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alminha
2009-06-24 05:32:46
朋友就一場,生命就一趟
腹稿這東西實在應該算不可靠,半個小時前我還暗自信誓旦旦打算一傾衷腸,腦仁兒里風起雲湧的編排文章.現在真成了提筆忘字.我那些個殫精竭慮來的巧妙語句都被蚊子吸血順走了?
這篇文章我的確是早就想寫了,名副其實的是我此生最愛的電影,你大可認為這是又一個先入為主的裝逼範例,沒錯,可我就真是不能自拔.我愛這別緻的一小時二十八分又四十秒.漂漂亮亮,一句台詞,一個場景都割捨不得,這才是藝術品.市井語言來講,真就如同里那魯達喝令鄭屠的"十斤寸金軟骨"一般.不帶肉腥.
網上關於這部電影的評論文字我看過一些,不願置可否.詩無達詁.別說一個小小立場,人長一歲,看問題的角度都可能迥然而異.趕在我二十七歲這年,趁著還能瞧見個菊花,斷定青春這小雜種還未走遠的時候,寫文留作回憶.
大部份人,好吧,換個定語.相當一部份人,在欣賞影視作品的時候,往往把自己置換到某個角色中去,感同身受,體味歡樂苦楚.我經常在問自己,尤其是在看這片子的時候:你真的那麼想當Gordie,還是說願意不顧一切的把Gordie的遭遇儘可能在自己身上還原.我不知道,沒有答案.
第一次看這部片子的時候,是在小學大概三,四年級.我的童年是什麼樣的?現在想來,完全能夠用那個流行詞彙來形容:"飛揚".沒辦法否認,我就是個早熟的孩子.在小學的時候乾的每一件事,都徹底的超過了同齡人能夠接受的道德標尺.硬要對此沒緣由的跋扈解釋一下的話,只能歸結為我家庭對我的高壓教育控制.當然也僅僅是我的父母,在兩個姓氏的大家庭里,我只是個微不足道的爬蟲.正如Gordie之於他那完全可以算做混帳的家長來說,是個像局外人的存在,是個和他哥哥相比一文不值的傢伙.在一個孩子十二歲的時候,能覺察到這些冷眼漠視是很有必要憤懣一下的,這值得憤懣,也恰恰可以成為叛逆的動機.這裡需要作個註腳,早熟的成因可不簡單就是能歸結為多看幾本書,多接觸些超齡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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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二年級的時候,班裡有個叫楊君的孩子.長的精壯,卻眉眼疏細.不清楚原因,反正每次結成小幫派互相玩些戰爭遊戲,我總是和他針鋒相對.在暑假的某個下午,我們依舊分成兩派,用石子和木棍互相攻擊.某顆流彈讓我徹底陷入瘋狂狀態,我拿著一根樹枝追逐著敵手,我是期待和楊君一較高下的.我也理所應當的憑藉著怒不可遏的氣勢給他的右耳根留下一道淌著血的傷口.他哭著跑回了家.後來我惶恐的在家裡悶了好久,也沒有等到諸如他攜家屬上門一討公道的局面發生.就這樣,暑假結束了.開學的第一天,班主任在課堂上宣佈了一件事情:楊君在和家長去青島旅遊的時候,溺水身亡了.我只記得當時自己哭的快要窒息,停不下來.從那個時候起,死亡的可怕和那些愧疚在我心裡紮根,破土蔓延而生.我在哭什麼?我也不能言盡其詳.光是身邊的小朋友永遠離開自己這一點,就可以讓一個未成年的孩子靈魂顫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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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我比一般的孩子更深刻的接近了死亡.我的人生觀就擁有了一個更深邃更難以觸及的底線-有什麼事情能比死亡還要可怕呢.
在電視台的譯製片欄目里,我斷續的看完了.孩子是會在意和自己同齡的生活演繹的,那時我還遠不能體會片子所帶來的深刻哲理.我最感興趣的,就是那個中文配音叫"豬油仔兒"的傢伙的故事,英文是"Lardass".尤其是那一段關於轟鳴如火車的肚皮,和暢快噴湧的嘔吐物的描寫,簡直精彩極了.而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我都在尋找著蓖麻油,然後炮製那個刺激的混合後生吞雞蛋的幸福場景.這個故事在當時的我看來,出現在電影裡的唯一意義就是傳達了四個不得志的孩子的卑微抗爭觀念,完成了一種純粹的,簡單的,無成本的暴戾輸出.
的確,一個小學生是表達不出這層含義的,但我,就真的就是想到了這個意思.對於死亡,以及死亡標誌的屍體的好奇,在當時的我看來反而並不那麼重要.不過,電影是根據 的小說改編的.在尋覓那具並不太神秘的卻又是全片唯一線索的屍體的過程中,四個孩子完成了各自的心路歷程.我更想將那具屍體當成一塊路牌,沒錯,U形彎的路牌.執著,堅韌,戲噱,茫然,每一種或貫穿始終,或半路叢生的情緒都在路牌面前煙消雲散.這是自然而然的過程,路牌只是起到了一個節點的作用,路途才是這微妙化學反應的作用時間和催化劑.Gordie的感情在槍擊事件之後結束了釋放,宿命感讓我寧肯相信這是他人生中最認真的一次為了維護友誼和自己的尊嚴進行的抗爭.無論從傳統故事安排的脈絡還是從四個孩子性格角度講,這樣的抗爭有些順理成章.弱者奮起的橋段,我們都太熟悉不過.但影片所佈置的故事空間,就更典型的把這個部份交代的詳細清楚.這次旅行,在物理環境上是開放的,而在情感環境上,則完全是屬於四個孩子的小氣場.一顰一笑,每一個情緒波動都在三雙眼睛的關注下顯露無遺.所以那些表達的願望,本性,隨同著情感一起被放大,赤裸裸的爭先恐後去標榜.這是只屬於四個孩子的派對,想要破壞?對不起,Gordie的槍正對著你.而正是這個灑脫的動作,打破了旅行一貫的節奏,宣告了結束.一切的一切,在U形路牌前,轉身,離開.
Vern Gordie Teddy Chris
第二次看這部片子,是在高中.完整的,不留缺漏的看了一遍.我清楚記得,是在一個女同學家裡,幾個人先是觀賞完Pitt的,然後我獨自看完.對於前面那部,我是提不起精神的,中途數次睡去.女生們倒是因為Pitt的俊朗而唏噓不已.等到放映第二部片子,大家都興趣索然,其實應該說前面的專注消耗了大半精力,所以有人散去.而我完全是無意間發現了這部兒時喜歡的電影,遂振奮的全神貫注觀賞完畢.我在對細節觀察的偏執程度相當的異於常人.我興趣盎然的記錄著一個個有玩味可能的部份.Teddy的髮型變化,Gordie的漫畫,幫派小青年的刺青,閃火車的技巧,甚至到水蛭.這是種自我調劑的方式.與小學,初中的叛逆不同,高中的我已經收斂了許多,我稍微學會了如何委曲求全,儘管不能隱痕消跡,至少我得換個樣兒生存.這片子的出現則再次了觸動了我.
因為哥哥的去世,而讓自己的家庭地位突現得尷尬無比的Gordie,父親患有精神癥狀,自己卻苦苦支撐一個偉大越戰英雄形象的Teddy,智商不大正常的Vern,被所有人都當作是無賴,篤定毫無前途的Chris.四個孩子承擔了不該屬於他們這個年紀的壓力.在影片的四個時刻,孩子們都選擇了哭泣,無助的盡頭,示弱才是唯一的選擇.所幸,他們都各自擁有了依靠.這是一個對生存意義本身的挫敗過程.我們都曾在不同的時期思考過,什麼才是我生於世的緣故,而如何才能證明白己的存在.尋求認同感和存在感,幾乎是每個人必經的過程.影片也無時無刻不在反映著這一點,Teddy的閃火車遊戲,Chris作為領袖的幾次挺身而出,甚至包括那幾個小混混,都試圖通過尋找屍體的方式,來達到讓社會認可的目的.在這個過程中,自我懷疑和不自信層出不窮,友誼成了互相扶持的唯一動力,這種友誼,也無非可以當作是四個生活中的loser的存在感的包含成份.在片尾,Chris這樣問到:"I'm never gonna get out of this town,am I, Gordie?"這句話的出現很有些隱喻的味道.Chris在經歷了一番和夥伴患難與共之後,卻再次產生了自我認知上的懷疑.首先,他的落寞是顯而易見的.因為他是四個孩子的頭兒,在最後的關鍵時刻,卻讓Gordie拯救了大家.這種不得已的換位,雖然再度鞏固了他們之間的友情,卻也徹底沖毀了Chris的自信,和那些本就岌岌可危的存在感.再有,對於Gordie的信賴,和篤定他一定成功的信念,象面鏡子一樣反照出自己的渺小,他害怕自己真的就如同一個無賴那樣苟活下去,他想要從這面自己深信不疑的鏡子裡望到一個事實,一個足夠讓他塌實的事實.Gordie用平淡的語氣,傳達了Chris想要的堅定,是的,"You can do anything you want, man."這時,寄存了所有人快樂悲傷的小鎮,卻化身成為了囚禁靈魂的牢籠,離開,才是唯一的目的,才是必需要做的事.
第三次看這部片子,是在大學畢業的時候.即將和許多同學揮手作別,煽情的場面是難免的.我是個有兩種性格的人,我喜歡把自己快樂的樣子給所有人看.這在另一個方面,可以說我掩蓋了自己的真實情感.在常樂村的那個二樓小單間裡,我在片尾曲響起的同時,眼睛卻開始潮濕.
朋友,是一輩子的事.別傻了,誰會信這種鬼話.當你逐漸習慣了那些往常勾肩搭背的哥們從頻繁的電話到三五年都不見得在QQ上回你一句,當你在鬱郁不得志的時候收到飛黃騰達的同學結婚的請柬.告訴我,你在想什麼?
真的就如同黑色螢幕上那幾行綠字一樣.多說無益.
I never had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
Jesus, does anyone?
情緒所致,我不能將文章寫完了.這又是我半途而廢的作風.暫且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