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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怒漢--12 Angry Men

十二怒汉/怒汉/十二怒汉

9 / 863,954人    96分鐘

導演: 薛尼‧盧梅
編劇: 雷金納德羅斯
演員: Martin Balsam 約翰弗德勒 Lee J. Cobb E.G. Marshall 傑克克盧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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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瞳

2009-05-04 03:19:26

《12 Angry Man》關於對英美國家陪審團制度的看法


在課上看了這個電影,回來又重新看了一遍。覺得這是非常經典的一部作品,成本低廉,但又在短短幾十分鐘,在一個場景將整個事件層層剝離。
陪審團制度不知道是否是英美法系特有的一種制度,但這讓我聯想到了「超級女聲」裡的大眾評審團。怎麼講,在這樣一個案子裡,感謝陪審團里有Davis這樣一個人,才使得大家真正的理解了這個案子,消除了對貧民窟裡的孩子的偏見,陪審團11個人判定一個小孩殺父有罪,但是有一個人持「合理懷疑」的態度,在兩個小時之內,他說服了其他的十一個人。從11:1的「guilty」到全部的「not guilty」,Davis還法律和事實一個清白。
不知道陪審團的人員是怎樣產生的,電影過後感覺就是聯邦法院隨機選了一些本市的公民,並給予較低的報酬。一群非法律人在open court上充當重要的角色,拿捏著「guilty」or「not guilty」的決策大權,體現了西方社會的民主,聯繫最近國內的「嫖宿幼女」案件等等,讓人汗顏,畢竟這是上世紀50年代的好萊塢電影。
折射出更多的是陪審團系統的弊端。所有人都被強制要求到來審判現場,極其微薄的報酬,面對一個和自己毫無關係的罪犯,我想大多數人站在這個立場,都會像那位帶著牛仔帽的先生那樣無所謂。他們並非從事法律職業,有他們自己的生活,要接孩子,要看球賽,他們不一定會把陌生人的生命看的那樣重要。謝天謝地,有Davis的存在,讓那個可憐的小男孩免除了電椅的折磨。或許現實中的陪審團,很少願意去挑戰法庭上大法官的權威,都是敷衍了事拿錢走人。
仔細想想,陪審團制度的存在,並不是那樣的不合理。說將一個人的命運交給幾個完全不懂法律的人去解決,這是不準確的。在這之前,法庭上的所有過程已經走過,律師舉證都已經結束,而陪審團只是作為一個觀眾在現場觀摩來做出對於整個過程的判斷,如果他們反對,則減少了錯判的機率,也保證了公平公開的原則。錯判的機率相對是小的,所以,在誤差允許的情況下,陪審團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減小了錯判的可能性,還為普法工作做了深度的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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