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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雀--Sparrow

文雀/Sparrow

6.7 / 2,976人    Germany:87分鐘 (Berlin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

導演: 杜琪峰
編劇: 陳建忠 馮志強
演員: 任達華 林熙蕾 林家棟 徐子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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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蘇

2009-03-02 20:34:29

文雀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據說這是杜琪峯歷時四年精心雕琢而成的。
    在進電影院前,我猶豫著要看無敵浩克還是文雀,選擇了文雀倒不是因為我喜歡杜琪峯多些,而是無敵浩克還有至少十天的上映期,而文雀卻不在本月排映計劃內,是加塞進來的。
    片長75分鐘,中間停了兩次電,據說港版是87分鐘的,我想應該會更完整些。反正電影結束,大家都很詫異,因為現在電影動輒一百二十分鐘,有的還分上下部。《文雀》好像偶然飛進視線的小鳥,還沒讓人看清就飛走了。這些都能接受,可惡的是被剪掉的那些鏡頭。
    文雀在香港話裡意思就是小偷,扒手,老一輩文雀的做法是口含刀片,割破口袋盜取錢物,有技巧,講道義,這本身就是一個懷舊的東西。故事講以任達華為首的四個小偷,被林熙蕾飾演的神秘女子勾引,結果被林熙蕾的老闆傅先生派打手痛扁,四個男人找林熙蕾想報復,卻被林熙蕾楚楚可憐的樣子打動,三個文雀不顧任達華的反對去幫林熙蕾:偷傅先生掛在脖子上的保險箱鑰匙,卻被傅先生抓住,原來傅先生是金盆洗手的老文雀,而林熙蕾受他控制,他把林熙蕾的護照放在保險箱裡,這就是為什麼林熙蕾四處奔走,慌慌張張,又色誘四個文雀的原因了。任達華不計前嫌隻身去救兄弟,反被傅先生羞辱,於是以林熙蕾的自由為代價向傅先生挑戰,傅先生拿出鎖在保險櫃裡的護照,約定任達華在規定地段內攜帶護照而不被偷就算贏。結果一番較量後,護照落入傅先生手中,此時,傅先生卻驚覺刀片上有血跡,原來按照江湖規矩,偷東西時將人割傷就不算本事,贏了也算輸。於是最後林熙蕾還是得救了。
    片子開頭任達華居然很溫馨的在做針線活,然後把補好的西裝穿在身上,這時飛進一隻紅嘴雀,叫文雀,趕也不走,於是他索性收留了這隻文雀,這隻文雀到很像林熙蕾的角色。任達華在街上拍照片時,慌慌張張的林熙蕾就這樣跑進了他的鏡頭,之後還屢次出現,甚至搞亂了他的生活。林熙蕾告訴他自己住在樓上,後來他們闖進那個房間,發現了滿屋子的鳥籠,每個鳥籠都有一隻文雀。再後來,當他們救了林熙蕾後,任達華髮現自己收留的那隻文雀也不見了。文雀在電影裡是個很好的象徵。文雀出現的時候,任達華問他的兄弟是什麼意思,他們都覺得是不好的,事實證明文雀的出現和林熙蕾的出現的確給他們帶來了很大的麻煩。
    故事實在是太簡單,有人說杜琪峯不過是拍了一片加長版的MV,因為電影裡的音樂的確很精彩,故事講的卻不怎麼樣。電影結束後,我聽到有人嘟囔:這就是他拍了四年的(東西)?對比杜琪峯以前以故事情節和場面恢宏見長的片子,這則小品真是讓人有些大跌眼鏡。好比我們到一家餐廳點了一道新推薦菜式,而這家餐廳向來以大菜見長,經過大肆渲染後,捲起袖子準備饕餮一餐,大大的托盤端上來,揭開蓋子,卻是一塊精巧細緻的布丁。
    不過,大導演總歸是大導演,既然不講故事,那麼就做畫面,做音樂,做細節,雖然有些不太像杜琪峯,也還是好看的,據說請了芭蕾劇專業人士來做顧問,音樂請了法國人來做,片子從頭到尾都很有節奏感,音樂與情節配合的很到位,好像蘸滿了墨汁的毛筆,飽滿欲滴,最精彩的要數片頭四個小偷在街上配合偷東西的音樂和結尾雨中較量的場面,可惜的是開頭的場面我懷疑被刪剪了偷東西的一些場面,一開始看的有些奇怪,結尾的場面很精彩,任達華打著傘走在雨中,帥的老當益壯,英俊不減當年,整場戲到底怎麼偷的手法我看的眼花繚亂,沒怎麼看懂,只覺得很帥,很流暢,拍的像音樂劇,讓人想起雨中曲。
    故事情節最有特色的就是拍小偷能拍的那麼正面,片子裡出現的任達華等四人,傅先生,都是小偷,而林熙蕾也幹這種勾當(偷了林家棟的手錶),還色誘四人,但整個片子就是覺得很俠義,很浪漫,林熙蕾只是出於要自由的單純願望,任達華四人挺身而出幫助神秘女子,傅先生恪守行規,因為違規而自己認輸,他放走林熙蕾後,坐在車裡大哭的戲拍的好極了,這時他的形象也高大起來了。
    另外有很多場景很具喜感,讓人不覺得那麼乏味,比如四個男人共騎一輛單車的場景,四人被痛扁後受傷的部位,比如追逐林熙蕾的戲,比如偷傅先生鑰匙的戲……
    片子色彩好的很,很懷舊的味道,喜歡港片的人應該不會對這部片子有太大的意見,因為有些細節拍的著實不錯,而呈現出來的,就是一種飽滿的畫面感。片子一開始任達華的房間裡,沒有開燈,斜斜的射進來的陽光,金黃色,整個房間半明半暗,任達華悠哉地騎著舊單車,用古董相機拍香港的街巷,行人,不是高樓大廈裡的華美,而是逼仄的小店舖,也有破破爛爛的後巷,早茶館裡油膩的桌面,叉燒飯,四個文雀每天在這裡聚會,用最普通的景物來表達了最美好的情懷,這些場面都很漂亮,都是金黃色的味道,那些高聳著的建築擠挨在一起,中間留下狹隘的縫隙,林熙蕾就慌慌張張的踩著高跟鞋,小跑著穿梭在這些建築之間,好像一隻找不到方向的文雀,據說,香港的很多街景就在《文雀》長達4年的拍攝時間中消失了,那些舊的建築,景像,從此不復存在。
    光有破舊和逼仄不行,和這些破爛的街巷,卑微的文雀相襯的,最華麗的就是林熙蕾了,她慌亂里,永遠都是精心雕琢的,比如cartier的手錶,Hermes Birkin,還有4個LV的旅行包,所有一切合在一起,就是香港的味道了。
    很多細節拍的很好看。比如敞篷跑車上的沾上紅色唇印的白萬,白萬是很兇的一種煙,一個纖弱的美女能輕鬆的吞吐,再送到任達華口中時任達華卻嗆了好幾口,這場戲實在拍的不錯。
    不過,片子結尾,四個小偷依次和林熙蕾握手作別,最後是任達華,任達華用力的搖著林熙蕾的手,搖了很久,最後其他三人拉開了他的手,我卻以為他應該搖一塊手錶或者手鏈下來送給林熙蕾的。   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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