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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怒漢--12 Angry Men

十二怒汉/怒汉/十二怒汉

9 / 866,236人    96分鐘

導演: 薛尼‧盧梅
編劇: 雷金納德羅斯
演員: Martin Balsam 約翰弗德勒 Lee J. Cobb E.G. Marshall 傑克克盧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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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sch

2011-05-02 07:30:40

缺的就是較真


昨天臨睡前把《十二怒漢》找出來看,是亨利方達的老版,黑白,只有一個場景,所有的戲劇衝突都在人物的對話中產生。我曾經看了一遍,然後中途打斷,再撿起來重新看,居然欲罷不能。

有的電影和書就是像這個樣子,沒有碰的時候內心已經有牴觸,覺得很無聊很枯燥,然後當你點開播放鍵或者是翻開第一頁,之後就行雲流水不可遏制。

《十二怒漢》可以說是我目前看到的最好的法律電影,一個少年被控殺害父親,十二個陪審員中只有一位認為他無罪,在這個暴雨欲來的燥熱下午,他們被關在一個小房間裡「被迫」達成一致裁決,他們中有人要趕著去看球賽,有人覺得悶熱煩躁不已,有人想要回家吃飯。

這唯一反對的人一開始也不確定被告是否無罪,他只是覺得十一個人覺得一個孩子有罪,這讓他感覺不對。這不是什麼嚴密的推理和崇高的動機,這僅僅是感覺不對。

然後一個一個陪審員開始發言,說服與被說服,陳述與質疑,質疑與動搖,動搖到轉換立場。從證詞從物證,從被告和證人的背景動機從傷口的角度拿刀的習慣,每個陪審員都有自己的理由——在他們敘述的時候,每一個人的意見都是如此的有代表性,幾乎可以說是窮盡了在這種情況下的所有可能。

"我們收到通知來到這裡,來決定一個素昧平生的人是否有罪。不論做出什麼樣的判決,我們都拿不到好處也沒有損失。這就是我們國家強大的原因。"

陪審團代表著公眾的良心,陪審團制度是一種在菁英司法和質樸道德中間尋找平衡的嘗試。其實在看多了那種以律師為主導的律政劇之後,對陪審團的印象會很容易停留在「容易被操縱的非理性的麻瓜」或者是面無表情地拿著張紙在法官「陪審團是否就XX罪名達成一直裁判」的詢問下僵硬地說出「Guilty」 or "Not guilty"。法庭上對抗的一來一往絕對比討論更精彩,但是這些專業的高難度高技巧的過程都僅僅是手段,終點是正義。

然而就算是這樣,《十二怒漢》的結尾,所有人都達成了無罪的一致意見,這就是正義了嗎?程序正義和結果正義,大一時候就學過了,但學過就代表明白了嗎?

片中焦灼到最後,那位急著去看球的陪審員對這種膠著感到不耐煩,於是就決定投無罪的票。這這時,堅持無罪中的一位陪審員很生氣,「你改變心意只因為你趕著去看球,誰告訴你你有權去玩弄一個人的生命?」「如果你堅持無罪,必須因為你相信他無罪;如果你堅信他有罪,那就堅持你的意見。」 看過一篇影評,說在這部戲裡最重要的是邏輯和制度。8號陪審員(主角)通過一個一個質疑認為有罪的意見,讓他們心中的合理懷疑(reasonable doubt)萌芽。而這要這種懷疑存在,被告就不能認為是有罪。

「面對這種事,要排除個人偏見真的很難。不論去往哪裡,偏見總是遮蔽著真相。我不知道真相是什麼,我想應該沒有人知道……但我們是在賭一個可能性,或許我們錯了,我們將會放走一個殺人犯,我不知道,沒人知道。但我們有合理的懷疑,那是我們的司法制度中非常珍貴的一部份。除非十分確定,陪審團不能判決被告有罪。」

在最後一個堅持無罪的陪審員——那是最tough的一個,留著眼淚說出無罪後,所有人開始取衣服回家,要看球的去看球,該吃飯的去吃飯。這是一群普通人,從事不同職業,不同年齡階層,不同脾氣性格,這是全片——或者是這個題材最令人著迷的地方。

他們不專業,但是他們較真,這種較真不是誰的情緒高過誰誰的聲音壓過誰,這種較真的力量在於它建立於一層又一層的質疑和推理之後還是得出了一個無法確定有罪的狀態。無法確定有罪有時不代表無罪,它是一種可能,而光是探索著達到這種可能性已經耗盡了人類的思維和良知,而無法更深一步,於是法律來決定這種可能性的歸屬——那就是無罪推定。

每一項制度最缺的都是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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