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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樂與路--Beijing Rocks

北京乐与路/BeijingRocks/北京乐与路

6.5 / 293人    Argentina:110分鐘 (Mar del Plata Film Festival) | USA:109分鐘

導演: 張婉婷
編劇: 羅啟銳
演員: 舒淇 吳彥祖 耿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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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魚燕尾蝶

2010-10-27 06:52:37

裝逼,但別入戲!


「就你這個德行,能在這個圈子裡混嗎?」
「能紅起來的樂隊,都是在外面反叛,裡面聽話的。」
這是電影《北京樂與路》中,唱片公司高層教育「耿樂」的一番話。同時,這也算是對我心中長久以來始終存在一個疑問的解答:那些在舞台上標榜反抗,宣揚不妥協的搖滾樂隊,是他們對生活的真情流露,還只是在鎂光燈下的角色需要?

理智邏輯告訴我絕大多數情況下應該屬於後者,即使從感情角度相信並不願意承認這點。因為一旦如此,似乎就把他們和虛偽、表里不一這些貶義詞扯在了一起。畢竟,音樂不是電影、話劇、戲曲,台上的崔健依然叫崔健,而不是張健、李健。

中國有個成語叫葉公好龍,含義無需贅言,當然這是個貶義詞。可是在我小學剛讀到這個典故時,心裡就一直有疑惑:突然在身旁冒出一條龍來,且龍的面目本非善輩,換誰誰不逃?比如我很喜歡貓,但哪怕家裡突然闖進一隻hello kitty,我也會猛得一驚,退避三舍。何況龍乎?!更進一步分析,葉公好龍,好的是龍的帝王之氣、威猛之象,這些抽象精神層面的東西。而在這方面,甚至說真龍還不如年畫上的龍呢!又怎麼說葉公不是真好龍呢?

說這個典故的意思,就是想探討,搖滾樂手的反抗精神是作秀還是真情,重要嗎?更進一步說,搖滾樂手真有可能將反抗、不妥協、特立獨行在生活中進行到底嗎?

去年的張北草原音樂節上,謝天笑就因為說了一句「反正你們也聽不出(指音準)」,之後就遭來了不少歌迷的非議,我在豆瓣上、QQ群里都見到有人說他耍大牌,要抵制云云。是的,謝天笑的話確實裝逼,而這不也是許多人喜歡謝天笑們的那種桀驁不馴、口無遮攔(得承認,現場又有幾個人能聽出細微的音準?)的體現嗎?只是,這種裝逼對象不能針對某個與歌手樂隊產生具體關係的個人或群體。跟歌迷裝逼,歌迷抵制你;更媒體裝逼,媒體封殺你;跟公司裝逼,公司冷藏你。於是,最後的裝逼對像隻能針對一些抽象的、龐大的、遙遠的實體(即使對方被裝逼了也不會有反應),比如專制、政府、世博、濤哥,等等等等。

當然,我並無意在此貶低搖滾樂的反抗精神。恰恰正是那些目標對象宏大的裝逼、反抗,才是歌迷真正想聽到、感受到的。所以如果一個搖滾歌手去菜場買兩根黃瓜都不忘跟小販反抗一下,裝逼一回,只能說,你入戲太深了。

而在《北京樂與路》中,我看到的恰恰是這麼一個莫名其妙的故事。
影片從一個香港富二代歌手的視角展開。從我的三俗觀點來理解,無非就是想說,一個犯事迷茫的富二代,從北京地下搖滾樂隊那兒領悟到了人生真諦、找到了音樂靈感,從此走上了光明大道。只是直到汪峰的片尾曲《回憶之前忘記之後》響起,我實在沒看出來「吳彥祖」究竟在「耿樂」身上學到了什麼!
衝動易怒,出口成髒,醉酒駕車,如果不是「耿樂」背著吉他,我覺得他和社會上那些小混混根本無區別。只是,他的頭頂頂了一個叫「搖滾樂」的光環,於是,這一切都偉大了起來!有漂亮果兒在身邊陪伴,有香港富二代隨著做跟班。影片似乎就想告訴我,搖滾樂是多麼得偉大,能瞬間讓蕩婦變貞女,小和尚成朱元璋。
難怪此電影一出,便招致了舌頭、痛仰、左小祖咒等一大批北京搖滾樂隊歌手的簽名抵制。就像電影裡的富二代「吳彥祖」永遠不可能真正體會「耿樂」為了少給的30塊演出費而如此憤憤不平,香港導演張婉婷對北京搖滾樂的描繪也基本屬於霧裡看花式的獵奇、把玩。
同樣的情況還出現在其它一些搖滾電影中。典型的比如紀錄片《後革命時代》,從頭到尾感覺拍攝者自己都沒搞清楚一些基本情況,就一時興起拿著攝影機亂逛開拍了。鏡頭下的二表簡直就是精神錯亂返祖退化的典型,衛生巾的行為藝術更讓正常觀影人作嘔。如果這就是搖滾樂,相信任何一個心智正常的人都不會對它產生好感。

搖滾精神,簡單的說,是對這個世界惡的無情鞭撻、反抗,以及對善的真誠讚美、追求。當然,很多時候的重點體現在前者上。但前者的表達並不僅僅是一種姿態,甚至形式大於內容的譁眾取寵。搖滾樂,是音樂,最終的歸宿還是要落在五線譜上。否則,僅僅罵幾聲政府操蛋、總理下台,誰不會?誰又能花錢買你的帳?所以,在我心裡,比如五月天的《約翰列儂》,李志的《黑色信封》都要比很多聲嘶力竭的怒吼更搖滾。



其實關於搖滾的反抗精神,還有更多深入的內容可以挖掘探討。

曾經有一個被我拖去看現場的朋友回來後問我,pogo和disco有區別嗎?我默然無語。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對把此問視為對搖滾的侮辱,但是,卻始終無力回答這個問題。因為,自己的立場似乎越來越傾向於朋友的言下之意:pogo和disco似乎真沒什麼區別。

對比中西方的搖滾樂,會發現西方的群眾基礎更為廣泛,基本屬於他們社會中的中下階層;而在中國,你見過一天工作10小時的體力勞動者山寨機里不放《愛情買賣》放《地安門外》嗎?你見過幾個申請助學貸款的大學生自個花幾十幾百參加音樂節的?是的,至少在我周圍看不到這樣的例子。在中國,真正消費搖滾樂的是脖子上掛著單反的大學生,是工作在寫字樓28層的白領,甚至是開著跑車的富二代、官二代。總之無論哪種,他們(包括他們的家庭)都處於社會的中上階層,比普通人佔有更多的社會資源。他們,又有多少東西值得反抗呢?

十年前的迷笛艱難起步,十年後音樂節在中國遍地開花。政府有了打造城市名片、拉動GDP的機會,有錢有閒的年輕人有了狂歡、聚會的理由,搖滾樂隊也終於有了流行藝人們趕通告的架勢,大牌點的甚至連檔期都未必排得開,當然腰包自然也鼓起來了,不會再去擠什麼霍村、樹營。也許,事情就是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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