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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代言人--Devils Advocate

魔鬼代言人/追魂交易/火速大行动

7.5 / 402,308人    144分鐘 | Turkey:136分鐘 (TV version)


演員: 艾爾帕西諾 莎莉賽隆 基努李維 泰勒哈克佛 導演: 泰勒哈克佛 作曲家: 詹姆士紐頓霍華
演員: 基努李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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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mpingfox

2008-02-24 04:59:12

《魔鬼代言人》的世俗批判和宗教隱喻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在youku網和tudou網上分別看了電影的上下部份;有趣的是,youku網上的發佈者將它列為福音電影,而tudou網上的發佈者將它放在了「法律電影」的豆單里。從所謂世俗性和宗教性這兩個視角來看這部影片,或許是件有意思的事。
    應該說,這部片子本質上是一部加入了諸多好萊塢元素的宗教片,尤其是反映了美國流行的基督教保守主義者(甚至原教旨主義者)的諸多觀念;但如果說這是一部muckraker式的「法律片」,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確實也沒錯。電影中涉及到的幾個案子,顯然有對美國現實法律制度和審判程序影射批判的意味,更涉及到法學理論和法律實踐上的諸多難題。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對陪審團制度下「暴民政治」的反思。從第一個案子開始,影片就以一個深知「行業規矩」的律師的視角不斷提醒我們,陪審團制度決不能保證公平的判斷;陪審團成員有個人偏見,有從眾心理,還極容易被檢察官、辯護律師的說辭操縱。例如在第一個案子中,僅因為Lomax證明被猥褻的原告女孩對被告老師有不滿情緒、「品行」上並不是那麼decent(玩過性幻想遊戲、威脅同學作偽證等),就使陪審團本來對女孩一邊倒的同情又逆轉性地偏向了被告一邊——儘管他確實有罪。由於人們慣於憑著加強的可能性來推斷必然性,就給「蠱惑者」提供了充足的偷換概念、顛倒黑白的空間。(事實上,這不僅僅是一個legal problem)此外,陪審員篩選的程序設計,本意是對原被告雙方進行制衡,但其中也頗有鑽空子的機會——片子的主角Lomax就得意地宣稱「I won... with MY jury」(我的陪審團讓我贏了),聽著不得不令人苦笑。此外,片子還涉及到憲法第五修正案的濫用(以信仰自由權利為由開脫破壞公共秩序罪的那個案子)、證言地位(如殺妻案,兇手因為證人作偽證且物證不足而逃脫),等等現實的法律問題。這些經過提純濃縮的案例,或許現實性不是那麼強,但確實反映了美國法律系統的典型困境。
    面對這些困境,有人追尋制度上的進一步改善,有人訴諸於人性的甦醒;這部影片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其目的是通過法律指向社會,通過社會指向個人,進而對人本主義的價值觀進行全面的質疑。如同撒旦所說:「the law, my boy, puts us into everything」(孩子,法律讓我們進入一切)。如果把沉溺於物質主義的美國社會比作墮落的巴比倫城(這是不少美國Christians偏好的一個比喻),那法律界就是通行全城的一把萬能鑰匙,能打開任何遮羞之門,將人類的慾望、罪惡赤裸裸的暴露出來。人在誘惑面前的軟弱和屈服,也定下了全片對人性的悲觀主義基調。撒旦稱"vanity is my favorite sin"(虛榮是我最愛的原罪),照我的理解,這其實也就是說人類擴大自我的本能就是罪惡的源頭;西方文藝復興以來的人文主義思潮必然導向人類遠離無限的上帝,崇拜有限的自我,最終導向一個充斥著糜爛的巴比倫城的「魔鬼的世紀」。撒旦在自白時稱自己是「the last humanist」,可謂一種黑色幽默。
    我本是衝著Al Pacino去看片子的,看的時候便不由想到,為什麼Pacino的影片中總是充滿一種絕望又渴望救贖的宗教情結呢?笑。的確,影片中充滿了各種宗教隱喻,譬如強調「test」(試驗)這個基督教理論中的重要主題。經典的神學理論認為,沒有受過誘惑的人只能像創世紀初的亞當夏娃那樣,在伊甸園過著渾渾噩噩的生活,被動著享受著上帝的愛,而無緣天堂的至福;只有經歷了試驗,學會主動地去愛上帝,才能達到全面的救贖。亞當夏娃沒有經受住撒旦的test,被趕出了伊甸園,失去了不死的肉體,而上帝選擇了參與人事,通過耶穌基督,為人類贖罪,給人類指出了通往永生至福的道路。在這一過程中,耶穌也受過撒旦的多次tests,但他拒絕了權力、名望的誘惑——更確切地說,拒絕了「自我」的誘惑,戰勝了撒旦(我懷疑在影片中撒旦化身的Mr. Milton在地鐵里說「I have lost before」就是指這個)。這樣來看,影片中Lomax和妻子在小鎮的生活,頗類似於亞當夏娃的初始狀態,身有「原罪」(註:原罪的概念在神學上也有諸多爭執,在此不是那麼academic地借用,領會精神即可^_^),卻還未受到強烈的誘惑;隨著情節的進展,夫婦倆在誘惑面前以不同的性別模式一步一步地陷入罪惡中。不同於亞當夏娃的是,他們意識到了撒旦的存在,抗拒著進一步的墮落;而不同於耶穌的是,他們無法戰勝人性的慾望,最後只能選擇自殺——這一最後的反抗形式——與慾望同歸於盡了。
    「自由意志」也是片中強調多次的基督教核心概念,它強調了人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上帝和魔鬼都只是為人類提供了可能性而已。影片的悲觀之處就在於對「自由意志」的不信任——即使Lomax最終通過自殺而獲得了重來一次的機會,他還是無法克服vanity帶來的另一種形式的誘惑,於是魔鬼並沒有失敗。很多宗教都用「自作自受」的邏輯來解釋世俗中的苦難,從這一意義上來講我以為基督教的「自由意志」本質上和佛教的「因果」是差不多的。拋開宗教來講,人類既受「必然王國」的限制,自作自受之處,自然難免。環境危機、消費主義、心靈空虛這些所謂「現代病」,即使不在宗教的語境下,也是人類需要嚴肅思考的問題。
    看片子的時候感到,導演對humanism的反感還真是不淺啊。Mr Milton辦公室裡會動的浮雕像,實在是讓我想起希臘的人體雕塑藝術,這種被正統基督教義批判卻又為文藝復興以後不少思想家們推崇的東西。哈哈,或許這個導演若早生一千六七百年,也是個誓破希臘「四舊」的闖將呢。:)
    我承認,自己看這個片子的心態或許疏離了一些。像宗教信仰這樣personal的東西,本來就要求有很強的感情代入和參與感才能體會到其美妙和震撼之處。不過我也不是完全沒有震撼:當Lomax帶著對撒旦嘲弄的表情,舉槍自殺的那一刻,我忽然感到強烈的感動——無論個人在骯髒的洪流中陷入多麼被動無力的境地,總還是有自由選擇餘地的;雖然我絕不偏好這樣的選擇方式。不過,那之後撒旦的怒吼之類的就有些無趣了,畢竟,Mr Milton,你的機會還多得是呢,何必那麼沒風度呢,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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