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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月

2008-05-04 07:35:07

美國法律制度與道德衝突——《費城故事》


影片的一開頭就是安迪和喬兩位律師在法官面前為各自的僱主,安迪是為了肯多建築公司的利益,而喬則是為了社區居民的利益,在法官面前陳述。首先,我們必須明白,在這種場景下,強者,即是說肯多建築公司難以通過不正當手段來獲取利益。安迪說道:「他們所提到的『百害塵』只出現過三次,而且經過化驗,證實是石灰,污濁(messy)但是無害(innocuous)。」一個律師必須能夠拿出證據來說服法官,證明他們在社區的建設行為並沒有給居民造成太多的傷害。隨後一個細節,喬反問道:「Innocuous?」安迪回答道:「韋伯字典解釋為不構成傷害。」這個細節很值得思考。這表明了律師的一個職業習慣,就是無論說什麼,引用什麼,他都必須能夠拿出相應的條文來支撐自己的說法,而不是憑空捏造,這便是法律的意義以及作用所在。同時,此時,同情弱者似乎也不能左右太多,喬也必須拿出證據來說服法官,肯多建築公司的行為給他們的生活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喬也使用了感情攻勢,他向法官描述在這種污濁環境下生活的孩子會受到怎樣的不良影響。安迪則在此時闡明,如果法官頒布禁令,會使得753名費城人失業。這兩位律師,兒童是世界的未來,給他們一個好的環境無可厚非,但是如果這必須以犧牲另一些無辜的人為代價,以一大批人失業為代價的話,法官就必須仔細權衡。所以法官在最後說道:「讓我們都不要走到各自的極端,先生們。」
影片開頭的這一個橋段就很好的反映出了美國司法現狀。從各種細節中都可以強烈的感受到美國司法制度的嚴謹。首先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這個人是一個自然人,或者是一個獨立人格的法人。在電梯門關上的時候,可以看到電梯門上寫的幾個粉筆字:NO JUSTICE,NO PEACE.這似乎也在暗示,在美國司法制度下,只要正義沒有得到伸張,訴訟就會永不停息的進行下去,這也為影片之後的段落埋下了一個伏筆。
安迪被查出感染了愛滋病。
愛滋病這個敏感的話題涉及到很多方面。但在很多時候,愛滋病病人本身並沒有過錯,這裡所說的過錯,是指是他們由於自己的不當行為而感染,根據一份數據,絕大多數愛滋病感染者都是因為輸血或者接受不潔針頭的穿刺而感染的,或者,對於女性,有相當一部份人是因為被強姦或者因為自己性伴侶的緣故而感染的。而對於安迪,他是因為同性戀而被感染的,在這裡就必須涉及到一個道德問題。首先,同性戀在基督教中是被視為嚴重的罪行,是觸犯上帝所制訂的律法的行為,《聖經》中的兩個罪惡之城,所多瑪和戈爾摩,分別代表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在最後被上帝用硫磺毀滅。所以在之後的庭審中,控辯雙方不止一次提到了這個問題。
在喬的律師事務所里,一個因為政府在道路施工而摔傷胳膊的市民要控告市政府疏忽。不妨設想一下如果這個場景是發生在中國的某個律師事務所會是一種怎樣的情形。首先,律師露出不屑一顧的神色,心想,這個人一定是精力過剩,然後律師會告訴他的客戶,這種官司毫無意義,並且還必須搞定各級政府官員,到頭來可能得不償失,然後他的客戶失望而歸。而在喬的律師事務所里,喬仔細的聽取了客戶的描述,然後很確定的說:你可以打官司。在這裡我們沒有看到政府的影響力對於一個律師的影響,相反,政府對於他來講是和他的客戶一樣,就如同他的另一個客戶要求他控告他的鄰居一樣。政府在法律面前的身份依然只是一個人而已。
安迪走進喬的辦公室,他告訴喬,他患了愛滋病,喬明顯有些意外,然後就像很多普通人一樣,開始顧慮重重,端詳著安迪的一舉一動。接下來的橋段則有一點讓人感覺到荒謬但同時又是合乎情理的——安迪要控告韋維那律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專門控告別人或者幫助被控告的人的機構,現在被自己的員工,也是一個律師控告——律師控告律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發現安迪患有愛滋,但是安迪的工作出色,他們找不到合適的理由炒掉安迪,所以他們將安迪放在辦公桌上的起訴書拿走,以此來陷害安迪。這是影片在最後告訴我們的結局,而在此時,喬並不是很相信安迪的理由,他需要的是證據,另外,處於對愛滋病的恐懼,他也不想接下這個案子。

「雅萊決議案,高等法院。」
「聯邦康復法,1973年,禁止歧視傷殘人士,只要他們能承擔工作,雖然法令沒有提到愛滋病歧視。」
「但隨後的決議規定,愛滋病也是傷殘,不僅因為患者身體上的限制,並且因為受到社會人士的歧視,在社會被視作已死,這種歧視超過了身體的病痛。」
喬在費城圖書館偶遇安迪。在這段談話後,喬決定幫助安迪。喬做出這個決定不光是因為他開始同情安迪,更是因為有一個決議案,有一個明確規定了禁止愛滋病歧視的決議案在撐腰,才使得他有信心幫助安迪打贏官司。

接下來就是庭審。
美國庭審制度的一大特色就是陪審團。被告方可以選擇由法官裁定,或是由陪審團來審理涉及自身的案件。陪審團是是從社會中挑選的,具有法律知識,並且能夠堅持中立客觀的態度的人員組成。美國法律對於陪審團有著詳盡的規定,如果原被告私下和陪審團接觸,那麼將面臨很嚴厲的懲罰,而且,陪審團成員在庭審期間不能相互討論和做記錄。所以,陪審團的裁決在絕大多數時候都值得信賴,也具有公信力。通常,在涉及重大案件的時候,被告一方總是希望能夠由陪審團來裁決,因為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他們勝訴的可能性,畢竟,12個人的想法都不可能是一致的,必然會帶來很多的爭論,一個人的異議就能左右判決,而如果由法官一個人來裁決,法官的個人觀點極有可能影響案件的判決。比如說在美國,死刑案件通常要經過十年甚至更長的時間才能定罪,以致於陪審團的名單都換了好幾批。陪審團制度能夠在很大程度上避免錯判的產生,這是不得不承認的事實,但這必須建立在完備的陪審團制度上,還有就是具有良好法律知識及法律意識的公民。如果陪審團在庭審過程中會受到來自各方的不良影響,乃至賄賂之類的不法行為的影響,那麼陪審團將不再會具有公信力,也不再有實施的價值。這就是為何在現階段我國的庭審制度中無法實行陪審團制度。陪審團制度在很多與美國司法的影片中都有表現,比如《殺死一隻知更鳥》《肖申克的救贖》。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陪審團代表了社會,而陪審團的判決則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社會的觀點。就如同安迪的案件,陪審團的態度甚至決定了社會對於愛滋病的態度。
喬首先以控方律師的身份向陪審團陳詞。喬清晰的將自己希望陪審團知道的事實陳述出來,然後他說:「從道德和人道上,事實就是,他們因為安德魯.貝克特患有愛滋病而解僱了他,他們觸犯了法律。」最後這一句無疑是最重要的,無論他們做了什麼,只要他們觸犯了法律,他們的所作所為就是錯誤的!
然後,被告律師陳詞。她所用的一個關鍵字眼就是——FACT,她要陪審團這樣一個資訊,我所說的都是事實,而事實可以作為呈堂證供。這位律師明白,讓陪審團相信她所說的都是事實,從而影響他們的判決,是他們勝訴的關鍵。同時,這也是控辯雙方爭論的焦點所在。
法庭上的文字遊戲無疑是庭審是一個很吸引人的地方,無論對於控辯雙方還是證人來講。律師想法設法想要通過言語上的變換來獲取對本方有利的證據,所以律師最常用的語言就是,回答我是還是不是。然而證人在通常情況下,總會想方設法避免走進律師的圈套。法庭上就是如此,雙方都必須儘可能的影響陪審團。
而在法庭外,各種各樣的抗議活動還有輿論壓力也會影響到陪審團的抉擇。這也是為何,陪審團的意志能夠很大程度上反映社會的意志。
   在酒吧里,面對挑釁的人,喬說道:「那些人(同性戀)也讓我噁心,但有人觸犯了法律,你總該還記得法律吧!」獨立宣言說,人人生來平等,或者說,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不管他(她)的性傾向、膚色、性別。正如同法官在庭審是說的:「在法庭內,正義與種族、教義、膚色、性傾向無關。」
   庭審過程很慢長,各種證人如走馬燈一般出庭作證,陪審團也在努力從中找出事實。最後的判決,陪審團堅持公正的原則,並擬定賠償數額。安迪勝訴,雖然此時他已經奄奄一息。
   安迪沒有想我想像的那樣拿著針頭去威脅他的僱主。一方面,安迪受過高等教育,他知道那是違法的,但最重要的一點,安迪知道在美國司法框架下,他不會因為他的僱主的影響力比起他大很多,從而通過不法手段讓他蒙冤,他知道,法律是公正的,法庭和陪審團會給他公道,這才是安迪沒有採取極端手段的最重要的原因。
  美國的建國元勛們在《獨立宣言》中提到,人人生來平等。在之後兩百多年歷史里,這個條款並不是被完完全全的實施的,相反,種族歧視等問題一直都是籠罩在美國上空的陰雲。但是,美國人能夠意識到這些不足,也有人能夠勇敢的站出來反抗。在種族歧視的問題上,帕克斯夫人勇敢的對種族隔離制度說不,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抵抗運動最終使得法院裁定田納西州的種族隔離制度違憲。正是因為美國有著完備的法律體系,當歧視或者其他的偏見出現時,只要有人敢於站出來爭取自己的權益,只要是合法的權益,都會最終得到支持,並且逐漸被社會所理解所包容。種族歧視是這樣,同性戀是這樣,愛滋病是這樣。這也許就是美國得以強大的一個重要原因。對於中國亦是如此,如果沒有完備的法律體系,沒有真正做到依法治國,所謂和諧社會只能是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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