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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綻--Fracture

破绽/瞒天杀局/破绽

7.2 / 219,084人    113分鐘

導演: 奎葛利霍里
編劇: Daniel Pyne Glenn Gers
演員: 安東尼霍普金斯 雷恩葛斯林 大衛史崔森 羅莎蒙派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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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休

2007-08-28 03:07:41

這個雞蛋似乎無縫——破綻的破綻


不多說了,直接進入主題,討論劇情,慎入,不隱藏。

我們看劇場版的時候可以知道,霍普金斯剛開始時是把槍換了的,而這點被高斯林看出來了,這樣高斯林就明目張胆地進了霍爺的家,把他的犯案過程闡述了一遍,霍爺就承認了,然後就傻傻地上了法庭,劇終。

這裡有一個問題,就是,若是霍爺始終不承認,法庭又能怎樣?我們知道他換了槍,卻無法證明他換了槍。

第一、槍上一定是沒有指紋的,因為霍爺是用手巾拿著槍然後換的,第二、如果像第一次法庭那樣,大家都知道只能是他犯罪,照理說,霍媽不能朝腦袋開槍自殺後還拖著自己到另外一個房間去,所以導演用常識說只可能是霍爺犯罪然後抓了霍爺槍斃就可以劇終了,但是苦於找不到兇器,,霍爺就這樣把這個案子變成了不可能犯罪,最後逍遙法外了一個小時,那麼大家知道證據果然是很重要的東西。最後高斯林拆穿這個巧妙的換槍手法之後,找到了犯案方法的證據,但是卻找不到犯人是霍爺的證據。根據以上兩點,若霍爺死活不承認的話,就算他犯罪的可能性從百分之九十八變成百分之九十九,這個案子還是會像第一次那樣變成一個懸案。

另外一個可能是,高斯林最後帶了很多個警察在外面,他們對峙的時候,警察可以完整地聽到他們的對話,因此警察可以作為證人,最後再把他抓進去,但是首先警察就不一定聽得到了,再來就是他們作為證人之後法律上可不可以承認呢,如果可以承認的話,那麼一開始就叫一堆警察說霍爺自己高高興興地承認了不就可以了嗎?這點請學法律的同學來解釋。我不清楚。

後來我們發現破綻有三結局,不過現在只說第二結局,因為第二結局和第三結局大同小異。

第二結局可以解決上述的第一點,高斯林最後闖進霍家莊的時候說,霍爺當初拿了警察的槍,用了四個子彈,一個殺人,三個亂開,最後還要用自己的子彈來上膛,然後就會子彈上留下指紋,但是霍爺可能覺得給他帶綠帽子的同學最後會把子彈開完的,所以就沒擦掉指紋了,可惜那個警察很有骨氣地自殺了,只用了一顆,因此其餘的三顆上留下的指紋可以作為證據來證明霍爺有罪。

第一、霍爺那麼小心的人,會這樣在子彈上留下指紋?萬一他當初是帶著手套作案的話呢?那麼這不就成了一個完美犯罪嗎?這麼大的一個局,沒有一個絕對無法逆轉的破綻,只靠霍爺的不小心來推翻,是很站不住腳的。

第二、霍爺當初還在屋裡亂開槍,這裡我搞不懂的一點是,霍爺幹嘛無聊到亂開槍,我不知道這裡有沒有實質上的犯罪考慮,但是我怎麼想都覺得這個沒必要,如果當初不亂開槍的話,我相信故事還是會照著原來那條路走下去。

第三、高斯林最後指證霍爺謀殺,是指他向他老婆開槍,還是他拔掉了他老婆的氧氣瓶?如果是前面的話,她老婆因為當時沒有死亡,所以還是要算謀殺未遂,根據一案不二審,就算以上搞不清楚的問題全部解決了,霍爺還是可以按照原計劃去旅遊的。而,如果是說他拔掉了氧氣瓶的話,法律上來講,他有這個權力,因此也不算犯罪。

第三點有一個可能性是,我們先證明是霍爺朝老婆開槍的,然後再否定他在法律上拔掉氧氣瓶的權力,兩個都算犯罪,合起來可以形成一個謀殺,如果法律願意承認的話。

所以我覺得,結局應該設置為,雖然高斯林明白了霍爺的犯罪手法,但是苦於證明不了,而霍爺也欣賞他的才氣,最後兩個人就一起去旅遊了。

劇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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