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鎗王--Double Tap

枪王/DoubleTap

6.6 / 1,078人    96分鐘 | USA:89分鐘


演員: 黃卓玲 陳法蓉 張國榮 張民光 方中信 導演: 羅文志 剪接: 鄺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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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狠紅

2006-06-21 08:28:42

假面的意志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可能那一瞬間他沒有想到很多東西,只有一些印象模糊掠過——關於這座城,關於這個世界,不知道為什麼,這座城一直是青寒青寒的色彩,像是某些顏色被刻意洗去了,又或許無論任何顏色他都不再記得,亦沒有注意過,他只認得槍殼的烏黑,子彈被打磨後發出暗暗的啞光。

Rick生命中最後一個地點是在青依城的百貨大樓。那天很多人都記得,他們正在看一部有一搭沒一搭的片子,但是有人慢慢的走過螢幕,又慢慢的站定,人群開始有些騷動,操你老母,滾啊,擋住了你知不知道,痴線啊。然後他們聽見了槍聲——不是電影裡的槍聲,而是就在身邊,空氣中火藥味在瀰漫。他們聽見有人在大聲喊:「全部趴下,不要動。」而另一個聲音說:「準備好了嗎?」槍戰片搬到了現場,實實在在的發生在自己的身邊,他們沒有想過,一直以來他們都以為,槍戰是離自己很遠很遠的事情。
「砰砰」「砰砰」,幾乎是同時從兩頭發出的槍聲,然後什麼都沒有了——既不精彩,又不刺激,那麼短的一瞬間,他們就經歷了一次槍戰,手心還沒有來得及出汗就已經結束。
有沒有人在這場槍戰里死呢?沒有爆炸,沒有火光,僅僅是砰砰幾聲,這樣就結束了?
Rick不知道之後他們會帶他去哪裡,他亦不可能再知道。那已經是和他無關的事情了。他們會怎樣處理他的屍體,給他怎樣的墓誌銘,第二天的報紙會怎樣評說這場槍戰,他們會贈他一個怎樣的變態殺人狂的稱號?這些都已經不再重要。
子彈出膛的那一瞬間,他沒有躲避,他知道苗志舜也不會躲避。他知道自己必定會中槍,苗志舜也會。那麼到底是誰先擊中了誰?他們之間到底是誰快呢?贏的人又會是誰呢?他以為自己會很想知道是誰贏了誰,但那一刻,他發覺這些其實索然無味。
其實這是早就預知的結局。他早已知道自己必傷於槍下,甚至他會因為槍而斃命——如果他是最受槍寵愛的槍王,槍會要用他自己的血液來豢養它,終究人類到底有沒有和魔鬼做過交易?玩火者必自焚,手握利器的也必定被利器所傷。
只是在那一刻,他以為自己記起了很多,想了很多,但意識之內一片混沌,他閉上眼睛,只覺得心裡空空的,又覺得無比滿足,幾近哀傷,但距離幸福也從來沒有如此之近。血從他的傷口裡汩汩流出,這麼這麼的暖,但血已經開始涼。

練槍的人有沒有被槍打中過?苗志舜相信自己是高手,雖然從來沒有中過彈,他不知道Rick有未中過槍,他希望他沒有,這樣對兩個人都公平。一直以來,他使用的槍都足夠安全可靠,連走火的可能性都不大。他學槍是因為他是探員,非常優秀的探員苗志舜,從讀書起就是好學生的苗志舜,槍法比他的同事們都要好,職位升得比他們快,人很聰明,又肯努力,比別的同事多用一份心,別人忙著泡吧喝酒賭馬玩股票的時候,他在研究犯罪心理學。他和他的妻子結婚了很長時間,他們相愛並且彼此關心,這一生充實飽滿,如果從來沒有Rick,那麼這一生簡直無憾。
為什麼他會遇上Rick呢?為什麼上天總是既生瑜又生亮?為什麼上天要讓他們舉槍相對?
贏的人一定要是我。

「如果我將不再擁有血液,那麼我的血再也不會因為渴望而焦灼、而疼痛。那麼這終究是幸運,還是不幸呢?」
「血時常都在渴望,渴望的那麼深、那麼熱切。就像拿幾百瓦的白熾燈照著自己的喉口,那樣的乾渴且疼痛。」
Rick拿著槍對著鏡子。鏡子裡有一個人,和他一樣的眉眼,和他一樣的熱切期待。他拿著槍趨近,輕聲問鏡像中的那個人,你準備好了嗎?你想不想?你要不要?我幫你啊,我幫你啊。砰砰、砰砰,Double Tap,又是一個Double Tap。他的血在他的喉口湧動,急切的拍打著他的神經。
他的渴望,不過是想看見血從槍孔中流出,新鮮的血液,空氣中有微微的腥氣。他的渴望,其實和別人的渴望並沒有什麼不同,就像有人渴望有很多很多的金錢,有人渴望自己是一架永不喊停的性愛機器,有人渴望愛,有人渴望名和利一樣。他只是渴望殺和血,為什麼唯獨他的渴望有錯?
唯獨他的渴望只能用自己的雙手來完成,別人幫不了他,他渴望,殺很多很多的人,又快又準,一個接一個的Double Tap。如果全世界只剩下他自己一個人可供自己取樂,他會對自己舉槍,Double Tap,毫不猶豫。
怎麼可以因為他的渴望有異於他們便定了他的罪。
面對自己的渴望,他是何等純白無辜。

殺了JOE,苗志舜會怎麼樣?那一刻,Rick是何等愉快,苗志舜一定會很難過,他會以為砍了自己的頭都沒有這麼難過,苗志舜以為自己是多麼正義多麼善良的一個人。他殺了JOE,那個在比賽場不發一言陰森森在他身後給他製造壓力的人,他要讓他看看,什麼才是真正的高手在旁的壓力,他欠他的,他要他命來還。他殺了JOE,苗志舜會怎麼樣?如果他事後檢查案發在場,他會臉色陰森一言不發,他還會看見JOE在桌上擺的那些照片,那樣他便會想起JOE生前與他何等老友,他會變得震怒,走過封鎖帶的時候他是會伸手撕了那個礙眼的東西,還是乾脆一腳蹬斷?他會把車開的很快嗎?他會帶著他的槍,怒氣衝天的來找他嗎?
他何等明白苗志舜。但是苗志舜不會明白他,他不會知道為什麼第一個就挑了JOE,他不會明白自己已經等不急了,如果要刺激他們的神經,他的下手會和他的槍法一樣,又準又狠。
他怕嗎?我可不怕。

歌蓮在黑暗中緩緩跌落。
如果她可以殺死他,她會那麼做。她會以為自己是在拯救她,像殺死一個痲瘋病人一樣,而他甚至比痲瘋病人還缺少無辜。她以為他可以選擇,他可以選擇從善或者從惡,又或者,她以為自己可以幫助他選擇,甚至改變他的選擇,但這一刻她才明白,其實他和她都沒有選擇,她以為她愛他便可以拯救他,但她怎麼可以伸手揮開他的生命,如果她開槍,只要她開槍,那麼一切都會中止。但是,她只能,她只能緩緩跌落。
她緩緩跌落。我以為我們有很多很多選擇,但是我們的意志又何其軟弱,我以為我們有很多很多條路可以走,但我們衝出去才發現處處死路。



當Rick再開槍,那麼Rick的選擇也就成為歌蓮的選擇。這是他們唯一的選擇。歌蓮覺得或許自己錯了,又或許是別人錯了,為什麼會這樣呢?那一定是誰錯了,何以落此不堪境地,肇事者是誰呢,這個錯誤是從何開始呢?
如果上天給予我們以選擇的機會,卻不能給我們選擇的力量,那其實是說,能走的路只有一條。有很多很多的假面,意志的假面、選擇的假面,人生是一個假面的舞會。
第一次殺了人之後,Rick去見心理醫生的時候說,醫生我失眠我睡不好,經常感覺胸口痛,頭也很痛,他說他有幻覺,他睜著眼睛說得好入戲。醫生還安慰他說你沒有錯,每一個人碰到你這樣的情況都會開槍,只要你相信自己沒有錯或是出於被迫,要明白,你是為了救人才開的槍。轉過身他會對自己的女友說:「其實有件事情,我一直沒有告訴醫生,我知道我自己殺了人,但是我很開心。」醫生說他會和以前一樣,但是他怎麼可能和以前一樣。惡在他骨頭裡滋滋生長,無人識得。他覺得自己可能似一隻鬼,披著一張畫皮做人。
怎麼可以說成是惡呢?鬼脫下自己的畫皮怎麼可以說成是惡呢?他只是知道,不過是有一些東西如種子般落地之後便會茁壯成長,怎麼可以說種子有錯?怎麼可以說開出的罌粟花有錯?怎麼可以說栽培罌粟的那塊土地有錯?唯獨那個狡猾的播種者,早已清白開溜。
第一次看見血肉橫飛的場面他那麼驚動。楊受成在他面前用他改的槍打一隻冰凍過的雞,肉一塊塊從那具冰冷的屍體上飛濺出來。他以為他的表情不會出賣他,只是一動不動的看著。他只是驚動得忘了摘下耳罩。
如果他曾經有過選擇的機會,那麼他並不想成為怎樣怎樣的一個人。他除了有些自閉外,是一個好人,遵紀守法,唯一的嗜好是槍,有替人改槍的牌照,也算是正當職業,有一個相愛的女友——但是是什麼不肯輕易饒過他?
那是必然的嗎?如果那天破產的警察沒有把槍指向歌蓮,他會不會開那兩槍?如果他沒有開那兩槍,或許他永遠不知道什麼才是自己的天性。但是他沒得選擇,判斷只是分秒之間的事情,如果他不開槍,那或許歌蓮就會中槍。

或許那天苗志舜是可以選擇的。他是探員,又是那個朝人群開槍者的朋友,他有沒有得選擇?他應該怎樣選擇?
選擇成為殺人魔還是成為模範探員,這個選擇對苗志舜來說簡直滑稽。他從來沒有想過要向另外一個人開槍,特別是那個人還是他的朋友。
選擇開槍還是不開槍?選擇打手打腳打心臟還是打頭?他有這麼這麼多的選擇,但是他最終沒有開槍——甚至連不開槍都不是他的選擇,他只是遲疑著,叫舊日老友放下槍,不要亂來。別人拋給他的問題,他拋還給別人。
他從來沒有想過還有其他的選擇。就像他做了探員,就不可能再去做罪犯。因為他是探員,所以他相信Rick是失心瘋了,那老余是不是也瘋了呢?他是探員,他怎麼可以是Rick?Rick殺了JOE之後他滿世界的尋槍,他想著他要去殺了Rick,他的妻子攔住他說:「我不希望你拿著槍去亂殺人,你這樣和Rick有什麼區別?」沒有什麼話比這句話更有說服力,他怎麼可以是Rick,不不不,他永遠不會是Rick那樣的人,即便那一刻他嗜血的慾望不必Rick少多少。

Rick像渴望生命渴望拯救般的,渴望著血。
此刻,他多麼多麼的想,他的槍也多麼多麼的想,在這間空蕩蕩的房間裡,他擁有的,只有他自己。
是一口忽然間湧至喉口的血,他的呼吸也因此有了甜蜜的血腥。他的呼吸漸濃,像食肉草一樣,期待一具活生生的生命來,來來,深紅深紅的深淵,來來,從槍孔里盛開的一朵血之花,何其芬芳迷人。這一刻,肉體極度極度渴望,渴望他的子彈可以洞穿一具身體。如果此刻他喊,是因為他渴望吞噬,從皮肉到血液,身體無一處不在渴望,以火以血完成,他拿著槍抵著自己的頭顱,越握越緊,越緊越渴望,每一滴血液都在渴望,都在疼痛。
那一刻,他多麼渴望殺死自己。
就像是自己選中了自己,獻給槍的祭品。在烈火中,他可以多麼神聖的燃燒。
一直燃燒到萬物成灰,會有多大的滿足?

那一天Vincent很開心,就像期待什麼東西那樣開心。他知道這次他有份參加一件大事,今天他們警察要去青依城的百貨公司和Rick交換人質。苗警官帶上了警局的得力幹將——他是其中一員,他向苗警官申請的時候,苗只問他:「他背對你的時候,你會開槍嗎?不開槍就馬上走,幫忙的話就開槍。」他點頭,這樣他就被選中了。他知道苗一定要Rick死,不論是哪種手段,Rick都要死。
這算不算一場絞殺呢?衝鋒隊、飛虎隊都在待命,只要Rick一出現,就有無數的狙擊槍對著他——但他希望最後殺死Rick的那個人是自己。
他很想殺了Rick,或許在場待命的所有人都希望殺了Rick的那個人是自己。他的機會不比他們多,也不比他們更少,他知道Rick的槍很快,或許他殺不死Rick,還會被他殺了。但是他還想試一試,這樣的機會不是經常都有。他喜歡開槍,這卻是一個對著活人開槍的大好時機。
事實上他的機會比其他人都要好一些。Rick拉著歌蓮進電梯的時候,他就在他們的身後,如果他這個時候開槍,或許Rick逃不過去,但是不知道為什麼,他還是有一點點怕,他的手伸向他的槍——這把槍和Rick的槍不一樣的地方在於,他的槍是代表著警察的,而Rick的槍是一個罪犯的,這個時候他到底應不應該開槍?
他尾隨著Rick和歌蓮,看著他們往電影院的方向走。Rick的情緒看上去並不好,焦燥不安,明顯處於難以自控的癲狂狀態,失去了他一貫的冷靜。
看上去這正是他開槍的好時候。他向前面的那兩個人舉起了槍,但是歌蓮卻擋住了Rick,傳話器里是苗警官的指示:「開槍!開槍你聽到沒有?我叫你開槍!」他微微的一遲疑,但是永遠都來不及了。
他會記得Rick突然轉過身來,扭曲的那張臉,向他開槍。人群中一陣騷動。是什麼地方錯了呢?Vincent不會再知道,他也不會再知道,Rick臉上難以自抑的興奮,對準那具已經不再具有生命力的身體一通狂射。

歌蓮所記得最後的Rick是在青依城,Rick突然迴轉過身來對著Vincent狂射,子彈掠過她的臉頰,她的頭髮也被風帶起,巨大的槍聲中,她只記得Rick那張因為興奮而痙攣的臉。
這天終於撐不住,要塌下來了。天要塌了天要塌了,Rick終於完全失控,她為他小心翼翼建構的那道牆,保護不到別人,更保護不到他自己,這麼輕易就戳破了。她衝上去,護住他的槍,她想對他說不要不要,但是她已經什麼都說不出來,只能是哭叫著,那一刻她是如此恐懼,她不知道她的恐懼從何而來,只是知道天要塌了。

再一次,血之花綻放,於微冷的空氣中,甜美而又清醒。



對於《槍王》,一直是覺得有很多話可以說的,也一直對自己說,會在恰當的某天,停下來,好好說說《槍王》。但恰當的某天是哪一天呢?滿足表達的衝動或者擁有深思熟慮後的通徹,總是不能兼得。我時常想說,但又時常擁有了張口的動作,卻忘了想發出的音節。只是為了要說,反覆的看著《槍王》,這大概是除了《春光乍泄》外,看過最多次數的張國榮的影片。
我希望有一天能夠寫下自己的感動和感悟。若將來時的路從頭再走過,那麼,《槍王》是這條路上一塊巨幅的指路牌,最終我繞回到了這裡,即便早已知道結局,再次面對的時候仍然會心動——不是一開始就可以明白生命中會有很多伏筆,誰又能說清今年的大雨磅礴,緣起於舊年哪朵煙雲?回頭看,仔細對照起來有更多的啟示,我亦害怕下筆匆匆,遺漏太多,誤會太深。事後我們才哭,不恰好在那一個時刻,當時通常沒有足夠的智慧來解題,但我必須為自己交上一份答卷。
仍然記得第一次看《槍王》,是在安徽有線頻道的930影院。那個時候已經相信張國榮這一個名字便是一部電影的質量認證書,看到他參演的片子會格外留心。但《槍王》的班底不算一線,並且又被影評和觀眾忽視——那個時候正是拿著電影雜誌去音像店淘碟的年紀,所以即便是為了那個名字停了下來,仍然沒有抱太多期待。但是看過之後,卻讓我很長時間陷入了思考——關於人性、關於教化,人類應該站在怎樣一個立場,用什麼樣的態度,懷有怎樣的包容去接受有異於常態的生命。
關於善和惡,張國榮自己說:「不要永遠將一個人物定為一個好人,或一個衰人,因為一個人是有灰色地帶的。況且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我們又如何劃分一條界限。」這當然並非什麼高論,事實上現在除了某些政治宣傳片,已經不會再出現那種絕對臉譜化的「好人」或「衰人」了。從導演到觀眾到影評家都在努力給一個個角色尋找「人性」,尋找「佢奸摡理由」。其實雙足仍然站在黑白分明的地帶上,目光從上至下從遠處投來,即便懷有悲憫,也不過事不關己,尋找原諒的理由,卻始終難以深入,貼好了標籤,總結成某一種特別屬性,從此塞進一個密閉的黑匣子裡面。因為沒有切膚之痛,於是也樂得大方,樂得寬容。
想起另一部著名的描寫這種非理性的殺人狂電影,名字起的理直氣壯,《天生殺人狂》,但內裡仍然氣短,所以導演要花費那麼多的心血去描寫男女主角周圍糟糕的人際關係,糟糕的際遇,不得已拾起槍枝向人類開火時,我簡直以為他們換一身衣服就是行俠仗義的超人了——但《槍王》不是的,《槍王》比那部外強中乾的電影更適合叫這個名字。沒有那麼多不得已的苦衷,不過是It`s my nature。
表示想演一個「變態殺手」的演員似乎很多。尤其是被人稱作花瓶的明星更是熱衷於在口頭表達對這種角色的嚮往。但其實,真正成功演出這種「變態殺手」的演員,一時間在印象里還難以找到其他華人演員。同樣,如果演出一個「變態殺手」的原因僅僅是為了證明演技,張國榮大可不必,他早已不需要向人們證明什麼,因此便很欣賞他說起為什麼接拍《異度空間》時候用的話,因為喜歡dark drama。那一次訪談用的標題是《張國榮——浮游在心靈陰暗處》,雖然他說有時候不願去見心理醫生,不願進一步認識清楚人的心理。但我們其實知道,他早已對人的心理分析著了迷。他說《槍王》是近年來很多人給他credits的電影,我相信,這些信任除卻演技之外,更多的是信任了他對一個有著濃重陰影的靈魂可能達到的契合程度——這就不僅僅是演技的問題了。
《槍王》的技術指導,也是片中joe的扮演者張民光說:「幾位主要演員悟性都很高,張國榮學得最好,不但形似,連情緒、感覺他都捉到,真是專業。不過,我覺得其實哥哥絕對不喜歡暴力,他雖然學得好像,但並不喜歡開槍,反而方中信同谷德昭就十分喜歡開槍。」但是他真的討厭暴力嗎?在面對「你認為一個好演員通常也是一個psycho嗎」這個問題時,他很迅速肯定的做答:「Definitely。我認為是。有時一個演員會激氣到腦海出現很多幻想——例如用刀插人!」看到這個回答,我是釋然的。我不太肯相信有天生就完全純良的人存在,亦相信無選擇的善良,和後天在自由選擇中建立起來的具有價值傾向的善良相比較,後者更為可貴,而前者正是薩特所說的「不誠」。
那麼方中信扮演的苗就是這樣一個「不誠」的人。他全心全意扮演著他的社會角色,他的行為由他的所扮演的角色來決定,他逃避著選擇,在面對舊日同事突然變成危險人物的時候,他逃避,在面對自己內心慾望的時候,仍然逃避,在他震怒的時刻,這句話對他的作用是巨大的:「我不希望你拿著槍去亂殺人,你這樣和Rick有什麼區別。」果然有足夠說服力,他放下了槍,苗將自己和Rick劃分開,「我永遠不是你那樣的人」。然而,人類潛伏著的血腥因子不知不覺的開始引導他,當他目光冰冷的部署如何不顧一切也要絞殺Rick的時候,那樣的癲狂狀態不自覺流露了同Rick一樣嗜血的天性,他的妻子表面上為他撲滅了熊熊的暴力之火,但他的內心已經為自己打開了一條通往血腥的秘密通道,這條通道籠罩在伸張正義的光環下,他在這條路上疾速奔馳而不自知。
其實我很想知道,在槍殺了Rick之後,苗會不會成為下一個Rick?
不要高估你天性中的善良平和。如果有機會,你會不會誠實面對你內心的暴力慾望?交換人質的那一場戲,百貨大樓里周密的部署著——看到這裡,除了緊張外,你有沒有一點激動?甚至還可能有一點興奮?請誠實面對。至少我無力自持,哪怕明知這個埋伏是為我至愛的張國榮所飾演的Rick所設,我仍然能夠清楚的感知,自己體內的暴力已經要和片中那還沒有濺開的血腥親切應和,作為動物的一種,人類對於血腥召喚的感應是基因里早就埋下的罪。
如果說Rick的痛苦是來自於天性的蠢蠢欲動和道德的交戰,我並不認同。在Rick對女友說出:「我知道我殺了人,但是我很開心」時,我已經相信,他的交戰不是對外,而是對內,他將面對一個不再熟悉的自己,他的未來將不可預製,個性發展也將不可掌控,是開車的時候突然發現剎車失靈的恐懼。人類其實並不自由,那正是福柯所說的權利概念——權力不是一種外在的有形的機制,而是監控人的內心控制。他早已被人內化在自我之中,使人的自我成為自身慾望的勁敵。它使人害怕自己的慾望,甚至害怕自己的好奇心。
Rick的痛苦並不持久,當他再次拿起槍,面對的已經不是自己在鏡子中的鏡像,而是直接的,讓槍抵於自己的太陽穴。這一場的燈光很暗,存心不讓觀眾看清他臉上的表情,只聽見他的聲音,類似於嗚咽的笑聲,他的緊張,因為慾望在這一刻的堆積,而興奮無可派遣,肉身在這一刻極度渴望,渴望以血以毀滅完成。我相信有一天Rick會給自己一個DOUBLE TAP ,對他而言,對生命的毀滅所帶來的快感是唯一的生存之道,如果他殺了自己,必然不是為了理性戰勝軟弱肉身這樣的藉口,不過是為了取悅自己——快樂與自毀同步,不僅僅是單純在某個個體上的象徵,更是人類的命運,所謂的進步是一條飲鴆止渴的道路。
那麼是否可以明白《槍王》之外,作為Rick的張國榮表現的讓人覺得是「絕對不喜歡暴力」,而作為苗的方中信和作為Vincent的谷德昭卻很喜歡開槍?張國榮是有選擇的,因為他可以明白暴力的誘人和黑暗,惡之花何其芬芳迷人,所以會選擇抗拒,才會懂得潔身自好。而方中信和谷德昭卻並沒有機會去深入那個黑暗世界,沒有苦苦的掙扎過,有著不明後果的樂觀,掉以輕心的放鬆。
方中信的表演大多時候不功不過,但是有幾處讓我頗為失望。尤其是在電梯上交換人質的那場戲,從頭到尾瞪大了眼睛,除了憤怒之外,在他臉上找不到其他的感情層次。過於單薄的表現力,使得苗這個人物失去了很多值得發掘的意義,對於角色缺少深入體會,按普通觀眾對角色的理解演戲,一招一式嚴格遵照標準範式,吝於給觀眾額外的驚喜。方中信的苗志舜是一個「演」出來的角色。
仍然想說《槍王》嚴峻的冷色調背後其實有巨大的熱情,有思考和反省的力量,有焦灼的渴求和尋找,但是懂得克制。《槍王》最大的好處在於本身沒有居高臨下的冷眼,對於人類的慾望、軟弱肉身這樣的哲學主題,導演和我們一起在故事裡尋找理解的機會,而這一切,因為有了張國榮這樣一個「死在角色上」的演員,才能在觀眾心理共振起一片低低的哀鳴。   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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