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
2010-07-15 08:18:14
「人們從來不知道不疼的時候有多好」
「人們從來不知道不疼的時候有多好」我一直記得空難少年王嘉鵬在自傳中寫過的話。我從來沒寫過一篇長的評論,但這個電影我很有感觸,所以想說出自己的體會。
我雖然沒有什麼重病,是一個健康的人,但我理解疼痛是多麼的令人難以忍受。
我痛經,很嚴重的那種,每月都會有一整天歇斯底裡的疼痛,會拉肚子,會暈,會吐。無論是上學,還是曾經高考的衝刺階段,這一天一定是請假躺在床上整整一天。雖然每月只是一天是這樣,但不是親身體會過的人,不知道這10到20個小時是怎樣忍受度過的。腹部痙攣刺痛發汗嘔吐頭暈,半夜2點不得不吃止痛藥才能入睡。但這只是每月一天。
看了這個電影,我無法想像,假設讓我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這樣度過餘生的日子……但同時又有一些所謂的維護法律的人維護他們所謂的「尊重生命」的信條的人,阻止我結束這日復一日的痛苦,僅僅讓我「活著」,到最後我承擔不起醫藥費得那一天,再拔掉我的氧氣管或注射管,要嘛活活憋死要嘛活活餓死= =我只會覺得,太不人道了,為什麼我一定要被迫這樣痛苦無法得到救贖,為什麼同樣是死,我沒有權利選擇一種安逸而有尊嚴的死法。
我只是換為思考一下。所以我能理解。
但是,安樂死和自殺的界限彷彿有點曖昧不清,我並不是支持所有不想活的人都可以去申請安樂死,我只是小小的希望有一天,能通過一些特定的程序測試評估檢驗之類的方式,去判定一個人,是否已經無可挽回生命,是否等待他的只有無盡的痛苦折磨,是否得到家人的理解,是否有足夠的理由等。無論怎麼樣,人如果被逼到那份上,應該有這樣一個選擇死法的權力。
正如影片中的一個特例一樣,那個有重度抑鬱症自焚的年輕人,是不允許給他實行安樂死的,而首先是治癒他的抑鬱症。
希望有一天,法律能更人道更完善,而不僅僅是「法律」!
人終有一死,我希望我的那一天我能夠選擇(= =我媽要看到我這麼說肯定要罵我說話不吉利,「呸呸呸」,再吐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