覺到了自己內心的惡,在蠢蠢欲動。
  我認為人性本惡。或者說,在現實社會之中人們把本性之中的惡,都隱藏在內心的深處。
  無論是從什麼角度,自己收到的教育,還是整個社會環境,都讓我們知道善是好的東西,惡是壞的東西。
  但是,如果界定善惡的界限不存在了,或者說是正好相反了。那麼社會會怎麼樣?
  Why so serious ?
  小醜的話,小醜的行動。
  小丑就是混亂的代表,在某種程度上蝙蝠俠也是。
  從正常人的角度來思考。
  小醜的惡:無解。
  小丑不要錢,不受威脅。
  如果需要的話,自己的命只是自己實驗的一個籌碼。
  (當蝙蝠俠的摩托車撞向小醜的時候,小丑是在笑)
  (當小丑被蝙蝠俠推下樓的時候,小丑還是在笑)
  如果小丑自己死了,那麼蝙蝠俠的不殺人的底線也就被打破了,蝙蝠俠的神話也被打破。
  阿福說出了小醜的本質:
  Some man just want to watch the world burning.
  小丑是研究人們內心黑暗的專家
  而小丑本身:沒有底線。
  小丑沒有底線,什麼事情都可以犧牲。
  小丑偷錢只不過是為了引起黑幫的注意,最後把錢付之一炬。一根折斷的撞球杆,就讓黑幫之間最基本的「道義」蕩然無存。
  正常的人們總是有底線
  正常的人們總是有所珍視的東西;正常的人們總是有不能丟棄的東西。這就是人們的底線。
  而大多數人的底線,要比法律這個在現實社會中離我們稍微遠一點的東西要低的多。
  無論他在社會中扮演的是好人,還是壞人。無論他們是警察,法官,黑幫,還是光明騎士。
  這就是他們的弱點。
  他們都有弱點。小丑抓住了人們的這個弱點。
  到最後,所有人都會受小丑威脅,所有人都會為小丑賣命。
  All you need is a little push.
  每個人內心都有一個惡魔,只要輕輕的一推,每個人都能變成惡魔。
  這讓我想起了《蠅王》。
  小丑利用了人們的恐懼。
  只不過威脅黑幫的是他們的錢和命。
  威脅警察的是他們最珍愛的親人的生命。
  而對於哈維,這個哥譚市的光明騎士。
  就更簡單了:瑞秋。
  小丑用最簡單的方法,就讓這個光明騎士的惡在一轉念之間,完全的顯現出來。
  陽關越是刺眼的地方,黑暗也就越深邃。
  
  簡單的來說:
  蝙蝠俠 VS 小丑 = rules VS chaos
  蝙蝠俠極力想用恐懼維護一種正義的rules,但是我想這從本質上就錯了。
  而小丑本省就沒有rules,小丑想要的就只是chaos。
  結局不言而喻。
  用一個謊言來維持的正義,本身就是一個笑話。
  不就是小丑所說:
  Their morality thier code is a bad joke.
  
  
  
  
  第三部:《蝙蝠俠:黑暗騎士崛起》
  和一位朋友聊起《蝙蝠俠:黑暗騎士崛起》電影的劇情,他算是美漫的硬核吧。
  覺得這部蝙蝠俠拍的意猶未盡。如果改改這麼拍就是一部偉大的電影了。
  
  首先
  整部劇任務太複雜,而且最後米蘭達的倒戈完全是沒有必要的,整個刪掉。
  整部片子反派一個貝恩就已經很強大了。
  1 原畫裡面貝恩是少數知道老爺真實身份的反派之一。
  小丑是不知道的,小丑根本不在乎蝙蝠俠是誰。而且小丑認為如果把蝙蝠俠的身份公之於眾的話,整個版本就太不好玩兒了。所以他寧可去威脅全城的人去殺掉那個知道老爺身份的那個人。【插話:蝙蝠俠的真實身份是蝙蝠俠漫畫系列最為值得看點之一,即使是在正義聯盟里都沒有幾個人知道蝙蝠俠的真實身份。為什麼那麼多的人會知道蝙蝠俠的身份!動漫迷,對此表示疑議。蝙蝠俠這種老奸巨猾的人是絕對不可能在影片的最後時刻把自己的真實身份故意的泄漏給了長。】
  2 是貝恩把蝙蝠俠打敗(腰椎受傷),並直接導致了一代蝙蝠俠的退休,使蝙蝠俠培養了一代羅賓。【原畫中很少有反派能戰勝蝙蝠俠】
  僅憑這兩點,貝恩這個反派應該不比小丑要弱。
  我想之所以諾蘭要設置這樣一個倒戈的反派角色的原因是想把整部三部曲完結,呼應一代的忍者大師和影聯盟。【還有第一部裡面的稻草人還在裡面打了個醬油】但是這樣的話,人物就太多太雜亂了。
  用朋友的一句話說,貝恩就夠了。
  還有貝恩和女反的年齡關係也是不正確的,即便是女反因為或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愛上了貝恩,他們的年齡差距也是很大的。難道,這部蝙蝠俠走的是海螺小姐的模式?
  唉,無論怎麼說,這個女反一點都不出彩,而且演的很馬虎。汽車掉下去之後,她是死了嗎?因為腰斷掉?沒有流血,也沒有任何傷痕。然後虛虛的一閉眼就掛掉了?太不給力了。
  剔除掉不給力的米蘭達,貝恩的設置要加強。
  蝙蝠俠的底線是不殺人,那麼如果貝恩的底線也是不殺人,那會怎樣?
  至少是,所有死去的人都是為了一個偉大而又虛幻的目標,所有人都心肝情願的為他而死。
  就像在一開始的時候為了掩蓋住科學家已死的真相時說的:
  Did we start the fire ?
  Yes, the fire rises.
  
  信念,是信念很重要。
  貝恩的下水道部隊被警長戈登發現,那個時候為了找到警長的下落,貝恩打死了他的手下。感覺這樣設計毫無特色,而且那兩人的死是毫無意義。如果是那兩人是心肝情願去死的話,貝恩的形象就瞬間高大起來了。就像Fight Club一樣。
  貝恩,並不只是應該靠著恐懼來使他的人聽令與他的。能夠使人完全屈服的只有信念。
  在有信念的人的眼裡,死亡和睡覺是同義詞。
  為什麼有這樣的想法?
  因為在那個要掌控韋恩公司的人問剩下的被警方逮捕的人怎麼辦的時候。
  有這樣的對話:
  He said they will die before talking.
  Where he find these guys?
  是信念讓一個人強大,而不是恐懼。
  如果不是如此,為什麼貝恩的人那麼忠誠,片子裡面的論據不足。
  但是為什麼是孤兒院的孩子被逼去下水道?
  難道就是為了和布魯斯韋恩產生某些聯繫?
  如果是,得不償失。這無法解釋他們為什麼那麼忠誠於貝恩。
  如果是在貝恩的手下是一群社會最底層的人還有最容易被洗腦的社會渣渣。
  那麼給他們洗腦成為可能之後,這種解釋就完全可以通順了。
  他們是依靠一種信仰來集合在一起,他們無所畏懼,死亡只是一個小小的儀式罷了。
  這樣的話,貝恩的反派形象至少不會比小丑差太遠了。
  
  甚至我想
  如果那個氫彈的設置改成根本沒有什麼氫彈。
  當貝恩在橄欖球場扭斷那個科學家的脖子的時候,氫彈早就已經被拆除了。或者根本氫彈不會爆炸。
  氫彈只是為了使聯邦政府和哥譚市的人恐懼的手段。
  而貝恩的目的就在於把那些所謂道貌岸然的人們從他們的家裡面丟出來。
  而審判的話,還是讓人民去審判,死刑還是流放。是人民說了算。
  裡面有一個情節,我很喜歡。
  在人民審判的法庭上(PS:那個審判的法官就是第一部裡面的稻草人),貝恩不是高高在上的法官,而只是站人群的背後。貝恩不是領袖,他只是引發了人們心中的惡,不是通過威脅(如小丑)而是以一種另外的方式來完成了,他自己的計劃。
  當蝙蝠俠和警長死命的去追尋中子彈的下落的時候,最終是找不到中子彈的。而等到約定的時間已經過去。整個社會實驗的時間也已經結束,整個哥譚市也陷入一片混亂之中。最後,貝恩笑著死去,或者被抓。蝙蝠俠看著整個他一心想要拯救的城市,變成一片廢墟。貝恩說:We are the same.
  如此,那麼貝恩的形象就完整了。
  為了一個實現自己理想的瘋狂的人,用整整一個城市的人們和聯邦政府做了一次偉大的社會實驗。
  
  
  貝恩的「電車難題」
  我想大家都還對那個年輕的警察有過印象吧。
  其實,漫畫迷早就發現了。那個年輕的警察就是日後的羅賓。
  在影片的結尾的時候,女接待員和年輕警察的對話
  You should use your full name, I like the name Robin.
  當然精彩不在於羅賓的暗示。
  而是羅賓在帶領著孩子們趕往大橋上和聯邦警察對峙的那一段。如果能把這一段擴展放大,使得成為影片結尾的一個亮點,使得把整個實驗由單單的哥譚市變成整個美國,那麼對峙之中的人性就會顯露。
  人性的醜惡顯露無遺。
  在貝恩剛剛佔領整個城市的時候,有個小嘍囉出來和警察談判。
  警察說:你們不可能吧上千萬人關在這樣一個島上。
  小嘍囉說:No we don't, but you do.
  貝恩給聯邦政府下了一個「電車難題」。
  是選擇救儘量多的人,還是選擇等待,讓所有的人一起去死?
  就像是「電車難題」裡的:你是想要撞死一個人,還是五個人。
  扳手就在你手裡面。
  無論有多少種解釋,那麼對於我來說,我是始終無法選擇。
  但是,當聯邦政府說絕對不會屈服的時候,當聯邦政府的士兵選擇把橋炸掉的時候,人性的罪惡就已經從那一刻起顯現。
  如果影片能把這一部份放大,把這一部份也算做是貝恩計劃的一部份,那麼人性的實驗會更加精彩。
  
  遺憾:
  在這部電影裡面有一個海報是很重要的,就是在牆壁上用粉筆畫出的蝙蝠俠的標誌。
  但是片子裡面並沒有真實的表現出這個標誌的意義。僅僅是作為地下反抗的聯盟標誌。就像那第二部的蝙蝠燈一樣的象徵意義。
  
  唉,一部電影而已,不要那麼較真嘛。
  不過如果能突出以上,那麼這部電影完全有可能和第二部的蝙蝠俠有的一拼的。
  只是可惜啊可惜。
  不過無論怎樣,這是一部好電影。值得反覆再去看一看。
  但是照第二部的高度,還是有差距的。
  也許是因為小丑不在了。。。
  
  最後:我們討論完畢,覺得如果諾蘭這樣拍的話,一定會讓第三部成為媲美《黑暗騎士》的好片子。他說:如果真的這樣拍,那麼這片子在美國一定不能過審。
  哈哈,是啊。整個一英雄電影完全變成黑暗繫了。
  
  PS:安妮·海瑟薇真心好身材。
  
  
  
  通觀三部蝙蝠俠
  在我看來,蝙蝠俠從一開始就錯了。
  
  他選擇了成為一個英雄,而不是建立一個制度。
  誠然,如果蝙蝠俠選了制度,英雄電影就沒得拍了,而我們也就只能看到一部美國記錄片了。
  他選擇了成為一個英雄,他選擇了自己打擊犯罪,讓罪惡感到恐懼。
  第一部一開始,韋恩迷失了自己。想要到世界各地體驗什麼是罪惡,才能更好的打擊罪惡。
  他得出的結論是:恐懼。這也算是,師承。忍者大師的目標之一就是使人們恐懼。
  讓罪惡恐懼,那麼產生罪惡的人就不會輕舉妄動。
  只是,忍者大師和蝙蝠俠差別就是:要不要殺人。
  OK,提問:
  什麼是「罪惡」?
  誰來界定什麼是「罪惡」?
  蝙蝠俠?抑或,貝恩?
  那麼,如果有一天蝙蝠俠定義下的「罪惡」變了樣子,或者蝙蝠俠變了,世界會怎樣?
  我想這就是第三部裡面諾蘭正好說到的東西。
  蝙蝠俠的正義就是貝恩的罪惡。
  所謂正義還是罪惡,完全是依照某一個人的意志來制定的。那麼,你怎麼能保證這個人的正義不變質?
  加入某一天蝙蝠俠變成了貝恩,那麼他所堅持的「正義」,還是「正義」嗎?
  沒人能保證自己不會在絕對的權力之中迷失自己。
  
  很多人都說,小丑是蝙蝠俠的另一個人格。
  但是,我認為僅僅按照諾蘭拍的電影而言,貝恩才是蝙蝠俠人格的反面。
  想想看:
  按照蝙蝠俠的角度看。他利用了恐懼使得城市裡的罪惡得到抑制。
  從貝恩的角度看的話。那麼,他也是利用了「恐懼」,使得自己認為的「正義」在城市裡大行其道。
  這兩者有什麼區別嗎?
  只是站在的角度不同,定義的「罪惡」不同罷了。
  貝恩奪取了城市,按照貝恩自己定義的「罪惡」,讓「罪惡」的人得到了懲罰。
  還記得那些從漂亮房子裡面被揪出來的富人們嗎?他們為什麼住漂亮房子?為什麼有漂亮的車子?
  這是不是本身就是不公平,是不是本身他們就在欺壓社會的底層人民?
  如果按照這個定義來說,蝙蝠俠才是真正的罪犯,而貝恩是救世主。
  貝恩的理念,把「罪惡」的定義反過來,不就是蝙蝠俠的理念嗎?
  「戰爭即和平,自由即奴役,無知即力量」
  所以,在那個炸毀的橄欖球場上,貝恩說:
  We came here, not about conquare, but liberity.
  To return control of this city to the people.
  誰是「the people」?誰來定義?
  無論是把富人們從他們的漂亮房子裡面揪出來,到街上去流放。
  還是人民法庭審判那些「大資本家」們,在我眼裡看來,都是一些暴民的最低級的行為。
  是無論貝恩在人民法庭上面躲到多遠的幕後,貝恩自己的意志還是在左右這整個城市。
  無論是誰,只要「正義」是個人定義的,那麼「正義」本身就是個笑話。
  
  貝恩做的實驗是什麼?
  無政府主義?還是暴民主義?
  看,等到貝恩把「權力」交給了「人民」,手裡的時候,這個城市更好了嗎?
  沒有,這個城市只是變得更加混亂。
  該有的小偷,還是有。
  該有的飢餓,還是有。
  該有的罪惡,還是有。
  只不過,換了一種堂而皇之的名次而已。
  一切都沒有變,甚至變得更糟了。
  貝恩,用「恐懼」統治整個城市。
  貝恩所做的,其實就是另外一種「獨裁」。
  而蝙蝠俠其本質上也是一樣。
  
  英雄拯救不了哥譚市。哥譚市需要的是一種合理的制度。
  
  
  誠然,制度是不完美的。
  有時候,需要犧牲來進行自我修正。
  但是這是目前我能想到的最好的解決辦法。最小的犧牲,有著最大的利益。
  
  
  
  
  看看最近幾天中國的事情吧,可以說這也算是一個大的社會試驗場。
  我認為,人類社會形態最佳的試驗場地就是在中國。
  現在中國的實際情況比任何一部好萊塢的電影都要複雜,都難以理解。
  每個人都自認為掌握了真相。但是,你真的掌握了真相嗎?
  提供一個關鍵詞。自己去找吧
  部落格 胡淑芬
  別急,慢慢來,好戲才剛剛開始。
  
  
  
  
  (英文對白是聽譯的,絕對不準確。有高手請指點。)
  
  於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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