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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t_Of_vOice<

2007-10-15 05:40:25

OrgeMan


有個在美國留學的好朋友。有次和他聊天,說到漫畫。他說他現在挺喜歡美式漫畫的,有時也會看電視的動畫,因為那使他看得很爽,他說,美式漫畫和動畫都是極其意淫的,也符合他們國民的想法。然後我就補充說,那是不是就意味著有著很多的「俠」和MAN那都是符合他們大眾想法的嗎。聽完我的看法,他也便肯定了我。然後我也在想,難道美國就真的那麼需要英雄嗎?真的需要有很多的英雄嗎?整個國度瀰漫著的英雄主義,讓我不禁感嘆難道他們國家就真的那麼多災多難,不時會有英雄出來將他們通通拯救,不論身體,而去心理。MAN就這樣產生了。

看完SHERK之後,我便想,其實他可以有一個外號,就叫OrgeMan,形象上和取名上都是極其符合美國人的習慣的。看著SuperMan 、 SpiderMan 、 BatMan ,如果shrek沒個有氣勢的名字來將我們壓制住的話,那委實難堪。所以OrgeMan雖說是我加上去,但是也是極其符合這個條件的。

然而,OrgeMan是否相符呢?這一點又要進行大略考究了。首先,最起碼是一個人。上述的若干Man都是人類,身材也極為健美。Shrek就難說。他並不是一個人,Orge啊,食人魔,就註定他充其量只是一個會講英語的怪物。這點就將他排除了。第二、長的挺帥。這點相信我不說,大家心裡也清楚,從來沒有看過一個大俠是張著一幅嚇人的面孔,膚色也極為不健康。臉色發青。看著就覺得有病。第三、不說拯救人類,拯救世界。就一個美人或者公主也不是難事,畢竟英雄救美嘛。這點的話,Shrek就可以勉強過關了,畢竟公主也曾經是個大美人,雖然後來也變醜了。就衝著Shrek救了她這一點來說,也便讓Shrek及格,畢竟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沒有苦勞也有疲勞嘛。嗯,人家是挺辛苦的,Prince Charming和Dongkey的老婆,前者還不怎麼樣,沒有什麼本事的小壞蛋,小白臉一個。但後者就不簡單了,龍哦,你以為蟲啊,外國神話的靈魂怪物,打不過它,你就沒資格稱上英雄二字。所以說嘛,在重要一點上Shrek還是不含糊的對起我們將它奉為英雄的fans們。長得不好看怎麼怎麼地都無所謂,能打就行了。

在這次考究之中,我們的OrgeMan不負眾望,成功獲得殊榮。值得慶賀。

調侃歸調侃,電影還是要說的,這部雖然有負Shrek系列顛覆傳統卡通的噱頭。但是在敘事過程,其強大的創新或者是說惡搞的能力還是不弱的。特別是在shrek中出現的若干童話中的人物都走了一個過場,無論好人還是壞蛋,都著實大露臉了一番。像Peter Pan中Hook船長,愛說謊的匹諾曹,三隻小豬,白雪公主,睡美人,白雪公主她的後媽之類的。讓我也暗爽了一番,因為,他們的出場不再是為了向我們這些小青年們講述他們需要闡述的童話道理。他們本身的存在的價值也出現了改變,為的都是烘託我們shrek的風采。在這裡我也只是說一聲小孩不宜了,他們心中的純真童話的人物變成了這樣?!有點誤導的成份,在這裡小小的投訴,在看電影前,Dreamworks公司沒有註明多少歲不宜之類,不厚道。總之,在看到如此場景的時候,也佩服美國的意淫精神,確實也讓我爽了一番。

總而言之,劇情是老套了一點,也讓shrek這個金字招牌有了小許的失色,但是整部片體現出來的有趣還是讓不同年齡的人找到了卡通的樂趣,我們不在是為了英雄和主流價值觀才去看卡通的,我們需要娛樂。所以,我們更需要OrgeMan。

摘自本人blog http://nextexit.blogbu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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