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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回憶--Memories of Murder

8.1 / 215,990人    131分鐘

導演: 奉俊昊
編劇: 奉俊昊
演員: 宋康昊 金相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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繭子

2010-05-18 19:54:38

五年之後重看殺人回憶


首先圍繞電影,談談誰是兇手?
韓國這起未破的系列殺人案,究竟真相和證據如何、是否有朴興奎這麼個類似的嫌疑人,我們現在不得而知(希望哪位豆友有這方面知識和途徑可以獲悉),能討論的僅僅是依靠影片給出的線索。
正因如此,影片在排除了傻子白光昊、手淫者喬秉淳後,嫌疑最大、著墨也最多的就是退役青年朴興奎了,可即便這條線索,也讓導演在最後一起案件中排除了嫌疑,不是靠精子DNA鑑定,而是朴興奎的衣服。請注意,徐警官在車內監視朴興奎時,朴在乘上公交車時是灰色的工裝上衣和黑色褲子,而隨後雨中處理被害少女的兇手是黑色上衣和灰色褲子,這裡有兩個疑問:第一、是否還是原來那套,僅是影片中雨夜光線問題導致出現色差?答案是否定的。因為次日徐警官從朴家中揪出朴時,朴仍然是上公交車時那套黑上衣和灰褲子,經過雨夜作案回家仍穿著濕衣褲睡覺,不可能。第二、有沒有可能是朴脫離監控後趕緊回家換上新的衣服、穿上雨衣再出來作案,作完案後再回家換上原來那套?這也不符合邏輯。因為兇手並不知道有觀眾在看,完全沒有必要多此一舉,何況朴怎麼會知道徐在關鍵時刻發不了車不能繼續跟蹤。
很多網友批判韓國當時對美國DNA鑑定技術的迷信,但我理解,影片這一處理正是導演對這種尊崇的反思和否定,正是導演對這一結果的不願或不敢全盤接受,所以特地設計了衣服變化這一細節以說明根本就不是朴在作案。換句話說,在導演和其所代表的韓國人看來,當時的DNA鑑定也只是參考消息,而非破案關鍵。
這樣的處理在刑事偵查來看,也是合理的。首先,1986年當時DNA技術鑑定的權威性是否充分確實值得商榷。我在最近一次聽李昌鈺授課時,李提及美國警方已發現不止一起DNA鑑定的失誤,現在在清查不少已前靠DNA認定兇手的定案。其次,從證據學上排除合理懷疑的角度來講,警方在一名死者衣服上發現的一滴精液,還應調查死者生前有無與任何男子發生過性關係,如果不能排除這一可能性,也就不能將該精液就定為必然是嫌疑人所留,所以法醫所言「那會是相當有利的證據」還算謹慎,只能說到如此了,徐警官在雨中看著公文時的絕望和在絕望中舉槍,更多的是失去最後一根救命稻草的心理表現,而非一貫理性的行為。
至於網上各種觀點裡,說刑房內修鍋爐的中年人、說學校後山上哭泣的女子、光昊店裡吃火鍋的學生,都是沒有什麼依據的胡亂猜測。當然,為什麼女子能逃脫兇手的魔掌沒死,我沒看明白,哪位豆友告訴我一下。
此外,白光昊的話是不是線索?光昊應該是個目擊者,這裡且不論其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狀況是否有作證能力,至少是本案一個非常要緊的突破口。光昊對於朴興奎那張臉沒有正視,而是轉頭喃喃起自己小時被扔進火堆的場面,影片這樣的處理感覺有點意義。應該是個與把小時光昊燒傷的事件有關聯的人。對於光昊避而不談的問題,是否是一種選擇性遺忘,電影給的線索不夠,我無從評斷。
曾經我也想過:如果朴興奎不是兇手,為什麼他不能回答警官電台的最後一首歌曲是什麼?為什麼會在脫離監視兩小時內沒有回家?我設想了兩種可能:一、反感警察,所以不願配合。但這要結合其經歷、交際範圍和生活習慣等來分析,影片除了些隻言片語,好像沒有交代更多的線索,我記得他在受審時說「小孩都知道你們嚴刑拷打嫌疑人」,還有在雨中被胖警官捏著對視雙眼時罵了句「雜種」,略略看出其心理傾向。二、警察的審訊是否有誘供或騙供的嫌疑?比如明明沒有這一情節,編出主持人讀過名字等假像來促使嫌疑人自我心理防線崩潰,要知道這樣的方式在偵查實務中並不鮮見,換著是之前的徐警官也許不會採用這種方式審訊,但此刻他已經和胖警官有了思路的互換,自己也快要瘋了。
五年之後重看這本電影,仍然讓我嗟嘆不已。電影並未有志於探討證據的效力等等,所以觀眾們也大可不必執著於此,如今再看,不禁想起我國幾十年來的刑偵現狀,儘管在不斷進步,但有些地方或者深層次里還是那麼相像:每逢領導人(包括別國的)駕臨,警察和軍隊就五步一哨十步一崗地去維持秩序;每逢大案發生,警方一邊對著媒體做著高壓姿態一邊對著所謂的嫌疑人刑訊逼供,如果不是被害人重回人間,趙作海這樣的冤案何時能翻身?還有多少趙作海期待著翻身?我不知道,也不敢想。想多了,回想起《殺人回憶》,想起喬勇古那標誌性的飛踹和被截肢的殘局,一如這個社會。
真心真心地希望,我們的民主與法制進步的快一些,再快一些。
如果說,宋康昊最後帶著一絲驚愕、一絲茫然和一絲憤怒的眼神,是在望鏡頭彼端的殺人兇手的話,我想說,他代表的不僅是他自己,那眼神裡除了無奈的警方,還有無辜的被害人,因為他站立的地方,就在她們第一個被害的地方。   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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