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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犯[2010]--The Conspirator

共犯/惊杀大阴谋(港)/女同谋

6.9 / 30,013人    122分鐘

導演: 勞勃瑞福
編劇: 詹姆斯所羅門
演員: 詹姆斯麥艾維 伊雯瑞秋伍德 艾麗絲布莉達 羅蘋萊特 賈斯汀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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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公子

2011-07-26 00:47:34

一些邊緣的話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美國總統的刺殺案一向都是被媒體或民眾揣測為一個天大的陰謀。林肯和甘迺迪都是如此。一定要很多版本,要涉及到很多頭頭腦腦,還總要有「內線」或「深喉」一類的人把最高級機密透露到人間。不像我們民國時期和抗日及內戰時期的刺殺案,再厲害的人死了,說法都很一致:肯定是袁世凱背後指使的嘛!肯定是反動派特務乾的嘛!

只是再多的猜測,總會有定論,因為美國的國會機密文件幾十年後終究會被解密的。JFK刺殺的電影被拍過無數版本,一直挺火的。林肯的案子似乎少有人拿出來拍,好似沒那麼多疑點,另外加上機密文件的解禁,各種假說和推斷有的被印證有的不攻自破。我想這部電影的本意是想講司法公正---雞毛蒜皮的民事案力度不夠,刑事案件顯然黑白程度更高不太利於表達主題,那不如就藉著林肯的案子講講軍事法庭吧。

電影裡幾個關鍵的時間點:

1865年4月14日 林肯遇刺
1865年4月26日 刺客於在逃途中被擊斃
1865年6月 軍事法庭開庭審理八名共犯,其中包括一位在逃犯的母親
1865年6月底 審理結束 八名被告罪名全部成立,其中一人判處六年刑期,三人被判終身監禁,還有四人被判處死刑絞刑。被告律師提出上訴,請求法庭寬大處理,結果被駁回。
1865年7月7日 執行絞刑

這其實是一位辯護律師的故事,站在所有強權對面時,他謹守職業道德做一個辯護律師該做的事。一位在逃犯的母親因為給刺殺幫派提供了開會和密謀的場地而被歸為共犯,最終被送上絞刑台。在控方肆意左右法官委員會和庭辯時,辯護律師甚至被自己提名的證人當庭背叛。被逼到死角,他能找到的唯一有效證人也只是被控母親的女兒(在逃犯的姐姐),而辯護的手法也只能是把罪責都推到身為在逃犯的兒子身上來證明母親的無罪。這又豈能是一個母親能容忍他做的事情。這也不是法官能容忍的事,抓住的就要拉出去給民眾一個說法,在逃的且不提。他不知道被控的母親是否真的無罪,但法律的公正不能因為「要快點給民眾一個交代」這樣的藉口而草草行事。即使他是一位北方人,是在南北戰中九死一生的倖存者,即使他為之辯護的人裡面全是南方人。

除了庭辯中控方和法官的無理,最後申請上訴被國會駁回是司法公正失效的最後一環。強權對事件的控制好像一把巨大的滅火器,稍有火星就馬上滅掉。

值得深思的是電影的最後5分鐘:
絞刑後19個月逃犯兒子落網。數月後開庭審理,由南方和北方共同選舉的大陪審團成立並參與決策。因不能判定其有罪而將其無罪釋放。(荒謬?)

這部電影在軍事法庭的部份明顯著墨不夠。當年林肯刺殺案有400多名證人上庭作證,所以庭辯一定比電影裡描寫的要精彩很多。選擇其中有代表性的幾位演出來,雖不失為表達的好方法,但忽略大多數還是讓人覺得太草率。

另,那個年代都流行大鬍子嗎?小麥的大鬍子看得我挺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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