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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鬼制裁--The Punisher [2004]

惩罚者/神鬼制裁/制裁者

6.4 / 170,674人    124分鐘 | 140分鐘 (extended cut)

導演: 強納森漢斯林
編劇: 強納森漢斯林
演員: 羅素安德魯 蕾貝嘉露美史達慕絲 約翰屈伏塔 湯瑪斯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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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星游

2009-10-13 23:36:28

自由的代價


美國的各種紀念碑上的文字每時每刻都在提醒著人們,那些為自由而獻出生命的人。
而我們在看到美國輝煌的社會後,又有多少人能夠體會他們為自由所付出的代價呢?
他們在趕走英國人之後就極力限制自己的政府,使之不得侵犯人民的權利。在美國建國之初聯邦政府弱的一塌糊塗,一個罪犯逃到另一個州的就拿他沒辦法了——但是美國人忍受了這一點,這是他們被英國政府侵犯權利後心甘情願付出的代價。最後迫不得已加強了聯邦的權利,但是又制定了無數的法律來限制聯邦,為了保證普通百姓不至於被聯邦輕易的定罪,他們制定了嚴格的程序和無罪推定,而同時,他們也必須忍受大量的罪犯成為漏網之魚。
小時候就看過一個美國連續劇,講述一名法官,白天斷案,晚上就成為一個暗夜殺手去懲戒那些逃脫法律制裁的罪犯。聯想蝙蝠俠和本部影片等,可以看出美國人矛盾的內心,他們不希望政府太過強大為所欲為使得百姓權利被侵犯,又擔心罪犯漏網,影響百姓社會的治安。

在美國太容易弄到槍枝,太容易獲得隱私,以致於在自己的別墅里飼養非法移民做女奴隸會很難被發現,以致於那些極端的小宗教團體在害死人命之後才會被取締——聯邦調查局一肚子委屈:那是人家私人別墅,不要說搜查了,在搞到證據之前,申請一個竊聽批准都極其困難,我們怎麼辦案?那些宗教團體都是受宗教自由法保護的,在他們害死人之前我們沒有任何權利去幹涉他們的信仰自由和集會自由,我們怎麼阻止?

對於辛普森案,大部份美國人的答案很能說明問題:
「你認為辛普森殺了他妻子嗎?」
「是的」
「可是辛普森在刑事上被判無罪,你認為辛普森受到公正的審判了嗎?」
「是的」
——他們認同這個制度,即使一個人在大廳廣眾之下殺人,他也只是一個嫌疑犯,如果之後證據不足,他一樣會被釋放。這是他們必須承受的代價。

當然,美國的道路並不是唯一的,歐洲式的大政府小民間的做法,在良好的新聞自由和監督下一樣可以運作的很好。

這也是911後布希演講中做體現的,他並不是說「我們的國家受到攻擊」,而是說「Today, our fellow citizens, our way of life, our very freedom came under attack in a series of deliberate and deadly terrorist acts.……」他們僅僅是選擇著一條自己認為正確的道路而堅持下去,並為之付出而已。
God bless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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