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訊息
香水--Perfume: The Story of a Murderer

香水/香水一个杀人犯的故事/香水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7.5 / 265,953人    147分鐘

導演: 湯姆提克威
演員: 班維蕭 達斯汀霍夫曼 艾倫瑞克曼 瑞秋哈伍德
電影評論更多影評

魔派

2007-01-22 17:44:27

香水:提克威的閱讀理解錯誤


在原著中,作者徐四金(Patrick Suskind)一開始就借泰利耶神甫這一角色略帶鄙夷表示,嗅覺是所有感覺裡面最不高貴的,人類對於味道的語言形容貧乏得不成比例,而人類的味道一直是肉體的,因此總是罪惡的味道。如果按照達爾文進化論原理,這似乎有所道理。人類的嗅覺在離開遠古蠻荒之後確實退化近乎殆盡,或者說,只剩非常基礎的功能,毫無遠距離的偵測作用,如肉食動物與草食動物之間的上下風卡位爭奪,或是蜜蜂蝴蝶尋花問柳的能力,在人類社會裡這些早已毫無用處而不存在了。但是,有一點你不得不留意到,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但是沒有勿嗅、勿聞,因為人可以遮住眼睛不去看,人可以摀住耳朵不去聽,人可以閉住嘴巴不去說,卻不能不呼吸,於是也逃避不了氣味,這就像《香水》(Perfume: A Story of Murderer)書中所說的,「人可以在偉大之前、恐懼之前、在美之前閉上眼睛,可以不傾聽美妙的旋律或誘騙的言詞,卻不能逃避味道,因為味道和呼吸同在,人呼吸的時候,味道就同時滲透進去了,人若是要活下去就無法拒絕味道,味道直接滲進入心,鮮明地決定人的癖好,藐視和厭惡的事情,決定欲、愛、恨。主宰味道的人就主宰了人的內心。」徐四金為我們塑造了這樣一個人,他就是香水的男主角:讓-巴蒂斯特·葛奴乙(Jean-Baptiste Grenouille)。

這是一個虛構的人物,葛奴乙於1738年7月17日,這年最炎熱的一天,生在巴黎最臭的市區內一個臭魚攤的宰魚台下,他的生母原想他能好像之前的五胎一樣被那些宰魚剩下的爛魚內臟等垃圾掩埋,然後隨著晚上的垃圾清理一起被倒去公墓或河裡。可他卻偏偏哭喊起來,最終導致生母因為謀殺嬰兒而被判絞刑。嬰兒時期的葛奴乙舉目無親,被送進孤兒院,他身上沒有任何氣味,除了這一奇怪的缺陷,他還擁有常人不及的嗅覺。他很大了才開口說話,嗅覺成為他學習語言的特殊方式。八歲起葛奴乙就被加拉爾夫人賣給製革匠格里馬並在那裡像牛馬一樣幹活。成年時一次進城送貨的經歷使他發現了巴黎是他的尋香園,並在塞納河邊邂逅了純美的少女香,笨拙的失手誤殺後,他脫光了她,他用手深深撅起少女身上的每一寸體香,然後將自己陷入。也許就是這次,葛奴乙似乎明白自己為什麼而生,為什麼而活。之後,他設法成為巴黎的一個香水師,已經江郎才盡的香水店老闆兼調香師鮑迪爾從製革匠那裡買回了他,但那個工頭開心拿著錢,卻在橋頭失足落水,成了第四個因他而死的人,也是第三個遺棄他的人,「離棄他的,必然要被生命遺棄」。香水店因葛奴乙而東山再起,他在那也學會了蒸餾法和知道香水的前、中、尾三調,且每一段的味道又可以再細分成四種味道組合變化,但是需要非常與眾不同的第13瓶香壓軸,這樣的氣味才能留得很久很久。然而,蒸餾法並不能實現他複製氣味的目的,於是葛奴乙和老闆達成協議,留下很多香水配方,老闆同意給他自由。他才離開,老闆拿著那本配方開心入睡,房子又像以往一樣震動,但這次是徹底倒塌,這次,是他離開老闆,但是老闆還是在他離開之後立即死去。葛奴乙憑著嗅覺選擇在徒步去南方的途中進入了荒山洞穴,按照原著的寫法,他在那裡離群索居了七年,他在純淨的環境裡完全蕩滌肉慾橫流的俗世氣味,也許那次留下的記憶中那少女揮之不去的體香使他不要不再不加選擇地聞取味道,七年里伴隨他的就只有植物和留在他腦中那個少女的氣味。他迴避是因為在俗世,人的身上只會發出如酸乳酪、醋和魚腥的腐敗氣味,人群密集的地方也只會變得越來越臭,即使在教堂裡的神也不過是被薰上劣質香粉加上本身發出腐朽木味的雕像,人和教會都是偽善或赤裸的惡,能發出香味的只有誠實的植物和未被污染的處女。值得回味的是,在這個遠離人類惡臭的純粹的自然環境中,他發現自己是沒有味道的人,這令他恐懼,就像一個人發現自己沒有影子一樣的恐懼,他害怕自己就這樣死去,然後沒有誰記得他曾經存在過,更可怕的是,也許他根本就不曾存在,他要繼續尋找和嘗試他的想法,於是他又回到人類世界,去完成自我味道的救贖……之後,故事進入正題,在南方蒙彼利埃,一個接一個的少女相繼失蹤,人們似乎可以很輕易地在那個鎮上的任何一個地方發現被割去頭髮的裸體少女的屍體,這個十八世紀的法國鄉鎮陷入無底的恐慌而人人自危。葛奴乙用從二十五名少女提取的體香終於製成可以征服人心、操控人們行為意識、所向披靡的香水。然而,他卻依舊沒有辦法讓他像常人一樣愛以及被愛。

其實早在半個星期以前我就看了這部由當初執導《羅拉快跑》的德國導演湯姆提克威(Tom Tykwer)導演的改編自徐四金同名小說的電影,原著早已成為有史以來第二暢銷的德文小說(第一部是《西線無戰事》),堪與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媲美,如今這部首版於1985年的小說已被譯成45種語言,發行過超過1500萬冊,所以這也是一部叫人期待了21年的姍姍來遲的電影。但我當時並沒有馬上寫我的這篇觀後感,事實上,這兩個星期我甚至幾乎暫停了我部落格的更新,就為尋找能寫成這篇日誌的「第13瓶香」。

這是我第一次在看過一部電影后如此認真地去尋找到它的原著閱讀,從未看過一本書或者電影能擁有那麼多繁複混雜的氣味。在原著中,不得不對隨著作者得意洋洋的筆四處流溢的氣味感到五體投地,而被作者以及作者唯一曾寄望的導演斯坦利·庫伯利克都認為「沒法拍成電影」的作品終於完成為一部通過大量提供視覺與聽覺的刺激精準無誤連結至嗅覺的電影,無論從任何角度來講,都無疑標誌著又一種詮釋人世的敘述方式被佔用。這部作品對照以往任何的文學或電影作品都可稱之謂一個異數,主人公葛奴乙背離了讀者或者觀眾對一個主要人物的所有預期,在他身上既不承載作者的理想,也不背負作者的反思,甚至以「Murderer」(殺手)作為標籤卻不讓人在看完覺得驚悚,沒有惶恐。影片後半段,葛奴乙的行為漸漸失控而且瘋狂,越來越多的美麗處女被殘忍殺害,那種叫做油脂分離法的精華萃取使得這些女人的死似乎成為藝術的必然。他用油脂抹上所有女人的身上的時候,看起來跟一個虔誠的朝聖者一樣的聖潔,他用布把這些女人裹起,再解開,再把所有油脂刮下來的時候,他認真的像個孩子在玩他的一個最摯愛的遊戲一樣的純潔,你看到的只是用地獄在描寫天堂,用骯髒在描寫純潔,用恐怖去敘述浪漫。

我找到的「第13瓶香」就是,香水無關乎愛與不愛,而是要揭示一種最本原的恐懼,一種比討論愛與不愛更可怕的恐慌——不能證明存在。這也是我在閱讀完小說後與湯姆提克威最大的分歧。和大多數人一樣,我也認同影片最震撼的一幕是尾聲部份對葛奴乙行刑的那場戲。那場處決宛如一場浩大的盛典,全城的人們聚集到廣場,爬滿了城樓和屋頂,只是為了看到這個口耳相傳的兇手是如何被處決,那種叫囂,那種痛恨。但是當葛奴乙走下馬車的一瞬間,因為身上香水的緣故,所有人的臉上無不洋溢著幸福的表情,似乎上帝已經來到他們身邊,而自己正是他虔誠的信徒。葛奴乙把精心從被害少女身上提取調製的香水灑到手帕上,國王一般,優雅地輕輕一揮,所有在場的人幾乎就要窒息,包括劊子手和教宗都不禁驚呼,他是天使,他是無罪的,「he is man,he is nature」,然後眾人開始寬衣解帶,開始撫摸、擁抱對方,偌大一個廣場變成了露天狂歡的所在。據介紹這一群裸場景用到750個臨時演員、40個化妝人員與35個服裝助理,因為要表現盛大的感情變化、寬衣以及擁抱的動作,光是脫下笨拙的古裝就得練習多時,才能在鏡頭前脫得輕鬆,更別說脫衣之後要表演的動作,所以提克威請來歐洲著名舞團「La Fura dels Baus」,由這支巴塞隆納的舞團組成約150人的核心團體與其餘600個打散的臨時演員詮釋出當時心曠神迷的陶醉氣氛。但我與提克威的分歧在於,小說中葛奴乙殺人動機就是將少女的氣味佔為己有,僅僅為讓自己擁有氣味而證明白己的存在,但提克威在處理這場戲中,卻讓葛奴乙一人站立在到處躺滿全身赤裸的天體廣場上時鏡頭反覆出現最初那個被誤殺的紅髮少女的身影,甚至後來讓葛奴乙流下眼淚,教人理解他在因可以獲得萬眾的崇拜卻無法獲得一個少女的愛情而悲慟,顯然理解錯了作品的主題,也矮化了作品。這一週的《上海壹周》,連岳有這樣一段話,「只有愛這種東西,僧道妖魔,上下九流,人人都有——確切地說,是人人生而就被賦予的權利,像自由與尊嚴一樣——那些可憐的沒被愛過的人,至少也在心裡體會過愛別人的滋味。走到再貧窮的山村和再沒落的城市邊緣地區,只要有人的地方,一定就會有愛情,對於生活在冷酷世界裡的最冷酷的物種來說,這像是某種拯救神蹟。」我相信人人都有愛這種東西,就像人人都擁有體味一樣,但《香水》中的葛奴乙就是沒有體味,這其實是種隱喻,隱喻就是要剝開人人皆有甚至萬物皆有的東西來探尋比愛還本原的存在。

《香水》原著者徐四金是這樣原本形容他筆下的主角的,「他的決斷模式比較接近植物,或者更像那隻僅僅攀附在樹上的扁虱,除了永遠的冬眠之外,生命什麼都沒有提供給他。」「葛奴乙這孩子就像這種扁虱一樣,他嚴嚴地把自己包裹在他自己的內心世界裡,靜靜地等候最後最佳時機。除了糞便,他吝於提供任何事物給這個世界。沒有一個微笑,沒有一聲尖叫,沒有一個發亮的眼神,甚至連一絲絲氣味都不願意提供」。這些文字精確地勾勒出主角葛奴乙的特性。「他用嗅的比有些人用看的還要準確,因為他在事後觀察它,因此是以更高的形式,彷彿看到某種逝去事物的精髓和本質,而不受目前事物的尋常屬性所幹擾,因為後者除了喧囂擾擾和爭奇鬥豔,就是活生生的肉體令人作嘔地擠在一起」。令其喪失是為更顯其純粹,沒有味道又對味覺的天份正是用來形容主角太過超凡入聖的一面,而超凡入聖的另面卻是孤獨,孤獨到他自己也感覺不到自己的存在而顯出恐懼,所以他在離群索居後又回到世俗里,他要完成的其實是從神化回歸人化,從本質回歸自然的救贖,救贖證明白己確實真實存在。

理解這些就不難理解以下的情節,為什麼是謀殺卻看不見陰謀,為什麼電影只有越來越華麗的拋屍現場,純潔的肢體美麗地扭曲著,和教堂、石牆這些環境做著鮮明的對比,幾乎是值得定格去看的畫面,而不會讓你聯想到任何不好的東西。葛奴乙就像香水一樣的透明和冰涼,剔除了愛會帶來的肉慾,謀殺僅僅成為他出於來證明白己存在的本能,就像我們普通人無法抗拒呼吸的本能一樣,所以我們甚至無法再給他定罪,即使扮演最後被謀殺的少女羅拉的飾演者者瑞秋哈伍德(RACHEL HURD-WOOD)在談到葛奴乙時,也認為「他一點也不壞」,在小說玫瑰色的煙霧裡,也許你也會感覺,當葛奴乙提刀向你走來時,那一刻你可能已無怨無悔,除了請求他殺死自己以永遠地擁有這種香味,其它的已別無選擇。當葛奴乙獨自站立在俯瞰眾人群P的行刑台上時,他確實是哀傷的,但絕對不是「因可以獲得萬眾的崇拜卻無法獲得一個少女的愛情而悲慟」,他的悲慟而在於他發現他的香水僅僅證明了可以讓人得到他最想要的錯覺,就像所有味道都可能產生一種心情一樣,新鮮雞蛋與發酵麵粉混合產生的類似精子的味道表示粗魯,會得到重視;稀牛奶和乾淨的軟木塞可以帶來引起同情的味道……就像《食神》里吃了撒尿牛丸的吳孟達感到自己穿著紗衣在海灘邊奔跑的功效一樣,卻依然不能證明白己的存在,甚至那一刻更像是遺忘了他的存在,只沉醉於自己的慾望中。所以電影在那場中讓葛奴乙眼前出現他對少女的愛情明顯是一處閱讀理解錯誤。也正因為葛奴乙從此發現香水與愛與被愛無關,與證明白己存在無關,所以最後他決定做一件唯一可以讓自己和味道融為一體的事情,1767年6月25日晨,這一天又是這年最熱的一天,他回到他的出生地,走進由流氓、盜賊、殺人犯、持刀毆鬥者、妓女、逃兵組成的聚集地,將剩下那些足以征服整個世界的香水一滴不漏地傾倒在自己身上,對於這些人,他們最想得到的就是不再飢餓,他們聞著那個香味的時候神情就好似一塊巨大可口的肥肉近在眼前,人們爭先恐後的衝上來將他分食。天才終於可以和他摯愛的味道合為一體。

當然,除了這個分歧,總體電影改編部份還是成功的,比如小說中的遇害女子都是黑髮,而電影對最初與最終被殺的兩個主要女子無一例外選擇紅髮美女,據說紅髮是吸血泊爵德拉古拉後人的標誌,又據說紅髮的人對痛覺更為敏感,這就更能讓人通過視覺感覺她們身上的濃郁。特別值得褒揚的是作為新人出演葛奴乙一角的,出生於1980年的英國新秀班維蕭(BEN WHISHAW),兼有魅力與神秘感,在與飾演調香師鮑迪爾的達斯汀霍夫曼(DUSTIN HOFFMAN)的對手戲中,對角色的理解甚至比金獎影帝還要到位,而僅有16歲的瑞秋哈伍德實在是太美了,就像一隻永遠想飛走的蝴蝶一樣。而有報導稱電影還帶動了相關衍生市場,最近,調香師Christopher Laudamiel與Christophe Hornetz還根據主人公葛奴乙的嗅覺描述,配製了15瓶香水組合「Le Parfum」助興,由近年主攻香水事業的Thierry Mugler時裝屋限量發售,每套700美金,其中14瓶味道來表達愛情、貞操、生命、熱忱、財富、性慾……不少香味的「驚悚」程度實不亞於電影情節。而第15瓶Aura(氣氛),是14瓶元素的合成,能獨立存在,更能交織強調,突破傳統的「前調、中韻、餘味」框架,手法之大膽詭異,留下史無前例的嗅覺烙印。而在倫敦也倣傚電影裸體,The Perfume Shop舉辦了一場裸體香水時裝展,模特們全身僅「穿」香水走天橋,觀眾戴上眼罩,讓鼻子充分發揮想像力,不過席間卻頻頻有人忍不住偷窺,飽覽春色。

人與愛俱來,人,人人有愛,但為什麼我們還是會怕分手,怕失去,原來不是怕愛失去,而是怕曾擁有的愛找不到之後存在的證明。又想到了《香水》這部小說里那令人稱道的描寫香味的語言,如葛奴乙找不到羅拉的香味:「在城市的香水衣服中,在這成千上萬條線織起來的面紗里,缺少了一根金線」。其實我們害怕的也是在這成千上萬愛與被愛線織起的生活里,缺少那一根金線,在五味生活里缺少「第13瓶香」——拿什麼來證明我對你的愛還存在,無論證明給你,還是證明給我自己。人人生而被賦予愛的權利,但愛情最後還是稀缺的。愛情有什麼難,到了青春期,你愛一個人,恰好那個人也愛你,就行了,可是,最後真正能得到愛情的人又有幾個?也許現實不得不令我們分開,把你變做回憶,誰又來證明回憶也是愛,即便愛的不是人,是神,在狂熱之後你也不得不苦於尋找這份愛還依然存在的證明。這周我看的電影是《面紗》,裡面讓我印象最深的是小鎮老修女對女主角的一段話。她說,自己在年輕的時候也瘋狂地愛過一個人,就是上帝,後來才明白愛情也有消失的一天。有一段時間,她和上帝之間就像老夫老妻,誰都不關心誰。於是她只有把盡責作為她對上帝的愛還存在的證明。所以,honey,當你覺得是到你的愛走過的時候,是完成了一個前身約定,請不要約我做最後的擁抱,我不想再要一次來證明這只是最後,我只想留自己在回憶裡看護那段愛,以此做愛依然存在的證明。

愛與被愛是雙方的事情,愛與被愛也許有天會遷移,我不擔心那些愛走遠,我害怕是再證明不了她曾存在過,從這點來講,我也成了葛奴乙。人雖然能夠做他所想的,但不能要他所想的,這電影因此不是驚悚而是出悲劇。

(原文地址:http://mopa.blogbus.com/logs/4345502.html)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