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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絨金礦--Velvet Goldmine

天鹅绒金矿/紫醉金迷/丝绒金矿

6.9 / 38,340人    118分鐘

導演: 陶德海恩斯
編劇: 陶德海恩斯
演員: 伊旺麥奎格 強納森萊斯梅爾 克里斯汀貝爾 東妮克莉蒂 Eddie Izz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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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狠紅

2006-06-21 08:11:38

你的唇上有血有蜜


你的唇上有血有蜜

十多歲的時候,我文藝青年的姿態大概是比現在要充足一些的,比現在更容易被一些詞所蠱惑,比如頹靡,比如盛大,比如毀滅,那個時候我買市面上所有能買到的電影雜誌,我尋找一切曾在書上被提及的電影。那個時候,我看了《紫醉金迷》,因為它又搖滾又頹靡,所有的關鍵詞都被我嚮往。至今,離第一次看《紫醉金迷》七八年過去了,其間我很多次和別人說起這部片子,然而都是瑣碎的花邊,我記得的只有男主角髮型的變化,以及伊萬·麥克雷戈脫下皮褲,在台上蹦蹦跳跳。

成長是一件多麼美好的事情,重新看過這部片子之後,我由衷的感謝這麼多年過去以後,自己的理解能力畢竟是大有長進了。十多歲的時候我陶醉於這樣一種論調:不需要理解,只需要投入,二十多歲的我終於有能力去感受理解的樂趣。然而獲得理解樂趣的代價是,這些年,我已經從「那些人」,變成了「這些人」,而電影本身的情感,大多也是從兩種人相互眺望間的掙扎而來。

片中串起主線的報社記者,年輕時,在電視裡看到男主人公佈賴恩,激動地對父母說:「那就是我!」鏡頭所訴說的孤獨讓觀眾何其心酸——如果你是為這部電影而生的觀眾的話,電影裡的那個記者那麼平凡那麼不好看,蒼白的臉上有多麼鄉氣的紅,還跳躍著雀斑點點,他在唱片店裡挑選布賴恩唱片的時候,那種不自信讓他看上去近乎猥褻,而後他看見布賴恩,明艷不可方物的布賴恩,布賴恩接受電視採訪,挑釁的對記者說:「因為搖滾樂就是婊子」,他激動得渾身顫抖,對不明所以的父母說:「那是我!我就是那麼想的。」布賴恩的艷光恩澤四方,他走出門口脫下外套,加入那些迅速被glam rock席捲的年輕人中間,何其驕傲的抬著頭,像對所有人說:「那是我」。

如果你在年輕的時候,也曾這樣為求之不得的認同感而痛苦過,如果也曾為某句輕佻口號心動過,大概可以理解那種幸福感,而彼時的幸福,猶如在三月暖暖早春陽光下踏冰而行,只知道陽光和煦與腳步輕快,不知道自己腳底,有隨時可能發生的吞沒。

而被人們供奉在眼睫之上的布賴恩,他的孤獨呢?在戶外音樂會上,穿紫色長裙,金色長髮掩去大半張臉,唱的歌又孤獨又自負:「簡單的發著光/蠟燭燃燒著/它為我燒去了很多/我全身無力……有人叫我塞巴斯蒂安/有人叫我塞巴斯蒂安/設計出押運/給我節拍/平息我,你是我的/我們都知道/你那波斯人的眼睛閃爍著/你的嘴唇像紅寶石發著藍光」。台下的噓聲四起。

而後這把長髮被剪斷,而後短髮,而後短髮染藍,而後脫下那件紫色長裙,而後窄窄西裝,而後高腰褲與紅絲絨,他是繼披頭士之後最紅的搖滾明星,這個世界都為他改變,但布賴恩從來沒有歡天喜地驕傲的走在街上,他是偶像,被仰望的那個,無數人在他身上尋找投射,而他自己呢?

理解那個年代,理解glam rock,通常會給我一種冷熱交織的感覺——你的唇上有血有蜜,穿三千萬根羽毛織成的大衣上街且毫無預兆的哭泣,脆弱和乖戾的天才們。

那個時代,以及那個時代的布賴恩是「那些人」,倫敦一夜之間,擁進了那麼多顏色,愛與和平的嬉皮士並沒有打救世界,70年代有一種自暴自棄的快樂,暗含毀滅的決心。再之後,導演給布賴恩安排的命運是,在演唱會上假死,以另外一個流星巨星的身份繼續活在人們視野里,喜氣洋洋的歌頌總統。我曾經因為大衛·鮑伊外號「搖滾變色龍」而拒絕認識他,那個時候,我以為,離開就是背叛,一個人必須永遠以一種顏色存在於世——就像《紫醉金迷》所宣揚的那樣。其實呢?其實今天喜歡紅明天喜歡藍真的會導致人生觀的破滅嗎?

我十來歲的時候,也曾熟讀the who的名句:「我願意在我變老前死去。」我的qq上還有那個時候和我一起熟讀這句話的人們,有時候,我們小心翼翼相互打探彼此的現在,好奇慘綠少年們是否最後殊途同歸。我也曾無數次想,如果讓17歲的自己前來赴如今22歲自己的約,大概是趾高氣揚的吧——那個時候,我滿心希望在變成現在這樣的自己之前死去,那麼對於當時的我來說,現在存在的人,其實是另外一個人吧。主流一些,狡猾一些,曾經以為的貶義詞慢慢在成長里凸現了褒義意味,17歲的那個我不肯相認,那麼22歲的我至少知道這種變化的意義——《紫醉金迷》的導演呢?為布賴恩加上如此刻意結局的導演呢,那個時候,他是「這些人」,還是「那些人」?   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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