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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務行不行--Get Smart

糊涂侦探/特务行不行/特务唛

6.5 / 228,528人    110分鐘

導演: 彼得席格
演員: 史提夫卡爾 安海瑟薇 巨石強森 亞倫阿金 泰倫斯史丹普 比爾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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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

2008-12-23 06:42:13

maybe too smart


《糊塗偵探》大概是小時候最喜歡的劇集之一了。主要還是因為它輕鬆搞笑,其次,它還是關於偵探(其實是特工)的故事。
打從電影版消息出來之後,我便一直很期待。
在此之前,還特意找了原作看了幾集。(第一季網上有中文字幕版。)果然好看!即便畫面染了年月的色跡,音軌失真,以現在的眼光看,造型、道具什麼的都比較簡陋,劇情和表演上也比較單薄。
然而確實是看了開心的劇。86號特工Maxwell Smart,雖然姓smart,卻有點dumb,經常弄拙成巧,但可愛之極。
雖然這是一部關於特工的劇集,代表正義的特工機構CONTROL,對抗代表邪惡的KAOS組織。但看片過程中卻感受不到任何的恐怖陰謀或者生死威脅——86和99每次均「陷入危險」,但我們從來都知道會化險為夷。
說回電影版。
史蒂夫n Carell飾演的Max,和原作的確實有幾分神似,也都是涼麵笑匠。當初看了消息報導的時候我就想,恐怕目前再也找不到比史蒂夫n更合適的人了罷。而99號飾演者Anne Hathaway最近更是當紅,紅得有點要發紫。從造型上看,也能符合原作99的甜美形象。
然而看過之後卻發現,有些感覺卻是找不到了。
電影版的86和99都沒有原作中的可愛。影片的風格更加寫實。比如動作戲,首先他們倆都是神槍手,其次功夫也了得,尤其99號打鬥時那幾下甚是彪悍——我反而覺得動作戲應該找成龍來指導,關鍵不是要實力,而是要效(笑)果,讓86糊里糊塗又巧妙地打贏,這才符合他的風格。
編劇也為兩位主角設置了背景故事。Max原本是個肥胖的文員,剛剛經過考試可以出外勤,由於所有特工機密泄漏,組織派他臨時上陣;而99也出勤,因為她剛整過容敵人還不認得(囧)。至於她為什麼整容?因為之前出任務的時候,和搭檔有情感糾葛,後來任務失敗,然後怎麼怎麼著……反正我覺得這個設定很囧。
原作中的86號Max Smart其實是有點笨拙的,雖然看起來腦袋靈光精明能幹,其實憨得可以。心態很好,從來不畏懼,從來不憤怒,從來不悲傷。「smart」其實是個反義——儘管也不完全,正是這樣才凸顯了喜劇效果。
而電影版中的Max,或許太smart了點。雖然也有鬧點笑話,但感覺卻不可愛了。好比在耍幽默,而原作是天然幽默。同樣99也沒有原作的可愛,因為電影版中的99太精幹了,可原來這角色只需要是花瓶。
順便說一下Chief這個角色。原來的形象恐怕有點深人人心了,電影版中這個我照了好幾次面才認出原來這人演的是這個角色啊。看起來太慈祥了。沒有原作中的強硬,以及面對Max時候的無奈——那又是一個常常令我們發笑的常見情景。
說的經典場景。我記得這麼三個。一個是隔音罩,電影中無疑改良了,更高科技,但效果一樣挫,不過個人覺得還是原作裡的好笑點。另一個是特工藥丸,Max被告知服下之後若干秒即致命,然後問:「有個問題。究竟該怎麼讓敵人服下呢?」(電影中是開玩笑假傻,原作中是真傻。)
還有一個是Max的經典台詞,電影版中是這樣的:
「公平起見,我必須告訴你,這裡已經被130個菁英狙擊手小隊包圍了。」
「我不相信。」
「那你相信二十幾個三角洲突擊隊員嗎?」
「不。」
「那帶著BB槍的Chuck Norris呢?」
……
類似的口白是86號的經典台詞。電影中用的算比較恰到好處。(我依然覺得史蒂夫n Carell把這個角色演得太冷了點。)
有些原創的情節我卻欣賞不大來。譬如Max在飛機洗手間用那把「瑞士軍刀」射箭。第一箭還好,射到鞋(腳),夠蠢了吧,但他不放棄,又射了無數箭,射穿耳,射正面頰,我就想到一個字—— 痛,哪裡還笑得出來。再比如Max和胖妞跳舞那段,我沒看出太多和劇情的必然聯繫,也沒啥多好笑的。
我又想起一個原作中的經典笑料。就是那些所謂特工的神奇道具,極盡諷刺。記得其中一次是Max跟蹤可以對象,坐在那部經典紅色敞篷車上遠遠望著,想起給上司打報告了,這回他沒用那個經典中之經典的電話皮鞋,叼根香菸,抽出車上的點菸器——原來是個電話!後來報告完畢,拿起車載電話的話筒——原來是個點菸器!……
那些可愛的道具們有時多餘,有時失靈,有的想像力十足,總是出其不意,卻似乎從不當真。我還記得有把吵袖珍幾乎摳不到扳機的手槍,哈哈。但電影中的道具卻不好玩了。演過《Studio 60 on the Sunset Strip》的某配角和《Heroes》裡的Hiro是本片中的科研二人組,略顯稚嫩。他們搞出來的設備包括電子蒼蠅、仿真機器人這樣高科技廢品(至少片中沒正當用上),也有能射箭噴火的瑞士軍刀這樣的無聊玩意兒。創意在哪裡?
其實影片的開頭便向原作致敬了,博物館裡擺放著冷戰時期特工的裝備,包括那輛紅色敞篷跑車,以及簡直是該系列「代言產品」的電話皮鞋。後來甚至還利用了一下。大概,編導們想告訴我們,畢竟時代不同了,而且改編也不能原著照搬,特工確實得幹練點的,就算傻也要充分可信,等等。
只是,我還是更懷念原作。有時候我們想要的並不是多可信的故事——反正都是扯的,為何不乾脆扯得更歡一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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