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STER
2007-04-04 22:09:11
源自勸慰,出於憤慨
曾看過一本叫做《情人》的小說,基本上是作者的自傳
法國女人瑪格麗特 杜拉斯的寫的
她小時候在越南,十幾歲就和一個中國男人相愛了,那個男人很有錢,基本上她只是他的情人,他們不可能結合,然而,有什麼關係,她不在乎,她在乎的是男人的溫存和憐愛。
最終她要回法國了,他要娶一個中國女子了,客輪出發的一刻,她看到他遠遠觀望的眼。
於是,她知道,他們之間不光有性,也有愛。
後來,她也有愛人,孩子。
然而,她只為他寫了這本《情人》,並獲法國最高文學獎。
開篇她是這麼寫的:「我已經老了,有一天,在一處公共場所的大廳裡,有一個男人向我走來。他主動介紹自己,他對我說:「我認識你,永遠記得你。那時候,你還很年輕,人人都說你美,現在,我是特為來告訴你,對我來說,我覺得現在你比年輕的時候更美,那時你是年輕女人,與你那時的面貌相比,我更愛你現在備受摧殘的面容。」
你看,文字多麼優美,她到老都幻想著那個中國男人,如果一個年老的女人,能聽到那麼一句話,更愛你備受摧殘的面容,那麼她是多麼幸福。
每個女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而不是活在人為設置的道德藩籬里。
按世俗的眼光,瑪格麗特是個壞女人,因為她居然那麼小就成為別人的情人,她居然到老都記得她的情人,甚至為她寫下了這本著名的書。
然而,好壞是用這些衡量的嗎,不是,好壞本乎內心,而非源自道德。
聖經上有一個故事,一個犯姦淫的女人,被眾人追打,按律法,她蓋被石頭砸死,但耶穌對眾人說,你們哪個若是無罪的,就可以拿石頭扔她。於是,眾人都丟下石頭,離去了。
沒有人是良善的,每個人都是有罪的。
好與壞,不以律法為準則,也不以道德為參照,因為在神眼中沒有人是良善的。
所以,人沒有資格論斷別人,自己也不需要論斷自己,一切的行為只要本乎內心,就不受別人和自己的論斷。
女人有時難受、自責,因為違反道德,然而道德是什麼,道德為什麼要這樣,誰從中得利,是女人嗎,不是,得利的是男人們。
得利的人不難受,女人卻要為此自責,這是什麼道理。
因為這個,男人可以站在道德的高點上俯視女人,因為這個,男人可以心安理得的享受女人的肉體。
當女人這樣想的時候,誰是受害者,誰又是得益者呢,不是很清楚嗎?
在如今的道德語境中,男人永遠處於強勢地位,很多女人卻樂於接受現狀。
女人們,應該安然行你所想行,而非行男人所想。
自責嗎,不需要,該自責的是你男人們,如果男人真的看重那個所謂的道德,女人就不會成為情人,而如今的事實,證明男人根本不看重所謂的道德,他們看重的是慾望和肉體。
男人既如此,女人又何必心有愧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